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國際金融巨頭成中企石油套保獵殺者
2009年05月09日 00:32中國產經新聞報
本報記者 鐘慧文報道
上市公司深南電跟高盛的全資子公司杰潤的石油協議提前終止了,雖然可能還會有后續的法律糾紛,畢竟暫時避免了每月幾百萬美元的損失。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稱,杰潤與深南電的協議是一個“死亡協議”,是一個穿著套期保值外衣的“陷阱”,杰潤正是利用這個陷阱“獵殺”了深南電,這一手段跟4年前“獵殺”中航油十分相似。
據公布的深南電與杰潤公司的兩份合同可以看出,第一份協議用金融專業語言來說,就是在2008年3月到2008年10月期間,深南電每月送給高盛一個看跌期權作為對價,高盛每月送給深南電一個看漲期權。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期權互換協議。根據一些專家的測算,這兩個期權的價值基本相等,因此,這個期權互換的價值為零,合約是公平的。
該消息人士稱,而第二份協議則大不相同,深南電被動地將是否激活第二份協議中的期權互換的權利交給了杰潤,這樣使得杰潤可以在國際石油價格有利于自己的時候選擇激活合同,這樣來說深南電完全沒有盈利的可能性,更沒有任何套期保值的功能。
北京歐文公眾事務研究所陳春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說道,在兩份協議中杰潤各為深南電設計了一個盈虧平衡點,62美元和64.5美元,但在平衡點之上深南電每月以20萬桶計算盈利,低于平衡點時,卻以40萬桶計算虧損,也就是說,雙方博弈的杠桿向有利于杰潤的方向放大了一倍。這是個明顯的不公平條款。
從專業角度來看,第二份合約實際上是一個期權上的期權,稱為復合期權(Compound Option)。這種期權的定價通常比較復雜,而石油上的復合期權的定價則更為復雜,因為石油衍生產品的定價無法通過石油現貨的價格來定,而必須要先推導出石油遠期的曲線和隱含波動率曲線。國內沒有任何一家非金融企業對這類產品有定價能力,能對這類產品定價的金融企業也是鳳毛麟角。根據推算,這個復合期權的價值高達數千萬美元。而深南電卻拱手將這個期權送給了高盛。
從中航油到深南電,從中國國航和東航到中信泰富,很多中資企業都在國際商品市場上和外匯市場上吃了大虧。我們不禁要思考:為什么受傷的總是我們?
《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業內人士,他指出,國際資本市場風險很大,而且我們對于國外的很多情況并不了解,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我們的國有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被“謀殺”的危險很大。
“我個人認為,國企參與國際金融領域的投資也是可行的,國內和國際之間的各種SWAP、FRA、各種期權、期貨之間的互換還是很多的。只是我們的企業在這個領域還太嫩了。尤其是在HEDGE(對沖保值)方面做得還不夠,這屬于風險管理領域的東西,我們在風險管理方面還需要提高。”美國紐約大學金融工程博士Rechard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雖然這不是賭博,但是目前人們這種普遍“認賭服輸”的心理恰恰說明了高盛的高明之處。通過利用我們一些企業的賭博心理,為深南電度身定制了一個貌似對賭、實為陷阱的合約。通過第一個合約的掩護和迷惑,誘使深南電簽訂第二份“死亡協議”。
“杰潤早在2008年3月就已經看到了在不久的將來,油價必將暴跌。在國際資本市場,老牌國際大投行要比我們的國內上市公司眼光深遠得多。”陳春指出。
“金融衍生品的理論和模型都源于西方,風險管理和套期保值方面一直也沒有太多的產品,因此國內在這方面的經驗和理論研究都比較欠缺。另外,專業人才也不足,被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鉆了空子,欺詐中國的企業。另外國內金融機構的支持和國家的監管也是非常重要的。”Rechard對本報記者表示。
有業內分析人士指出,沒有強大的國內金融機構的支持,我們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將永遠是“亞細亞的孤兒”,“沒人愿意和你玩平等的游戲,每個人都想要你心愛的玩具”,結果就是“西風在東方唱著悲傷的歌曲”。因此,放松對我國證券公司的管制,扶植幾家做大做強,發展和豐富我國金融市場的產品和工具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之路。但就短期而言,我們的監管機構需要嚴懲這些“謀殺”深南電、中遠和國航等國有企業的“兇手”。
香港荷銀KODA產品:最高收益34萬卻承擔4000萬風險
2009年05月09日 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 朱湘蓮 北京報道
賴建平律師在給記者的郵件中這樣概括他在香港荷蘭銀行的KNOCK OUT DISCOUNGT ACCUMULATOR(簡稱“KODA”或稱“ACCUMULATOR”產品)投資:“先騙后搶”。
截至2008年3月25日,賴建平在荷蘭銀行總投資被動追加至將近2100萬港元,扣除虧損,凈資產額為1500多萬港元,損失近600萬港元。
5月4日一大早,記者按賴建平律師約好的時間提前到達了他所在的創天律師事務所。這個早已不做業務的合伙人坐在辦公室對記者說:“其實我現在就是在家看看書,思考一些自己關注的社會現象和問題,但是這樁事情出現以后,我的休息計劃必須改變了。”
荷蘭銀行(中國)針對此事回復《華夏時報》記者:“ 在荷蘭銀行私人客戶部,我們嚴格遵守內控程序及監管規定,以確認客戶適合我們向他們所推薦的產品。為了保護客戶信息,我們不會發表任何針對客戶個人的評論。”
產品文件看不懂
法律界定不清難倒律師
“我最大的疏忽是相信了朋友。”賴建平這樣講述故事的開始。這對于一個40多歲,從業十幾年的律師來說,于情于理,似乎都有點說不過去。
根據賴建平的講述:2007年6月中下旬的一天,荷蘭銀行香港分行私人銀行職員張寧(Christy ZhangNing,女)通過雙方共同的朋友北京公民譚某介紹認識了賴建平及其夫人劉女士。
“我們在一家酒樓見面、吃飯,其間張寧游說我們到香港進行證券投資。由于我對香港證券市場、對私人銀行一無所知,張寧告訴我們說:私人銀行就是為有錢人理財,為有錢人服務的,聲稱其要擔任我的投資顧問、承諾提供優質VIP私人銀行服務、使我們的資產得以保值增值,承諾‘保底收益20%以上’,同時宣稱香港市場如何規范、法治,股票如何便宜、有投資價值,千方百計說服我在該銀行開戶做交易,并當場準備了一套英文文件讓我們簽署,包括Application For Account Opening等等。”在賴建平看來,張寧的此次造訪屬于“未獲邀約的造訪”,但是自己最大的責任則是被張寧包裝的香港“私人銀行”華美的外衣所欺騙。
“我感覺合同應該是無效的,但是香港法律更多的在乎個人責任。”賴建平這樣表述自己的觀點:KODA產品未經證監會核準是肯定的,但是尚未明確規定非專業投資者不能購買KODA產品。
“一百多頁專業性很強的英文文件我們不懂,張寧告訴我們均為銀行開戶時要求的例行日常性文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賴建平告訴記者,就這樣他飯后按照張寧的事先特別準備(每一需要簽字之處用鉛筆做上記號、貼上小黃條)簽署了上述全套空白文件。后張寧將文件帶回香港、填充有關空格內容、供銀行簽署。
“簽署文件過程中,張寧未向我們做過任何解釋、提示。更加惡劣的是張寧在開戶文件中居然欺騙性地選‘我們看過開戶文件的中文本’。實際上,我們一個中文字的文件都沒有見過。”雖然現在這些內容賴建平都知道其重要性,但是當時他卻疏忽了。
賴建平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在上述文件中,凡涉及填空、選擇內容之處,概由張寧事后單方面在未得到其授權以及征求意見的情況下擅自處理。
“其中有一處‘是否為專業投資者’的選擇項,她竟然違背事實,明知我們沒有相應的投資經驗,我們資金、能力有限、不具備有關規定的條件,但她在私利動機支配下背著我們替我們選擇了‘是專業投資者’。”賴建平說道。
命懸一線
客戶完全沒有主動權
“自2007年7月27日交易開始,我們未KNOCK OUT的KODA合約金額余額通常接近2000萬港元,我們的投資本金一直維持在420萬元未變,其間曾經賺過一些‘利潤’,賬面總的凈資產也只有500多萬元(包括自營現貨股票的利潤)。”賴建平告訴記者,在幾個月的“實踐操作”中,保證金的比例通常在不足合約金額的20%到最多30%比例之間變動。
“截至2007年11月底,我們的KODA合約金額1780多萬港元,賬面凈資產700余萬港元。自2007年12月以后,銀行開始步步進逼。”賴建平說,12月是荷蘭銀行態度轉變的一個時間點,而自己也因此掉入了可怕的夢魘。
他說,荷蘭銀行從溫和的要求增加保證金,到歇斯底里以“斬倉”、“解約賠償”相威脅,雖然理論上合約余額逐月減少,但要求的保證金卻越來越多、比例不斷增加,直至保證金超過履約所需要的理論上的最大資金總額為止。
“對于銀行的逼迫,雖然我們多次與銀行激烈爭吵,質疑銀行要求的依據、合理性,但銀行的逼迫變本加厲,從口頭催促到書面函件鋪天蓋地。”賴建平說,由于其不明真相,為避免銀行強行處理自己的資產,“保住”賴以為生的血汗錢。無奈之下,只好千方百計不斷籌款,境內外大肆舉借高利貸,在銀行不斷威逼之下不斷往里投錢。
收益34萬
需承擔4000萬風險
“虧了這么多錢,我坐下來認真算了一下,其實KODA產品對投資者來說是收益和風險極其不符合邏輯的產品。”賴建平分析,比如投入480萬港元的前期資金投資一年,那么在收益最好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獲得34萬港元的收益;但是如果在市場最糟糕的行情下,虧損的則是4000多萬港元。
比如客戶購買的某個股票市場現價是10元每股,客戶可以從荷蘭銀行私人銀行處以8.5元/股的價格購買到該股票。股價在8.5元到10元區間時,客戶需每天購買1萬股,最多購買一個月時間。但是如果股價低于8.5元/股,客戶則需購買2萬股/天,且需購買一年。240天×2萬股/天×8.5元/股=4000多萬元。
但是客戶的收益卻有“KNOCK OUT”的規定,也即每天投資者的收益達到2%時,當天的交易便“KNOCK OUT”。這樣一年的收益也就是34萬。
“其實即使我們可以及時出貨,也未必可以獲得那么高的收益。因為KODA的結算是‘T+2’,兩天之后的行情變化則是誰也無法預測的。”賴建平說道。
為什么客戶的風險在市場行情不好的情況下不可控呢?這就涉及到銀行在這場游戲中的角色扮演問題。荷蘭銀行和客戶到底是對賭關系還是僅僅是一個中介機構的承銷關系。
“銀行自始至終對我們進行欺騙,張寧始終告訴我,在KODA交易中,合約‘發行人’并非荷蘭銀行而是其他機構,銀行與我并非‘對賭’,但銀行事后多次明確聲稱‘以主事人身份行事’。”賴建平分析:實際上,KODA交易的本質是作為客戶的我與銀行“對賭”特定股票的漲跌,即一方買漲一方買跌,雙方利益是絕對對抗性的,相互之間是一種“反向博弈”的游戲,客戶與銀行之間在這樣的交易中是不可能有共同利益的,銀行和客戶追求的結果截然相反,銀行唯一的目的是要讓客戶賭輸,以便其盈利,客戶賺錢銀行一定賠錢,反之客戶的損失就是銀行的利潤。
(本報將對此事件進行追蹤報道。)
傳東航欲變更對賭協議 或起訴大摩高盛等七大投行
【作者:孫中元 來源: 證券日報】
有東航高層表示,如果和國際投行的重組談判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東航將不排除以對手欺詐的名義“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起訴交易對手”。
在航油套保浮虧60億元后,李豐華黯然揮別東航董事長一職。但,遺留下來的攤子總得有人來收場,因而新任董事長劉紹勇別無選擇的充當了這一“消防隊長”的角色。
據消息人士向《證券日報》透露,對于與國際投行合約仍未到期航油對賭合約,為了避免國際油價下跌導至更多的美金流向這些國際大鱷嘴里,ST東航正在與幾家國際投資銀行進行談判甚至不排除通過法律訴訟,以求修正與他們簽訂的投機性航油期權合約。
如果此舉屬實,ST東航將成為第一個為不平等期權合約向國際投行討說法的國內套保炒家,與仍在閃爍其詞的深南電形成了鮮明對比。
若談判不成
東航將起訴國際投行
繼去年底ST東航套保合約產生實際賠付后,ST東航今年第一季度航油套期保值實際現金交割虧損達1.22億美元。
有消息稱,ST東航今年1月份、2月份和3月份的套期保值實際虧損分別為2800萬美元、3988萬美元和5450萬美元。此外,ST東航截至3月31日的航油套期保值浮動虧損仍然高達7.4億美元(折合57.35億港元)。雖然公允價值較上年底增加了4.22億元,但經營上本已步履維艱的ST東航仍在承受航油套期保值虧損的重壓。
因此有東航高層表示,如果和國際投行的重組談判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東航將不排除以對手欺詐的名義“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起訴交易對手“。據悉談判涉及的投行分別為瑞信、花旗、美林、德銀、瑞銀、高盛及摩根士丹利。
5月7日晚,ST東航董秘羅祝平對《證券日報》記者沒有否認該消息,說重組合約的事情由財務部門負責,涉及套保合約是很專業的事情。“重組合約是個復雜的問題,這個非常難談,我們套保部門的人每天在研究調整方案。”
對此記者分別與三家主要國際投行中國業務負責人進行了核實,美林(亞太)中國區主席劉二飛的話耐人尋味。他直截了當的說:“這個事情你問我們,我們沒做的話沒法跟你說,做了也不會告訴你。我們投行很多事不會輕易透露的。
高盛中國媒體部人員表示,這只是市場上的消息,沒法做出回答。
瑞士信貸香港方面則沒有回復記者的采訪函。
東航的套保巨虧暴露于去年11月,截至11月14日的燃油套期保值浮動虧損已達6.9億美元,浮動虧損折合人民幣47億元。
根據公司08年半年報披露的航油期權合約內容為:以每桶62.35美元至150美元的價格購買航油約1,135萬桶,并以每桶72.35美元至200美元的價格出售航油約300萬桶,此合約于2008年至2011年間到期。根據合約,截至08年6月30日,國際油價為140美元/桶時,公司航油期權合約資產尚有4.17億元;而到9月底,油價下跌至100美元/桶附近,公司出現浮虧2.71億元;
之后,公司再次披露,截至10月31日,油價跌至65美元/桶,航油期權浮虧已達18.3億元;其后,11月發生實際現金損失約42萬美元;此次,公司又表示12月實際賠付約1,415萬美元,而08年末航油套期保值合約的公允價值損失達62億元,12月31日油價約為45美元/桶。
今年1月9日,應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航油套期保值業務作出補充說明如下:公司使用航油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鎖定公司的航油成本。公司航油套期保值期權合約采用的主要結構是上方買入看漲期權價差,同時下方賣出看跌期權。在市場普遍看漲的情況下,采用這種結構的主要原因是利用賣出看跌期權來對沖昂貴的買入看漲期權費,同時要承擔市場航油價格下跌到看跌期權鎖定的下限以下時的賠付風險。公司為航油的實際使用者,當航油價格下跌到超出鎖定的下限時,公司在承擔支付賠付義務的同時將受惠于航油現貨采購成本的降低,一定程度上沖抵公司按照合約所支付的賠付損失,最終達到公司使用航油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
找了七家投行
分別下注仍中圈套
而就是這個看上去似乎萬無一失的合約,卻給東航造成了巨額公允價值損失,并導致東航去年虧損達139億,一舉變身ST東航。
《華爾街日報》撰稿人指出,東航在談判或者訴訟中能否獲勝,關鍵取決于這樣一個問題:瑞士信貸、高盛和美林等主要的對手交易方在與它簽訂合同之前,有沒有進行足夠的風險披露?是東航的貪婪還是無知使套期保值變成了投機?
東航董秘羅祝平卻否認了這個問題,他認為不能說東航受了國際投行的誘導。
“套保合約很多專家都看不明白,現在有專業的人認為這個合同是屬于欺詐合同,但我和法律部門探討認為也不能簡單的算欺詐,像我們銷售套保產品的投行他們的律師比我們還強,我們要打官司打不贏的。”
羅祝平介紹到東航簽套保合約的大背景是國際油價直線攀升,國際上很多航空公司為了鎖定成本都在做套保,東航的套保部門找了6到7家投行來做,把風險分散,然而沒想到遇到了這個特殊的情況,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下,油價的走勢完全和預測相反,才暴露了合約的問題。“往上收益是有限的,往下風險是無限的。他們就賭一邊,賭油價會漲,這就是合約的毛病,但如果合約中有油價下跌時的止損底線,那很可能這合同產品就不存在了,中間商也要拿錢的啊。”
相比每月都在變動的公允價值,東航更關心真金白銀的實際賠付。
董秘羅祝平介紹,其實去年東航只實際賠付了一個月的錢,此前套保業務一直在盈利。而且油價越低,公司在現貨上節省的越多。“我只問財務部門這個月實際賠付多少,同時財務告訴我現在因為油價很低,現貨上節省了很多,平衡了損失。對沖就是這個意思,總是要和現貨做比較的。有人就在批判說如果不做更好,但不做是不行的,因為全世界都在做,不然又有人說,這是一個管理手段為什么你們不做。”
“當然怎么做不一樣,但是這個合同不是光賣給東航,所有的航空公司不見得都很專業,而且賣合同的人也不知道他們會狠賺,大家都是傻子。特別是當油價是往上走的時候,不做肯定是傻子啊,人家會說你管理不作為。”羅祝平說。
東航內部對是否
改合約仍有分岐
對于要不要重新改善套保合約,業界人士也存在一定分歧,有人認為既然東航當初做了相反的判斷,現在可以改回來當然是好事,而有人認為現在油價已經走出低位,未來走勢可能與東航當初判斷一致,沒有必要修改合約。更有人進一步提出東航如果輕舉妄動,很可能陷入更大的麻煩。
東航董秘羅祝平本人算是個“反對派”,他認為重組合同是很難的,雖然也有先例。“但要是我就選擇繼續做,因為隨著油價漲上去,東航每月的實際的賠付就越來越少,公允價值損失也會慢慢填回來,所以說這不是個大事。但是人們的關注就給相關部門很大壓力,套保部門每天都在研究這個業務,要不要改,怎么改。”
至于之前的十來億的賠付,他認為就當“交點學費吧。而且油價一旦回升,誰錯誰對就很難評價。當然這涉及到當期股東的利益,當期股東的利益是受損的。”
有著多年期貨實戰經驗的鄭強認為,重新談判對東航是個好事情,而且成功可能性很大。但他同時提醒東航一定要小心謹慎,“東航如果真的想重組合約應該會請專家指導,以免掉入更大的陷阱。畢竟國內懂期權的人少,而國際投行人才濟濟,東航如果有懂行的人也不會簽這么不平等的合約。”
這也和羅祝平的擔憂不謀而合“合同一變肯定和油價走勢有關,要做新的判斷。當然仁者見仁,因為新領導來了就在想怎么減少損失,這就又是一個判斷問題了。現在我們和專家也在研究。如果要改就不能匆忙,要謹慎考慮。所以套保人員壓力很大,萬一改過來又是一巴掌呢?”
“我們現在的情況是隨著油價往上走,我們每個月賠付會減少,公允價值會慢慢回來,在這個趨勢下你做什么呢?除非你有個判斷還會再往下掉,浮虧超過62億我們就砍掉不做了,但我們現在判斷是浮虧不會超過62億了。”
專家建議
找美國金融監管機構投訴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東航經過妥善考慮,認為有必要重組合約,嚴格按照合約行事的國際投行就會同意對方的“出爾反爾”嗎?
一位在國內投行工作的人士認為國際投行同意重簽合約的可能性不大。國際投行的理由是,這么大額的合同公司在簽訂之前一定需要周到的考慮,并通過嚴格內部審核,一旦簽訂國際投行就不再負擔其他責任,東航認為油價會漲到200美元,買了看漲期權,而國際投行就承擔了油價在上漲的風險,現在東航要求收回或者修改沒有道理。
這位投行人士認為,“除非可以找到理由說東航的合同是違法或者違規,否則就應該執行合同,江西銅業也是逃避發生虧損,這樣的是一個是經濟規律中的愿賭服輸,公司以后只能加強治理,要現貨與期貨先對應,才可以鎖定風險,不至于出現裸露于風險之中的頭寸。”
鄭強則認為,國際投行同意談判的可能性很大,“期權合同雙方是對賭關系,東航的浮虧能不能兌現國際投行心理沒底,不像期貨交易,有交易所保證交割付款,現在如果東航申請破產,或像深南電那樣強行違約,投行可能只能拿到很少的錢。”
因此他推斷國際投行為兌現利益,可能會讓步。而且東航如果真的想重組合約應該會請專家指導,在浮虧沒有交割的情況下和對方談判是很有優勢的。
香港一位券商專家也支持東航“討說法”。他認為“就像賭場設定的賭局不合理,賭客不開心輸錢,想找說法。這中間可以談判,打折。比如中航油就是個先例,通過談判最后只賠了一半。別看他們是國際投行,實際上在這次交易中,跟賭場的角色差不多。那種場外交易的結構性衍生品,其實就是他們在和東航在對賭。
他認為對方是不是存在誘導,這個難說。“我覺得東航應該找這個投行的上級監管部門投訴,如找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或司法部門。以此來壓制投行,迫其讓步”。
對于東航要不要重組期權合約,也許很難找到完美的方案,但人們目前的共識是,事已至此,重組合約與否這是個兩難選擇。
而有專家立足于重組合約之外,提出對于東航目前的處境,重組合約不如終止合約,“一開始虧10幾億的時候就應該終止,付款認賠,何必等虧損擴大到現在才提出談判呢。虧了這么多還不肯砍掉,期待油價上漲能夠填補浮虧,可誰能保證30美元就是底部呢,萬一再跌倒25美元呢?”
這位專業人士認為,東航不如現在認賠交錢出局,然后回家精心學習,成立專門做套保的部門找專家進行操作。“不是虧了幾十億就沒有機會了,只要公司還在,就還有機會搬回來。但是我認為國際投行不應該成為企業進行套保的主要渠道。畢竟國內懂期權的人少,而國際投行人才濟濟,國企的套保也就是幼兒園水平,怎么有華爾街投行精呢。在期貨市場上做錯了就要認錯,不要讓虧損無限放大。”
套保損失仍要給出交代
“也就是東航作為國企才能承受60多億的虧損,換成民企早倒閉好幾次了。”股吧里也有股民這樣評論。
問道當時虧18億的時候,東航為什么不提出修改合同,或者干脆終止合約?
東航董秘羅祝平認為這種觀點還是把公允價值和實際賠付弄混了,“公允價值只是賬面上的變化,這個東西現在值多錢就記多少,還有一快是合同的實際賠付。如果虧18億的時候終止合同就要賠18億,而到現在東航一共還沒有賠到18億,我們講的是現金賠付多少。”
“當時是個判斷問題,現在趨勢是往上走的,油價當時最低是44美元,現在是50多元,我們的賠付就很少了,公允價值會追回來很多。”
記者提出如果油價再跌,跌倒2、30美元,東航的浮虧擴大怎么辦。羅祝平說“不可能,不會再跌了。”
在上月東航的網上信息發布會上,東航董事長劉紹勇也對套保虧損問題做出了回應,他表示,中央審計署已經進行了專項審計,中央調查組也做了專項調查,不過這個事件的結論現在還沒有出來。“需要哪個層次承擔責任,我相信會給大家一個交代的。”劉紹勇稱。
對于航油套保工作今后的方向,劉紹勇表示,“不能因為出了大事就不做航油套保了”。他認為,在把握市場的情況下,有選擇、有控制地進行一些必要的航油套期保值工作,對改善公司航油成本的結構是有好處的。
“我們做套保的人本身就不專業,在做判斷的時候很可能就會出事。”東航另有人士坦言:“東航的問題遲早會發生,金融危機只是使問題比較明顯的暴露。我們前年尋求“東新戀”也是看到這個問題,想要解決。不是金融危機油價不會跌這么多,不是金融危機市場不會跌這么慘。不過現在問題暴露出來了也好,國家才會想辦法解決,畢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啊,東航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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