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小編最近準備結合自己的經驗和參考別人的文章,整理一個打工防坑小百科,以供大家參考,盡量避免被老板坑害。由于時間精力有限,歡迎大家投稿支持,也歡迎大家提問,小編想辦法給予解答。
給老板打工,調休是再常見不過的了,周末上班平時休息,這周不上班下周給補上,本月瘋狂加班下個月補休,反正就是老板說怎么休就怎么休。
工友們苦不堪言,一個工友講道,“周末上班,晚上上班,調休調得我都沒時間談戀愛了”,“這簡直是剝奪我談戀愛的權利啊”。
就算如此,工友們也往往敢怒而不敢言,在勞動法里似乎找不到老板的把柄,去勞動局投訴也沒人搭理,往往也就不了了之,逆來順受了。
但事實上,對于調休咱照樣是有辦法治老板的。
工廠跨周調休不合法!
法律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周還要有休息日,是為了充分保障勞動者的精神和身體健康。而企業要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者實際上是在有損害自己身體健康的情況下進行工作,企業自然就應支付更高的勞動成本。
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 3 條規定了職工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
而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也就是說每周有兩天的休息時間,如果不能安排兩天的休息日,那就需要支付雙倍的加班費。
小云,在深圳的一家電子廠上班,有時因訂單不足,單位就單方調休,實行先休后補制度,規避勞動者休息日的雙倍加班費。
單位在 2015 年元旦假期給員工一下休假 4 天,用 2015 年 04 月的周六日來進行補班,這樣工友得不到正常合理的休息時間, 單位也不需要支付 2 倍的加班工資。
為了爭取回自己的合法權益,小云后來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因單位調休并未與小云協商并征得同意。因此,裁決單位支付應支付的 4 天加班費。
工廠周內調休不合理!
但是,如果單位一直都是周六日正常上班,調班至周一到周五之間休息,這樣做合理嗎?
這樣做企業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對勞動者來說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嚴重影響勞動者的正常生活。對有家庭,小孩在身邊上學的勞動者來說影響更大,孩子放假就面臨著沒有人帶的問題。
這樣的調休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呢?當然是有的,員工和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集體協商,所以遇到法律無法解決,但又合理的訴求,就可以用集體談判的方式處理。
有一家電子廠,有 60 多個工人,第一次停電調班的時候,大家沒有異議,后來就演變成單位一停電就放假,然后用周六日的加班來補,慢慢的工人開始不愿意了,找公司去談。
后來通過集體談判,把之前調班的加班費也補回來了,談判結束后,愿意繼續工作不辭職的還給了鼓勵獎。
所以單位如果是在一周內調休,工人可以通過集體協商來處理。
如果單位是在這個星期讓你休息四天,下個星期上你上七天,甚至是很多人春節放十來二十天,用前半年的休息日加班來補,這些就都是違法的咯,這更是要企業補回加班費的!
注:本文的適用前提是你所在的工廠采用的是標準工時。不過不用擔心啦,大部分工廠基本都是標準工時,乃們的工廠大多都達不到采用綜合工時的條件!
綜合工時適用的行業是:
?。?)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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