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我為什么沒有發這篇文章到烏有之鄉,我說是初稿,只是批駁關于程朱理學的陳腔濫調的幾篇文章中的第一篇。還很膚淺,主要是參考別人的文章,獨創的內容少。不過朋友推薦我讀韓德強老師的《缺席審判“孔子”,何時方休?》,我覺得寫得非常好。而后來有不少朋友不理解韓老師。我不知道應該怎樣支持韓老師,就冒昧把這篇初稿發出來吧。歡迎大家的批評,以益此文的修改、完善。
駁斥有關程朱理學的陳腔濫調之二、之三、之四,主要分別從理學與科學的關系,理學提出的社會歷史背景和積極作用,理學如何被歪曲閹割(主要是滿清時期)和在當代重新認識理學的意義,等等方面闡述。
駁斥有關程朱理學的陳腔濫調之一(初稿)
獨秀書生(嘉林)
轉載請注明初稿
本稿主要參考東方飛龍先生和杜車別先生的文章,在此表示敬謝。
王文元先生曾將儒家文化之精奧概括為:
求美,求善,求仁義;憂國,憂民,憂天下;重文,重禮,重氣節;畏天,畏地,畏天命。[1]
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之孔孟之道,曾被全盤否定和打倒,但隨著近年來經濟、社會和思想等方面的發展,以及自由思想的盛行,人們已開始正面認識傳統儒家學說,興起了如所謂“國學”熱,各地讀經活動,甚至很多地方開辦了私塾或書院,招收兒童、少年和年輕人學習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和傳統文化。但很多人仍然對儒學學說和代表儒家學說發展更高程度的程朱理學存在誤解,對陸王心學的了解則更少。下面簡單駁斥人們對程朱理學的陳腔濫調。
首先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這里“失節”的“節”并不特指貞操,而是指精神氣節。實際上宋代大儒、理學家程頤也說過士大夫男子不當再娶的話:“大夫以上無再娶禮。凡人為夫婦時,豈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約?只約終身夫婦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蓋緣奉公姑,或主內事爾。如大夫以上,至諸侯天子,自有嬪妃可以供祀禮,所以不許再娶也?!盵2]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是針對士大夫階層男女雙方的理想要求。程頤并未要求現實中廣大普通婦女守節、普通男子不再娶,沒有完全反對婦女再嫁,所以程頤的甥女曾經再醮,其侄媳也曾改嫁。程頤稱其父操持外甥女再嫁之事是“慈于撫幼”,并贊揚幫助婦女再嫁的行為。
徐繼畬說:“夫禮制因時而變,風議因時而發,宋承五季之后,世風靡靡,夫婦一倫輕褻已甚,故伊川(即程頤——引者注)立此嚴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為愚夫愚婦言也?!盵3]宋代人對婦女改嫁態度并不太嚴厲,再嫁女、失身女、妓女都可被贊為貞烈之女。[4]宋代士與妓相愛并結成夫妻的現象很普遍。“婚姻不求門閥”是宋人對婚姻的廣泛態度。“士庶婚姻寢成風俗”是宋代婚姻的一個普遍現象。[5]
朱熹也贊女人新寡再嫁:“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俸錢,分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劉氏寡居,公奉養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從女兄以歸。教養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懼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歸嫁之?!盵6]
朱熹學說的思想宗旨可以用“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總結。針對“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朱熹說過:“昔伊川先生嘗論此事,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然自知經識理之君子觀之,當有以知其不可易也?!盵7]意思是,以前程頤曾談到此事,認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以世俗的眼光來看,這實在是不切實際事理,但從知書達理的人來看,一定知道這樣的思想行為是很難改變的。由此可知,“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主要是針對讀書人和統治階層提出的精神要求,是高揚士人剛健挺拔的道德理性和節操意識??梢哉f與孟子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生我所欲,義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也”,與蘇武牧羊、十九年不降,與景皓的“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與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強調氣節的經典儒家精神是一致的,同樣是華夏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
以下分析“存天理,滅人欲”。馬繼武先生說:
當今社會諸多對朱熹及宋明理學存有誤解的人,往往一提“存天理,滅人欲”就過分敏感地將之理解為禁欲主義,一提“重義輕利”就望文生義地附會成迂闊無用的誤國之論。顯然,將克除私欲歪曲為禁遏一切欲望、把遵從道義原則說成是凡事不必言利,這本身就是對朱熹理學的片面理解,是完全不恰當的。[8]
近現代很多學者控訴宋明理學“以理殺人”有著特定的歷史背景,應作具體分析,但反理學派及后來的啟蒙思想家奉“存理去欲”為鄙棄宋明理學的口頭禪的學術行為則是簡單、粗暴的?!?/p>
程頤說:“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欲則天理明矣?!盵9]“人欲肆而天理滅矣”[10],所謂“滅人欲”是滅“肆欲”、“嗜欲”、“欲之甚”,即反對過分追求個人私利的欲望。因為“欲之甚則昏蔽而忘義理”,[11]“蓋公義在,私欲必不能勝也”[12]。朱熹學生問他:“人心惟危。程子曰:人心人欲也,恐未便是人欲。”朱熹答:“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謂之危者,危險欲墮未墮之間也,若無道心以御之,則一向入于邪惡,又不止于危也?!盵13]這表明朱熹認為人心是兼善惡的,而與純粹的“私欲”不同。既然“人欲”未必不好,為何要“滅人欲”?再則,朱熹又說:“天理本多,人欲便也是天理里面做出來。雖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14]既然“天理”包含“人欲”,又怎能“滅人欲”?“到無欲,非圣人不能也?!薄按斯延?,則是合不當如此者,如私欲之類。若是饑而欲食,渴而欲飲,則此欲亦豈能無?”[15]朱熹明確表示反對徹底的“禁欲主義”。
顯然“存天理,滅人欲”中的“人欲”指的是“私欲”、“貪欲”、“邪欲”,通俗地理解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欲”就是要防范個人欲望的過度膨脹,追尋維護社會道德的和諧與美好。不可因個人私欲膨脹而危害社會國家,這是理學精神的基本要求。
對此,與朱熹同時代的袁采說得明白:“飲食,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求之,則為饕為饞;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狎之,則為奸為淫;財物,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得之,則為盜為賊。人惟縱欲,則爭端起而獄訟興……”[16]飲食是人的自然欲望,是不可缺少的,如果過分追求,就是貪吃;男女之事是人的本能欲求,是不可缺少的,如果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去滿足需要,那就地導致奸淫;財物誰都想要,是不可缺少的,但靠違反道德、法律的手段取得財物,就成了盜賊。人如果只求放縱自己的欲望,那就會引起事端觸犯法律。
馬繼武說:(滅人欲)“并不是去除一切‘人心’、一切感性的欲望,而是以道德意識(道心)克服違背道德原則的過分追求利欲的意識,以避免陷入‘利欲熏心’的境地。”[17]陳來認為:“‘人心’泛指一切欲望,‘私欲’則專指過分追求利欲,違背道德原則的欲念,所謂‘存天理,滅人欲’,并不是去除一切‘人心’一切感性欲望,而是以道德意識克服違背道德原則過分追求利欲的意識?!盵18]
王心竹先生說:“存天理,滅人欲”在直接的意義上,“天理”指社會的普遍道德法則,而“人欲”并不是泛指一切感性欲望,而是指與道德法則相沖突的感性欲望,理學所要去除的“人欲”并非象現代文學所理解的那樣特指性欲,更不是指人的一切自然生理欲望,因此,把理學家叫做禁欲主義者是完全不恰當的。[19]
從道德方面來說,二程的“滅私欲,明天理”是為達到“大公”、“至公”,以及“理者,天下之至公。”[20]他們繼承了儒家重義輕利或先義后利的思想,認為可以因公廢私即“滅私俗”,這是以或多或少地犧牲個人利益為前提的較高水平的道德準則,表現了較高層次的道德要求。而朱熹的“義利之辨”,也是在繼承儒家先賢思想的基礎上有所修正和闡發,他認為“義者,天理之所宜”、“心之制”,強調“事無大小,皆有義利”、“重義輕利”。但朱熹的“義利之辨”主旨顯然并非只講義理而不言欲利,而是強調“利”要合“義”,不能見利忘義。朱熹說:“才說義,乃所以為利,固是義有大利存焉?!盵21]實際上在現實中更多的現象是義利可以平衡,不會因義而去利,這是多數人可以接受并樂于做到的,是較低層次的要求。
我們可以看看章太炎的闡釋。[22]因為程朱理學(經清統治者篡改已非原本的理學)曾是清代的官方哲學和主流意識形態,章太炎在前期從漢學及革命立場出發,為破除教條、反對專制,曾抨擊理學,而后期章太炎卻在近代反封建反理學的大趨勢下,以非凡的學術勇氣,一改清代漢學家拒斥理學的做法,對二程學說作了較為中肯的詮釋?! ?/p>
例如,章太炎分析了“天理”“人欲”二詞的歷史內涵:“程氏所述天理,謂物則自然;其言人欲,則任私之異名?!贝颂帯拔飫t自然”指順其自然,即不干涉外物發展規律。此處“人欲”并非指一切人生欲望,更不包括一切合理的人生欲望,而只限于“任私”。接著,他評價二程理欲說:“其實韙,其名非。”也就是說,二程主張人應當尊崇“物則自然”、去掉私利貪欲之心,這一道理是正確的;但用“人欲”表達私利貪欲,則言不達意,易生混亂。對現代人,則更易致望文生義。
被人們所誤解的程朱理學的所謂“禁欲主義”,更多的是針對當時的統治階層的?! ?/p>
再看朱熹“存天理,滅人欲”的出處和目標對象——
出處一:“臣聞人主所以制天下之事者本乎一心,而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欲之異,二者一分,而公私邪正之涂判矣。蓋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則其心公而且正;人欲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則其心私且邪。”(《朱子文集•延和奏札二》)
出處二:“仁義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則不求利而自無不利;殉人欲,則求利未得而害己隨之?!保ā端臅?#8226;孟子》)
出處三:“人之一心,天理存,則人欲亡;人欲勝,則天理滅。未有天理人欲夾雜者。學者須要于此體認省察之?!薄皩W者須是革盡人欲,復盡天理,方始是學。”(《朱子語類》卷十三)
出處一是對皇帝所說,出處二、出處三都是對學者士人說的??梢姟按嫣炖?,滅人欲”并不是特別針對平民大眾,而是針對上層統治階級及學者士人提出的。[23]
程顥曾經對宋神宗說“人主當防未萌之欲”,神宗“俯身拱手曰:‘當為卿戒之?!罢撊瞬牛唬骸菹履魏屋p天下士?’神宗曰:‘朕何敢如是。’”[24]朱熹選編的《近思錄》卷二中二程說的話:“安得天分,不有私心,則行一不義,殺一不辜,有所不為。有分毫私,便不是王者事。”這同樣針對統治者的。朱熹說:“……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聲,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圣人與常人皆如此,是同行也。然圣人之情不溺于此,所以與常人異耳。”[25]意指雖圣賢之人也免不了有欲望,但圣賢并不沉溺于此?! ?/p>
甚至歷來被歌頌的英君明主漢高帝唐太宗,在朱熹看來也不過是“假仁藉義以行其私”,朱熹在寫給別人的一封信中說:
老兄視漢高帝唐太宗之所為而察其心,果出于義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則私意分數猶末甚熾,然已不可謂之無,太宗之心,則吾恐其無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藉義以行其私,而當時與之爭者才能知術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義之可惜,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國家,傳世久遠,便謂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敗論是非,但取其獲禽之多,而不羞其詭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間,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其間雖或不無小康,而堯、舜、三公、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間也。[26]
實際上“存理去欲”的思想并不是宋人最先提出的?! ?/p>
在由漢朝學者編成的《禮記·樂記》篇中就有這種思想:“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惡形焉。好惡無節于內,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眾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币馑际侨绻说乃接蛎浘蜁е律鐣按髞y”,其精神本質與程朱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欲”是一致的。再往前,老子的“無欲”說:“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盵27]
僅此粗略看來,似乎老子才是“禁欲主義”的始作俑者。
朱熹說:“孔子所謂‘克己復禮’,《中庸》所謂‘致中和’,‘尊德性’,‘道問學’,《大學》所謂‘明明德’,《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圣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盵28]所以,東方飛龍先生總結道,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欲”,與儒家孔子說的“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孟子說的“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心,充實之謂美,充實而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謂神”,荀子說的“見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還有法家的管子說的“行天道,出公理,則遠者自親;廢天道,行私為,則子母相怨”,及墨家的墨子說的“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等等的內涵是一致的……“存天理、滅人欲”是中華文明思想精髓的經典總結。[29]
故而可以說,程朱理學中的“存天理,滅人欲”實質上是要求對社會影響大的官員、士人和學者提高個人修養,摒除個人私欲(相比普通民眾,他們更容易也更應該做到),更多地為國家和社會謀利益,實現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我們也完全可以說,我們所熟知的“兩個務必”,即“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就是“存天理,滅人欲”精神的重要體現。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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