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30年目睹之怪現狀:
“改革家”顧雛軍一審被判12年
處罰金680多萬元
2008年01月30日 來源:新華網等
新華網快訊:廣東省佛山市中院30日宣布顧雛軍刑事“串案”一審判決結果,判處顧雛軍12年有期徒刑,罰款680多萬元。
新華網快訊:顧雛軍刑事“串案”其余8名被告獲判無罪至兩年刑期不等。
新華網快訊:顧雛軍刑事“串案”一審判決宣布后,顧雛軍家屬當庭表示一定會上訴。
庭審現場: 顧雛軍聽判后情緒穩定
中新網今日報道:廣東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原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虛假注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四項罪名,三十日上午在廣東佛山中級法院開庭宣判。顧雛軍案九名被告中,除曾俊洪被宣告無罪外,其他八人均獲罪領刑。顧雛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本網注:應為被判12年執行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本網注:應為680多萬元)。
法院判為,被告人顧雛軍、劉忠義、姜寶軍、張細漢的行為已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顧雛軍、姜寶軍、張宏、晏果茹、劉科的行為已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顧雛軍、姜寶軍、張宏的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
而公訴機關指控顧雛軍、姜寶軍犯職務侵占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記者在法庭上看到,頭發花白的顧雛軍精神狀態不錯,聽完判決后的情緒穩定。
顧雛軍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占等罪名,二零零五年七月底,包括顧雛軍在內的九名科龍及格林柯爾高管被警方控制,隨后被正式逮捕。
該案曾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兩度在廣東佛山中院開庭審理。(孫建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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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報今日報道:“對于判決結果,我沒有預測,一切都要等到佛山中院明天開庭才能知曉”,顧雛軍的辯護律師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作了無罪辯護,但顧雛軍最終是否獲刑,以何罪名獲刑,獲刑多少年都要以法院判決為準,當事人將根據一審結果決定是否上訴”。
顧雛軍刑事“串案”2006年11月、12月在佛山中院兩次開庭,庭審時間近90個小時,與顧雛軍同時被審的還有科龍和格林柯爾的8名前高管。根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顧雛軍涉嫌四項罪名,分別為虛假注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占罪,其中職務侵占罪可獲刑量最大。
記者昨日與顧雛軍胞弟顧紹軍取得了聯系。他告訴記者,雖然已經等了整整一年,但還是沒想到會在這時候宣判。由于一般刑事案件有三個半月的審限,當時預期2007年春節后一審判決可能會下來,但是時間一拖再拖,直到上周五法院才通知1月30日開庭宣判,目前他已經趕赴佛山,作為當事人親屬出庭旁聽。
據顧紹軍介紹,自從2006年12月第二次開庭后,他一直未能與顧雛軍見面,顧雛軍在看守所的情況他都是通過辯護律師獲知的。目前,顧雛軍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惡化,除了糖尿病引發的并發癥外,還患上了心臟病。
不過,顧雛軍和另外2名被告并未獲得取保候審資格,另2名被告是姜寶軍和曾俊洪,姜寶軍是科龍電器原財務督查,被控罪名與顧雛軍一樣;曾俊洪是科龍電器原采購中心總監,被控挪用資金罪。
雖然,顧雛軍刑事案今天宣判,但是自2006年12月第二次開庭后,圍繞顧雛軍的民事案件紛紛開庭或宣判。2007年8月30日,佛山市中院對科龍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龍起訴廣東格林柯爾、顧雛軍的兩起一般損害公司權益糾紛案進行了宣判,要求顧雛軍及其上述關聯公司在15天內償還分別為9000萬元和7500萬元兩筆占用款項。此外,針對科龍的證券民事賠償目前也已被廣州市中院受理。(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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