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是中華文化的一種原型象征。龍原本以爬行動物蛇為藍本,在尼采筆下,“蛇作為最聰明的動物,其生活空間在地上,在低處空間里,代表著肉體、物質。”([德]安。彼珀《動物與超人之維》)而鷹則翱翔在天上,代表著神靈和精神。如中國上古傳說“伏羲鱗身,女媧蛇軀”;而黃帝戰勝蚩尤、宙斯擊敗堤豐、上帝懲罰撒旦等“日(禽)——蛇”搏斗的主題則是世界各民族邁向文明的標志。
文化考古學表明,遠古初民心目中存在一種共通的宇宙范式。它在縱向方面從中心向上下兩端展開,分為“天、地、人”三個層級,橫向方面從中心向東、南、西、北四方展開。“三”與“四”縱橫交錯,或上下加上東西南北四方,即為天地四方“六合”,泛指天下或宇宙。
以北美洲阿茲忒克人的部落宇宙觀為例。其縱向方面為天地人“三才”,即:天頂——天神世界;中央——人類世界;地底——幽靈世界。橫向方面則為火土氣水四元素。在阿茲忒克人看來,人類處于下層魔鬼世界和上層神靈世界之間的險境之中,隨時可能遭受毀滅性的打擊。他們相信只有讓神祗滿意,宇宙才能運轉有序。為了避免毀滅性力量的降臨,他們在宗教儀式中用牲畜甚至活人來祭祀神祗,常以受害人之心或血獻祭太陽神,有些現存雕像表現的就是國王和王后血祭的情形。
載于圣經的“直上青天之塔”通天塔,則是上述宇宙范式的巴比倫版。該塔在設計上是作為君主上升和天神下降從而溝通天地雙方的一種階石,它的最高層被認為上接于天,基層之下還建有代表地下水的大水池。通天塔有七個層級,被稱為“天地七使之屋”,代表土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太陽和月亮七星。
與此相仿的還有埃及的金字塔,在設計上體現著陸地是由太陽從水中創造出來的最初山陵觀念,君主被認為是太陽神的化身,貫通天地人三域。據說有金字塔銘文稱:“為他(法老)建造起上天的天梯,以便他可由此上到天上”。
“事實上,這些建筑就是宇宙的范式”,因為埃及和兩河流域的人都具有將宇宙看成四等分的圓周的原始觀念,整個宇宙被看作是“天和地”,“地”又二元性地被認為是“南和北”,那里的君主自稱“四方之王”或“宇宙四方之王”。 ([英]湯姆遜《古代哲學家》)
其他文化象征也是如此。在基督教的《新約》世界中,上層是上帝的居所天堂;下層為地獄,乃是痛苦之所在;作為中層的現世或人間則是上帝和天使、撒旦和魔鬼的活動舞臺,“十字架”意味著人既受撒旦的誘惑,又得到上帝的恩賜。(上帝與撒旦也是源于“日蛇搏斗”)
各民族早期的宇宙范式彼此結構雷同,這顯然不能是出自對自然本身的模仿,而是以象征化為意義的方式來展開的。上述例證表明,文化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建構者與被建構者的關系,當自然界作為象征的事實出現時,它就超越了舊的“事實”的存在方式而呈現出新的“意義”的存在方式。
然而中國“龍”的獨特意義在于:與世界其他民族的原型象征相比,龍介于天地兩域之間,它既可下潛于淵,也可以騰云駕霧上達于天。“龍是結合成一個整體的天父宙斯和大地女神,他是真正的皇父,將冥界與上蒼、女性與男性結合成一個保護的和溫柔的絕對形象。”([美]阿.科爾曼,莉.科爾曼《父親:神話與角色的變換》)
就是說,中國“龍”是遠古各民族共通的“日(禽)——蛇”搏斗的原型母題的一種變型。龍非鷹非蛇,亦鷹亦蛇,因而體現了中華文化以中介為本位的獨特本體結構。中國漢代大儒董仲舒將此中蘊涵的“意義”詮釋為“王道通三”:
“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春秋繁露》卷十一)
筆者曾說中華文化是政治型文化,“龍”的文化蘊涵便是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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