十八屆四中全會后,“法治”成為一個熱詞,“依法治國”成為一個熱門。“法治”一下子成為治國之寶。似乎動亂的中國一經法治,就會國泰民安,就會由“法治中國”變成“平安中國”。真有點像過去“階級斗爭,一抓就靈”的味道:“依法治國,一抓就靈”。
靈不靈?我們都希望它靈。中國之夢也,中國之福也。能不能靈?不單靠主觀愿望,還要看社會實踐。
聽說十八屆四中全會要召開,主要研究“依法治國”,這給武漢黑監獄受害者極大鼓舞。告了幾年的狀,告不進,黨中央提出依法治國來,誰還敢推諉、阻撓呢?
四中全會開會前夕,他們相約百多人到一處“黑監獄”探究,打出了“依法治國,鏟除黑監獄”的旗號。哪知主管“黑監獄”的部門,一聽到這消息,就如臨大敵,由武漢市一位副市長親臨坐鎮指揮,調集了全區警力,兵分幾路,合圍堵截,把這批人一網收盡。關的關、拘的拘、扣的扣、押的押、審的審、訓的訓。
這叫“法治”么?人民沒有反對黑監獄的權利么?如果說,這次出警行動,是因為四中全會“依法治國”決定尚未作出,情有可原。那么,四中全會開完了,公報發表了,全會的決定作出了,總書記的講話也公布了,該認真貫徹了吧?!但還是不行。
為貫徹四中全會的決定,全國政法會議在武漢舉行。風聲一傳出,人們奔走相告,說:“習近平要來”!“張德江也要來”!連會場地址也傳出來了:“在東湖邊毛主席曾居住過的梅嶺小禮堂!”
……。
很多人都想向會議遞交申訴、檢舉、控告材料,黑監獄受害者們組成了檢舉控告團,他們是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遞交《檢舉控告書》的,檢察機關應該管公職人員的犯罪。
這件事不知怎么被警察知道了(控告團的人也并不認為這件事是應該保密,向檢察院投訴這是公民的權利)。會議開幕的前一天,所有控告團的頭頭全部被警察和維穩人員監控。
有的被控在家中:住宅門前、電梯出口,24小時都有人輪班值守,連買吃的也不允許,只許叫“外賣”送上門。
有的受到“文明”待遇:挾持著到外地“旅游”,沒有目的地,不間斷地東奔西跑,挾持者說:“這叫腳不落地式的監控。”一直跑到會議閉幕,“八千里路云和月”,才送你回家。
在全國政法“武漢會議”上,放映了好多法治好典型的視頻,很可惜,真正觸及到法治問題的黑監獄視頻,以及對黑監獄受害者的控告進行阻撓、處罰的視頻,卻禁止遞交,更不說播放了。
這些法治的推行者們,就這樣推行著法治!?就這樣“依法治國”!?
黑監獄受害者們雖然受到打擊和挫折,他們仍然堅信法律會保護他們,他們找到司法部門,尋求法律援助。(這也是四中全會上強調的)司法部門管律師的官員接待了他們。看了他們對黑監獄的控告材料后說:“這黑監獄確實違法,而且是嚴重違法,我應該給你們找一位好律師來幫你們打官司。但我又不能這樣做。這不是矛盾么?是矛盾,我心里也很矛盾。你們也知道,這黑監獄是政府辦的,我也是政府部門的人,我能派出律師去幫你們告政府?也是告我們自己嗎!及或我能夠這樣做,律師敢這樣做嗎?律師敢這樣做,法官敢這樣判嗎?法官敢這樣判,管法官的人允許嗎?馬上就要扒下他們法袍,摘下他的法帽。回頭來,不但幫不了你們,我自己的烏紗也保不住,何苦來哉!?”
黑監獄控告團的代表們告訴他,現在有四中全會的尚方寶劍啊!他一笑:形成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我看至少是兩三年后的事!
管律師官員的這一席話,像一盆冷水澆頭,現在要搞“依法治國”,能行嗎?
拿黑監獄這個事例來剖析中國的法治現況,是有普遍意義的,因為黑監獄這種社會現象反映了中國社會的普遍矛盾,黑監獄也在全國各地存在著。
“黑監獄”這個詞,首先是從北京出現的。三年前,北京市公安局在新聞發布會上,要取締猖狂的地下“黑保安”、“黑監獄”。北京為什么出現了那么多的“黑保安”和“黑監獄”?是各地省市駐京辦為堵截拘押上訪者而雇傭黑社會的人來施暴的。他們自己動手犯法,就委托黑社會的人組成“黑保安公司”,設立“黑監獄”。這些“黑保安公司”就可以把當地政府想抓、想押的人,抓起來、關起來,直至用他們的“囚車”,負責把這些上訪的人押回原籍。這在北京成為一個獲利豐厚的行業。一直到今天,還在暗中“營業”。
政府的政法和綜治機關,雇傭黑社會來鎮壓人民,這真是奇聞。可一直到今天,那些高喊“法治、法治”“法治中國”的人,還在這樣干。
各地普設的“黑監獄”就是見證。北京皇城腳下“馬家樓”、“久敬莊”、掛的牌子是“信訪救助中心”,實際上是“黑監獄”的一個“物流”中心。成千上萬的上訪者從這里被“黑保安”拘押到當地“黑監獄”。一些受害者、受難者曾向政府投訴,得到的答復是:“根本沒有黑監獄”。的確,黑監獄都沒有掛牌子,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不時發出的凄厲慘叫聲,湖南的上訪媽媽唐慧,關的是勞教所,河南的訪民,囚禁在“訓誡中心”,武漢有多處黑監獄,連牌子也沒有,用代號,設在楊園的黑監獄,叫“610”。還有的人關進了瘋人院,為了和精神病人相區別,他們住的是“特殊病房”,醫護人員稱他們是“政治病員”。
盡管名稱是五花八門,但性質完全一致,類同國民黨在重慶設立的“渣滓洞”。
武漢設在東西湖的一處黑監獄,高墻電網的大鐵門上只有一個門牌——“高塆41號”。政府內行文稱“法教班”。當一個劊子手向一個上訪者施刑時,受害人問道:“你們就這樣進行‘法教’么?”劊子手拿起電擊棍,命令他脫掉衣裳,對著他的背部戳一下,受刑者痛的叫喚起來,他冷笑地問:“這就是法教,懂嗎?”一直戳得受刑者連呼:“我懂了,我懂了,我服法,我服法……”他才罷手。
這黑監獄是法治機關辦的,就這樣施行著“法治”!就這樣施行著“法治教育”!
這樣的一些共產黨人,怎么由共產主義者變為法西斯?這可從他們辦黑監獄的社會背景找到答案。
他們為什么辦黑監獄?首先要看黑監獄內關的是一些什么人?幾乎全是上訪者。這些上訪者中主要的訴求是什么?
一是下崗工人,在國企改制中,他們被買斷工齡,由主人翁淪為“弱勢群體”,他們在政治上受迫害,在經濟上受掠奪;
二是城市居民,他們的家園被野蠻強訴;
三是土地被流轉的農民,他們的土地被強占,他們的人身被侵犯。
……
壓迫、剝奪、強拆,侵占他們的是誰?是官僚和資本家。他們成年累月地一級一級上告,不僅沒有得到各級政府的支持,反而遭到更野蠻的打擊和迫害。最后,只好涌到北京城,告御狀。
北京要下邊處理,下邊頂著不辦,如是千萬上訪大軍,困擾著北京城。鬧得北京不安寧,人大代表二千人開會,二萬人警衛,二十萬“志愿者”布滿大街小巷,城周幾百公里范圍,實行清場。這次“APEC”會在北京開,防范的規模就更大了。一級一級地下命令,要把這些“不穩定因素”“不穩定分子”牢牢控制起來。“黑監獄”就是對那些“最不穩定分子”的最好“監控”手段,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可以任意地綁架、毆打、酷刑來教訓他們。
黑監獄就可以震懾那些對官僚資本的壓迫進行反抗的人們,在這里可以無法無天。對那些依法維權的人,對他們談“法治”,官員們就輸了理。只有搞法西斯,才能維護官僚資本的統治。毛主席早就說過,中國如果出現了資本主義復辟,一定是最壞的資本主義,法西斯式的資本主義。這就是產生“黑監獄”的社會背景。
法是上層建筑,隨著經濟基礎的改變,法也會改變。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逐步改變成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1982年對憲法的修改,就是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開辟道路,對“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的廢除,也是束縛著人民的權利。
《憲法》第一條沒有動,那是為了給資本主義的發展留下一塊遮羞布。實際上早就廢除了。
“工人階級領導的”,還在嗎?
“工農聯盟為基礎的”,還在嗎?
“人民民主專政的”,還在嗎?
“社會主義的國家”制度,還在嗎?
資本主義經濟基礎的建立,連共產黨的黨法也要改變,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也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從邏輯上講,工人階級是從屬于中華民族,這就取消了共產黨是無產階級政黨的黨性。
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誰?誰在主導著中國的經濟基礎?非資產階級精英莫屬。
江澤民在十六大上,把黨的大門向資產階級打開,資產階級可以參加共產黨。實際上,資產階級正在逐步管理著共產黨!共產黨的領導層:有多少寡頭?有多少億萬富豪?有多少董事長和總經理?難怪擁有27億美元資產的家族,要為實現“普世價值”的政治體制改革而至死方休!他說:“如果政治體制不改革,則改革開放的成果就可能前功盡棄”。說得直白一點,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一定要建立起資產階級的上層建筑。
因此,當社科院院長王偉光“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就“輸了理”。要剿滅他,要絞死他。弄得主流媒體也十分尷尬,“挺王”也不是,你還要重建人民民主專政嗎?資產階級、黨內走資派不會饒你;“倒王”也不是,共產黨這塊招牌丟不得。如是只好“三和稀泥”來平息這場爭論。說王偉光的文章“未必是政治信號”。
“未必是”,也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倒是由一個曾經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混跡左派多年的經濟學家何新毫無忌諱地提出:打倒無產階級專政。
“我認為所謂‘無產階級專政’是一個過時口號,讓現實中的無產階級(無業流民)對全社會實行專政是不可能的,也極其荒謬。”“認為無產階級應當成為中國社會的領導階級,這種論斷不合時宜。”
那么,誰應當成為這個社會的領導階級呢?何新作了回答:
“推進這一信息化革命的主要代表不是藍領勞工,而是白領技術知識精英。”
“重彈過時的‘階級斗爭論’和所謂‘專政論’,會召喚各種反社會力量和對改革開放不滿的力量(包括流氓無產階級)在反對國內外資產階級以進行新階級斗爭的名義下集結起來。”
何新的《二十條論綱》了無新意,許多是從新老修正主義者那里抄襲過來的。但引文最后一段話卻很有新意,它道出了資改派們的恐懼:階級和階級專政的觀點,一定會召喚“無產者聯合起來!”
離開經濟基礎的變化,講上層建筑的“法”、講“法治”,是講不通的。“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句話千真萬確。誰在統治著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誰在立法、法治?!,是人民嗎?從上述“黑監獄”的例子來分析,決不是人民。
誰在立法?誰在管法治?誰在冶理國家?這只能決定于經濟基礎。
在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上,推行社會主義的法制和法治,豈非緣木求魚,即或強調了共產黨領導法治這一條,也不管用,最后必然是黨也要改變。
在上世紀未,中國進入了鼎盛的“鄧小平時代”,美國智庫重要人物布熱津斯基寫了一段評中國共產黨人的話:
“在指導中國進行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復興過程中,共產黨統治者們自己也在經歷一場指導思想方面的重大變革。他們的主要觀點,甚至他們的政治語匯變得愈來愈不像一個自稱代表了無產階級專政的革命政黨所應有的東西,而更像一個代表了正在中國興起的商業階級致力于現代化的政黨的特點。”
十五年后,重讀這段話,不正應驗了么?
“代表了正在中國興起的商業階級。”
不錯,比“三個代表”表達得更簡練。
老兵·丑牛
武漢·東湖澤畔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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