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食品價格上漲對窮人傷害更大
昨天有老同學來串門,聊起了物價,他是搞法律的,我是搞經濟的,隔行如隔山,他給我普法,我給他普經濟。
有3個家庭:
A家庭月收入5000元,每月食品支出1500元,其他支出350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30%,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70%;
B家庭月收入2000元,每月食品支出1000元,其他支出100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50%;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50%;
C家庭月收入1000元,每月食品支出700元,其他支出30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70%。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30%。
假設食品價格上漲20%,則:
A家庭每月食品支出1800元,其他支出320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36%,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64%,食品支出上升20%,其他支出下降8.57%((3500-3200)/3500);
B家庭每月食品支出1200元,其他支出80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60%,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40%,食品支出上升20%,其他支出蓄下降20%((1000-800)/1000);
C家庭每月食品支出840元,其他支出160元,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84%,其他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為16%,食品支出上升20%,其他支出下降46.67%((300-160)/300)。
在食品價格上升20%的情況下,各家庭對食品價格上漲的敏感系數:
A家庭對食品價格上漲的敏感系數=8.57%/20%=0.43
B家庭對食品價格上漲的敏感系數=20%/20%=1
C家庭對食品價格上漲的敏感系數=46.67%/20%=2.33
通俗地解釋3個家庭對食品價格上漲的敏感系數的含義:
如果食品價格上漲1,則A家庭的痛苦感上升0.43,即痛苦感的上升慢于食品價格的上漲速度;
如果食品價格上漲1,則B家庭的痛苦感上升1,即痛苦感的上升等于食品價格的上漲速度;
如果食品價格上漲1,則C家庭的痛苦感上升2.33,即痛苦感的上升快于食品價格的上漲速度。
下面給出一般規律:
食品支出占收入比重越高,對食品價格上漲越敏感,即食品價格上漲,對窮人更具殺傷力。
如果把例題中的家庭改為國家,道理也是一樣的,這段時間,非洲有些國家因國際糧食價格上漲哇哇亂叫,美國則什么也沒發生似的,就是這個原因。最后,我開玩笑說,如果食品價格上漲100倍,咱哥倆只能到山上挖野菜、剝樹皮吃了,但即使上漲1000倍,對比爾·蓋茨也一點都沒影響。
烏木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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