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技術不高”悖論的成因與政策建議
作者:賈根良 秦升
當代經濟研究
[摘要]高技術部件與其最終產品在生產環節中的分離,是導致我國高技術不高的主要原因。由于高技術產品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與整體功能模塊化的特點,新國際分工使具有高技術的核心部件與最終產品的生產在國家層次上發生分離:發達國家從事高創新率、高附加值和高進入壁壘的核心部件生產,發展中國家從事慣例化的、低附加值和幾乎沒有進入壁壘的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而OECD國家高技術產業分類標準,僅將R&D投入作為一國高技術發展狀況的判定標準,沒有考慮到產品價值鏈在國家間的分解,這使發展中國家產生了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統計幻覺”。對高技術的政策支持已不能再是籠統的高技術產業、企業,甚至高技術產品,而應當鎖定為具體生產環節。
一、引言
目前,盡管我國大量出口帶有“高技術”標簽的產品,但真正的“高技術”卻不屬于我們。盡管我國境內的R&D投入越來越高,但自主知識產權的開發卻依然進展緩慢。我國高技術產業“高技術不高”已經成為人們較普遍的印象。原因何在?我們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人們混淆了“高技術”與“高技術產品”這兩個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有巨大差別的概念。一個“高技術產品”的生產環節并不都是高技術的,相對籠統的“高技術產品”概念對分析當前的實際問題已顯得力不從心。換言之,一些學者依賴OECD公布的高技術產業分類標準以及參照美國先進技術產品(ATP)進出口目錄所建立起來的研究工作大大忽視了生產的全球化、產業轉移和中間產品貿易問題,也大大忽視了高技術本身所具備的核心要素,僅僅將注意力集中在了最終產品和統計數據上。因此,本文將研究對象的主體鎖定為高技術及其生產環節,而不僅僅是高技術產品;將高技術的國別屬性置于極為關鍵的地位,而不是僅僅討論R&D投入,這些都是我們與以往學者看待高技術問題的顯著區別。本文將以高技術的本質特征為出發點,厘清有關的認識誤區,從新國際分工、全球價值鏈以及系統協同效應角度分析中國“高技術不高”背后的深層原因及其社會影響,并以此為基礎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我國高技術不高的主要原因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全球化浪潮遠遠不同于始于19世紀末的全球化,盡管這兩次全球化都以全球貿易量的大幅攀升為主要特征,但無論是在生產分工、貿易商品的種類還是對各國財富的影響等諸多方面都有著巨大的區別。從結構上看,1870年到1913年間國際貿易的絕大部分是屬于部門間貿易(inter-seetoral trade),主要是初級產品和工業制成品的交換。這種貿易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絕對優勢基礎之上的分工體系,基本上可歸結為工業化國家和農業國之間的水平產業分工。對原材料(如石油、糧食、礦產)而言,基本上不經加工直接出口;對制成品而言,其所有生產環節都將在本國完成,出口就意味著產品生產過程的終結,產品本身就代表著一個國家的技術能力和科學水平。這次分工的背后體現了第一次科技革命所帶來的供給規模擴大與發達國家國內市場相對飽和之間的矛盾,工業國不得不通過國際貿易來掠取廉價原材料并拓展世界市場。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后期,信息技術革命將第二次全球化浪潮推向新的高點,世界貿易結構和分工體系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跨國公司成為新的主角,產業和企業內貿易成為新的貿易形式,90年代跨國公司的企業內貿易已占到了全球貿易總量的1/3。從產品的角度來看,前一輪全球化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初級產品貿易的重要性不斷下降,而中間產品貿易的地位越來越突出。從產業間到產業內,從產品間到產品內,從國家間到企業內,這三大轉變反映了國際分工越來越深化也越來越復雜的全新格局。
在新的國際分工形成過程中,以ICT為主導的高技術產業發展和全球化可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進,相互影響。一方面,目前的高技術產業受益于全球化,WTO所倡導的自由貿易使分工國際化的成本和風險不斷降低,各國開放程度的加大也在逐漸消除投資壁壘,這為生產和服務外包(outsoureing)以及外國直接投資(FDI)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以及便利的條件;另一方面,高技術產業本身的特點也在近20年的時間里極大地促進了貿易和分工的全球化,特別是高技術產品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整體功能模塊化(modularity)的特點,發達國家將具有核心功能的中間產品出口并在勞動力成本低廉的發展中國家組裝,能夠極大地降低高技術產品的成本,整個制造過程被分解為不同的工序和環節,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生產、銷售。從研發、設計到生產,再到營銷、服務,新的國際分工意味著最終產品已不再是某一個國家的產品,而是來自不同國家的企業合作的結果。即使在生產部分,也分為核心部件生產、附屬部件生產、原料加工以及組裝等多個環節。
中國目前所參與的分工體系表現為一種典型的三角貿易形式:處于領先地位的企業向中國出口中間產品,以中國為出口基地將中間產品組裝為制成品后銷往美國和歐洲。盡管這種標準化的產業轉移給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和貿易增長,但其參與高技術產品的生產過程卻主要集中于五個方面:原材料的采購與加工、附件的生產、核心部件進口與組裝、中間產品的進口與組裝、制成品的銷售。從表一可以看出,進料加工與來料裝配占了高技術產品出口的絕大比重。這些低技術活動的轉移以外包和FDI為主要形式。分工專業化以及跨國公司“歸核化”(refocusing)的戰略調整(C.Markides,1995)使得外包成為必然,即企業運用外部資源來進行它過去用本地的人力物力進行的非核心的經濟活動;而為了在控制技術專有權(appropriability)的同時降低人力資源成本,FDI成為跨國公司最好的選擇。顯而易見,真正的高知識密集活動和高研發投入的部分發生在核心部件的制造上,該過程體現了前沿知識和科學理論的最新應用,而中國在高技術產品的整個生產鏈條中恰恰最缺乏這個環節。究其根本,真正滿足高技術特性的部件和核心產品的生產都被先進國家所壟斷,高技術部件與其最終產品已在國家層次上實現了分離,高技術產品的出口已不能作為判斷一個國家技術水平的唯一標準。
這就促使我們思考,目前中國高技術不高的現狀是如何產生的呢?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為了融入新一輪的全球化,制定了一系列以市場換技術為核心的政策,這些政策強調外資的重要性,強調引進外來技術的重要性,忽視了對本土民族企業的保護以及他們的自主發展。眾所周知,在全球競爭加劇、企業不斷尋找低成本的動因下,外資進入發展中國家最重要的意圖在于利用低廉的勞動力,其次是開拓市場,最后才是技術轉移。這一順序也間接決定了中國必然以其傳統的比較優勢融入全球分工。盡管三資企業一直享受著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盡管跨國公司聲稱不斷加大在中國的研發力度,建立各種形式和規模的研發中心,但其對中國高技術的影響卻非常有限。一方面,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對境內的高技術保護從未放松,更不可能主動為中國轉移技術。另一方面,無論一種技術有多么的高深,也不過是人類思想的物化,取決于其背后的高智能工程師,只有人的知識、能力、素質提升了,技術進步與高技術發展才成為可能。而跨國公司設在中國的研發中心有些純粹是出于成本的原因從國外轉移到了中國,多數研發人員還是外國工程師,本國員工根本無法參與核心技術的研究,這顯然對我國高技術發展毫無益處;另外一些雖然大量使用當地的人力資源參與新技術的開發,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技術溢出,但在研發的比例上,母公司和外商獨資企業仍然占據著絕對優勢,民族企業根本無法分享其技術成果。單純的期望依靠跨國公司、依靠市場換技術顯然不能實現我國的技術追趕和跨越。
更為關鍵的是,無論跨國公司的研發中心設在何處,其研發必然以母公司的總體戰略為核心,而不是以研發所在國的實際技術需求為核心,換言之,盡管中國的R&D投入年年攀升,但真正受益于此的卻是跨國公司。一項新技術剛開發出來就立刻被投入到國外市場,這種現象已屢見不鮮。因而,僅僅將研發投人作為一國高技術發展狀況的判定標準已經不合時宜,并且常常會帶來“統計幻覺”。馬丁(Martin,2006)認為,作為眾多研究基礎的OECD產業劃分體系將R&D投入視為唯一指標模糊了產業特征與國家界限,發展中國家近年來在高技術產品上的出口額大幅上升,然而技術能力的提高卻非常有限,原因就在于發展中國家從事的是高技術產業勞動密集部分的生產環節,盡管整個產業從R&D角度來看是高技術的,但這些發展中國家是否具有真正的高技術值得懷疑。另一方面,跨國公司研發部門在發展中國家實現的R&D投入被計人該國統計數據中,但其研究成果卻在跨國公司總部或其他分支機構所在國首先得到應用,這樣一來,我們所統計的R&D數據就無法對本國高技術的發展水平形成有力的解釋。所以,R&D決定論是產生高技術“幻覺”的主要原因,只有當我們全面綜合地考察高技術的各個特征才能真正認清我國的高技術發展現狀。
三、高技術不高對我國經濟社會的消極影響
高度集成化和自主品牌作為高技術的兩個重要特征,對企業的發展特別是價值創造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它們保證了持久的競爭力和高額的利潤。然而,中國的企業往往對品牌營銷和產品研發重視不夠,缺乏獨立的知識產權和民族品牌。對高技術產品而言,其核心部件通常是高度集成的,而整體產品則具有模塊化的特點。高度集成意味著生產更加集中,知識密集度更高,模仿更加困難。相應地,由于知識產權的存在,高度集成進入壁壘就更難打破,利潤也就更加豐厚;而模塊化則說明生產允許分散,產品允許組裝,對工人技能要求不高。由于進入門檻較低,模塊化生產必然導致較低的平均利潤率。以計算機為例,CPU作為其核心組件,集成度非常高,研發投入巨大,生產基本由英特爾所壟斷;而整機則完全相反,由于其模塊化和標準化特性,對研發投入和高級工程師的依賴很小,組裝幾乎是這個產業最主要的生產環節,進入這個市場非常容易。盡管存在惠普、聯想和DELL這種Pc行業市場占有率較高的企業,但任何一個都還遠遠沒有達到壟斷的程度,其中占有率最高的惠普也僅僅為17.4%,而同期的Intel市場占有率則高達82%(IDC,2006)。與此同時,來自Intel的財務報告顯示其在2006年的毛利率接近50%,而我國計算機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多年徘徊在3%左右。這種強烈的反差促使我們思考,我國的高技術產業到底給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了什么影響。
在全球價值鏈體系中,高技術與品牌分別位于供給驅動與需求驅動的兩端,是附加值最高的兩個區域,集中體現了一個企業價值創造的能力。而中國高技術產業不僅在核心技術的發展上沒有顯著突破。在品牌建設上也捉襟見肘。30年過去了,我國的民族企業在不平等的待遇下忍氣吞聲,在高技術沒有得到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喪失了自己的品牌。大飛機也好,微處理器也好,在跨國公司的許諾面前,我們主動放棄了自己的研究和民族品牌。從圖2可以看到,在我國高技術產品出口的過程中,外商獨資企業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且比例越來越高,不斷擠占民族企業的空間。但外資企業能夠代表中國的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而且,這些企業的生產大多通過外包和FDI的形式進行,我國所承擔的生產環節中技術傳播和外溢的通道非常有限。長此以往,我國由全球價值鏈低端向高端邁進就更加困難,如果不能優化產業結構,不能帶動傳統產業的升級,不能促進技術創新與進步,那么,我國發展高技術產業的意義何在?高技術產業的優勢又體現在哪里呢?
表面上看,我國高技術產品的出口創造了大量的外匯,但這并不代表企業獲取了大量的利潤。從目前高技術產品出口最集中的珠三角與長三角經濟區來看,由于大多數企業從事的是簡單勞動環節(組裝、加工),產業內惡性競爭成為常態,企業利潤越來越薄,工人工資越來越低,從事研發的資金也嚴重不足。在如此境況下,要形成技術集群,要發揮產業之間的集聚效應根本無從談起。圖3展示了我國高技術產品進出口的概況,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口量驚人上升的同時,中國對國外高技術產品的需求也在大幅同步上升,這一方面證明了我國高技術產業存在著嚴重的技術依賴,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在高技術產品的出口價值中,源于中國的多數是原材料、勞動力的價值以及加工費用,而不是高技術所帶來的利潤。企業在創造外匯的同時卻沒有創造真正的價值和自身的競爭優勢。
在演化經濟學家賴納特看來,高技術活動具有典型的高質量特征,其對生產率的提高采取共謀模式,技術進步意味著較高的進入壁壘和競爭的不完全,表現為企業利潤的提高和員工工資水平的上漲。此外,高技術活動對一個國家的整體福利水平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系統協同效應。即經濟活動之間的相互聯系、強化和反饋對社會生活產生的作用,賴納特認為,真正的高技術(高質量)活動能夠帶來“系統性的報酬遞增”,從而使技術進步所帶來的高增長惠及整個社會。正如我們所看到的。20世紀90年代美國、日本、芬蘭等高技術產業占主導的國家不僅使自身的經濟發展處于全球領先水平,財富迅速積累,也同時使自己的國民享受到了較高的福利待遇。然而,當我們回到中國,現實卻并非如此。盡管從統計上看,我國的出口自20世紀末以來大幅增加,特別是高技術產品在對外貿易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圖4),外匯儲備節節攀升,但對于那些從事高技術產業加工和組裝環節的工人來說,他們的福利水平改善卻相當有限,有些甚至沒有改善,是什么造成了這種巨大反差呢?
在外圍福特制盛行的今天,柔性生產體制使勞動市場出現了分化:第一類是根據國際市場定價的高級管理者和高級技術工作者;第二類是國內市場擁有高技能的核心工人階層——這兩類工人和管理人員擁有就業保障、高工資和所有的福利待遇;第三類則是外圍的附屬工人,他們屬于半熟練或者簡單勞動力,沒有就業保障,接受低工資和低福利。劉剛(2007)認為,由于福利國家詳盡的勞動法、最低工資保障、環境標準和日益增加的稅收負擔,使大批跨國公司開始規避政府的這些調節手段,通過產業鏈的縱向分解,向發展中國家進行生產轉移。轉移的結果必然是這些處于價值鏈生產低端的工人為國家創造了大量外匯自己卻只得到少量的利潤,國民財富無法實現顯著增長。
所以,只有從事高技術生產環節、加大對高集成度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才能創造內生的工業租金…。實現生產率、企業利潤與工人工資的共同提高,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系統協同效應,讓廣大國民分享技術進步帶來的財富增長。反之。無論所生產和出口的產品是不是貼上了“高技術”的標簽。僅僅從事低端的加工和中間產品的組裝對提高社會福利的貢獻必然是非常有限的。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如何界定高技術是研究高技術及其相關問題的核心。然而,從20世紀60年代高技術一詞出現到現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對高技術都有不同的看法,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技術并不是一個靜態的抽象概念,而是一個具體的、歷史的范疇。綜合以上討論,我們認為,一個國家的高技術應當包含四個要素:第一。高技術必然具有國別屬性,該屬性外在化為自主品牌與自主知識產權,這是高技術最為關鍵的一個屬性;第二,以某一特定時期的新知識或新的科學理論為基礎發展起來的已經實現或者即將實現產業化的技術;第三,具有高知識密集度、高研發(R&D)投入、高附加值以及高度集成化的技術;第四,能夠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并形成技術群,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產生深刻影響的技術,即具有較強的系統協同效應。只有滿足以上四點,才能被稱作高技術。
按照上述定義,一個從事高技術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更強的創新能力,雇傭高素質的員工,有更高的成長性,能夠通過高技術的擴散和溢出,對相關產業部門產生正的外部性,但在中國,那些頭頂“高技術”花環的企業多數沒有達到真正的高技術標準,并沒有實現真正的價值創造,而僅僅是通過低廉的勞動力成本被動地服從于國際分工。高柏(2005)認為,與日本堅決發展國內品牌、注重獨立的知識產權和發明創造相比,中國的高技術產業完全是為全球價值鏈服務,更多地依靠外資帶來的生產技術,哪怕是已經過時的。盡管一些人仍然崇尚比較優勢,但在人民幣不斷升值、貿易摩擦不斷加劇的外在條件下,我國以低廉勞動力為主的比較優勢正在消失,打破比較優勢思維的禁錮,盡快建立自身明確的競爭優勢來應對變幻莫測的國際經濟環境已迫在眉睫。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2007)一針見血地指出,事實上中國的技術能力被夸大了,中國高技術順差的產生只是產品鏈全球化生產分工、國際對華產業轉移及鼓勵加工貿易發展的必然結果。
無論哪一個國家,技術一經濟范式在其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從英國到美國,再到日本和德國,作為一個個成功的趕超者和領先者,他們無不是其所在時代高技術發展的受益者。中國作為一個立志于在未來數十年達到中等發達程度的發展中大國,應當虛心學習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吸取他們的教訓,如日本、韓國和芬蘭在其技術強國地位確立的過程中FDI的作用是相當有限的(高柏,賈根良),這顯然與我國目前的經濟戰略相違背,值得深入思考。認清國情,特別是中國目前高技術的發展狀況,才能制定符合中國實際的高科技發展戰略,也惟有此才能趨利避害,實現高技術產業從被動服從國際分工向主動影響國際分工轉變,從僅僅依賴外生租金(低勞動力成本)向創造內生租金(技術變革)轉變。
在新的國際分工和全球生產鏈條碎片化的大環境下,政策的作用和力度不容忽視。政府應當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來支持高技術企業的發展,鼓勵他們完成從價值鏈低端向價值鏈高端的轉變,使企業能夠著眼于自身能力的提升和未來的長期發展,而不僅僅滿足于眼前利益,特別是在自主知識產權和民族品牌的保護方面,更要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立足于長遠來權衡利弊得失。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就沒有技術發展的主動權,沒有自主品牌和民族企業就無法獲取高額的附加值,這就是跨國公司不惜血本進行品牌營銷以及發達國家強勢保護民族品牌的原因所在。對美國而言,企業代表著國家,國家是企業的后盾,一旦企業利益受到威脅,政府就動用國家力量進行干預。例如,外國公司想要兼并或控股美國高科技企業非常困難,要通過一系列的調查、聽證和審議,最后還要經國會批準,其過程之繁雜超乎想象。最近的一起案例發生在2008年2月,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出于對敏感技術的顧慮否決了華為對美國電信設備制造商3Com部分股權的收購。這些行為背后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要保護本國的民族品牌和知識產權,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密不可分,不容侵蝕。
令人欣慰的是,2006年出臺的《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已經開始在金融融資、稅收、技術標準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優惠方面給出指導意見,2007年頒布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也明確提出了采購自主創新產品時給民族企業以優先權等等。這些政策對于那些從事高技術產品研發和高技術環節生產的企業而言,能夠使其在發展初期更容易地進入市場,有機會發揮自身的巨大潛能,實現價值創造,通過外部制度和內部組織的共同演化,逐步成長和壯大,實現從模仿和適應性企業向主動創新性企業轉變。這里,有關政策的探索和制定需要深入企業調查和研究并不斷細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關政策的實施也要嚴格按標準進行,否則,政策的效力和效果必將大打折扣,甚至適得其反。最明顯的例子是,享受眾多優惠條件的高新技術開發區自1994年建立至今,區內企業仍沒有形成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盈利水平低,缺乏核心技術,原創的高新技術產品更是屈指可數。因此,如何更好地提高政策效率,更好地達到政策目的是我們需要不斷總結和思考的。
綜上,只有清晰而準確地把握“高技術是什么”,才能真正發展高技術。此外,必須把高技術的發展放到戰略高度,不能動搖。一些學者,特別是來自發達國家的經濟學家,將后發國家對先進國家的模仿視為必然,認為成熟產業的轉移可以帶來雙贏的結果;或是大肆鼓吹自由貿易與比較優勢(RusseⅡ D,2006),甚至認為發展中國家發展高技術產業是浪費納稅人財富的無底洞。他們完全不顧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不斷惡化以及發達國家巨額增加的研發投入,對于這些甚至已經成為經濟學常識的理論我們亟需反思,從歷史和現實中尋找答案,而不是人云亦云。一個國家的未來取決于經濟發展,而經濟發展取決于技術突破和應用。本文認為,只有不斷探索適合我國發展并且順應全球化趨勢的技術一經濟范式,確立技術立國的長遠戰略,而不是亦步亦趨的跟隨戰略,才能實現中國跨越式發展的目標,實現國民財富和社會福利的共同增進,讓人民群眾從國家的經濟發展中真正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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