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與政治的聯姻
“七宗罪”的提出,始自教皇格列高里一世(又譯作國瑞一世、貴格利一世、格雷戈里一世、格列哥里一世,中國天主教一般稱為教宗額我略一世,而中國新教教徒把他蔑稱為貴鉤利一世)。他既有宗教上的獻身精神,又有豐富的政治經驗,對天主教教義有所發展,治教有方、勤政愛民,被稱為西方公教(即天主教)四大教父之一。一些歷史學家稱他是“中古的始祖”、是一個劃時代的人物。盡管如此,我仍疑心“七宗罪”的提出是有些貓溺的。即使提出“七宗罪”的首要目的不是為統治的需要,也是有著微妙的宗教和政治背景。
這里,有必要對基督教在中世紀以前的歷史作一個簡單的回顧。
馬克思指出:“宗教里的苦難既是現實的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的苦難的抗議。宗教是被壓迫生靈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沒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鴉片。”從總體上考察任何一個宗教,馬克思的這個概括都是精辟的、準確的,但一些宗教在特殊發展時期,特別是這些宗教的一些側面,又常游離于這個概括之外。譬如在某些時候,宗教可以是被壓迫者進行政治斗爭的工具,有學者認為,基督教發展的初期就帶有鮮明的政治斗爭色彩。
基督教在創立的最初階段是以猶太教支派的姿態出現的,稱為原始基督教(或早期基督教前期),它出現在約一世紀30年代至70年代。據歷史學家推斷,原始基督教是在猶太社會下層群眾中自發產生的。原始基督教是奴隸和被壓迫者的宗教,其教義包含著很多革命的思想意識:它反對私有制,主張實行財產公有;反對蓄奴和放高利貸;斥責貧富不均,主張人人平等;同情和支持窮人,仇恨剝削者(《馬可福音》第十章記載著耶穌對一個富人所說的話:“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呀!……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宣傳“上帝最后將懲罰惡人,獎賞善人”,“上帝叫有權柄的人失位,叫卑賤的人高升”;具有強烈的反對異族的色彩,甚至主張用武力推翻羅馬帝國統治的統治;主張在現實世界建立理想的“天國”。 可以說,原始基督教的教義反映了被壓迫者反抗種族奴役和階級壓迫的心聲。
早期基督教后期(公元一世紀末至四世紀初),基督教從教義、組織到信眾的成份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逐漸由一個仇恨民族壓迫的宗教轉變為順從異族統治的宗教;由一個頗具革命性的宗教轉化為維護奴隸主階級剝削和壓迫的政治工具。大量富人加入之后,基督教開始宣揚人們受苦的根源在于個人內心的墮落(這也是“七宗罪”的一個基點),反對以斗爭求解放,宣揚馴服、博愛、忍受。在中國,革命的政黨的蛻變也與之類似。
由于基督教的影響日益加大,特別是其性質已發生改變,羅馬帝國對基督教的政策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羅馬帝國最初信奉的是傳統的氏族和家庭的神祇,作為一神教的基督教否定羅馬諸神,這對于羅馬氏族、家庭的神權統治和政權是一種藐視和潛在威脅,加上猶太基督徒本來就反對羅馬帝國的統治,羅馬帝國統治者一貫視其為異端邪說,對之采取的是敵視和鎮壓的政策。自公元64年至303年,羅馬帝國統治者對基督教進行過10次大的迫害。但由于基督教這時變得既適應富人的需要,又可兼做被壓迫者的麻醉劑,迫害和鎮壓已不能阻止基督教的傳播。后來,統治者中有人認識到基督教的教義中存在有利于統治者的因素,同時基督教已發展到統治者的國家機器和家庭中,羅馬帝國統治者對基督教的政策逐步轉變到寬容、懷柔、控制、利用和保護。毫不奇怪,早期基督教時期,羅馬帝國對基督教的政策常有搖擺和反復。
260年,羅馬皇帝加里安努宣布基督教合法。311年,羅馬皇帝加勒里烏在臨死前與西部領袖君士坦丁和東部領袖李錫尼共同發布敕令,允許羅馬帝國公民自由信仰基督教。 312年,君士坦丁宣布正式皈依基督教,翌年六月,他邀李錫尼在米蘭會談,聯合發布著名的“米蘭敕令”,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退還已沒收的教產。375年,皇帝格拉宣布,今后羅馬皇帝不再擔任羅馬神廟的最高祭司,同時禁止向神廟獻祭。392年,皇帝西狄奧多西一世詔令全國,宣布基督教為羅馬帝國國教。隨后下令關閉一切異教的神廟,禁止在任何場合獻祭。
這是一個宗教與政治聯姻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大量富人、官吏和軍人加入基督教并進入教會領導集團。教會的上層人物利用一切機會,努力爭取羅馬帝國政府的承認與保護,奴隸主統治階級也大體完成了對教會的滲透和改造。他們剔除了基督教教義中革命性的思想意識,把社會下層階級的政治要求變為玄虛的宗教觀念,把人們對現實生活的要求變為對天國的朦朧向往,把參加現實斗爭的念頭變為放棄斗爭和忍受苦難的精神解脫,把消除私有制和黑暗世道的愿望變為維護私有制和宣揚偽善的“平等、博愛”的說教。總之,他們的目的是用新的的神權代替舊的神權,使天上的神權繼續為地上的皇權服務。
2. 風雨飄搖的西羅馬帝國
西羅馬帝國滅亡前后,歐洲的蠻族部落群雄并起。風雨飄搖之中,基督教會極力擴大影響,尋找政治上的出路。
說來話長,西羅馬帝國的滅亡和日耳曼人的崛起,與中國東漢時期民族對立形勢的變化有很大的關系。西漢時期,漢武帝對匈奴的猛烈反擊,大傷了匈奴的元氣。到西漢晚期,匈奴發生了分裂,呼韓邪單于率部歸順漢朝,而流竄到中亞與漢朝為敵的郅支單于也被漢將陳湯滅掉,漢匈關系從此走向和解。至東漢初年,匈奴重新向南襲擾和掠奪,后再次分裂,南匈奴附漢,而北匈奴則堅持與漢為敵。東漢抓住北匈奴遭受自然災害,內憂外困的時機,聯合南匈奴、鮮卑、烏桓等北方少數民族,以大騎兵集團遠程奔襲,戰勝了輕捷、強悍、戰術靈活的北匈奴騎兵,在長期的嚴重打擊下,掠奪成性的北匈奴終于自食其果,再也不能在原棲息地立足,于是在公元91年向西逃至伊犁河流域的烏孫國。公元151年,漢將司馬達率漢軍出擊蒲類海(今新疆巴里坤湖),擊敗北匈奴新立的呼衍王,呼衍王率北匈奴西竄中亞。
不想北匈奴第二次西逃卻產生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對歐洲的歷史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北匈奴大約在290年左右到達頓河以東,殺死了阿蘭國國王,徹底征服了阿蘭國。又于四世紀出現在頓河草原,歐洲大亂的序幕從此揭開。
375年,北匈奴征服日耳曼人的一支——東哥特人(居住在頓河和第聶伯河之間),一部分東哥特人向西逃到了西哥特人那里(大體在今烏克蘭境內第聶伯河以西)。匈奴人乘勝追擊,東、西哥特人再敗,向西逃至多瑙河。后經羅馬帝國皇帝批準,東、西哥特人得以渡過多瑙河,到羅馬帝國避難。此后,由于羅馬帝國對哥特人殘酷的壓榨,逼得哥特人起兵反叛。公元378年,羅馬帝國皇帝瓦連斯親征哥特人,結果在雅德里亞堡戰役中,羅馬軍隊全軍覆沒,皇帝瓦連斯陣亡。帝國遭受到沉重打擊。
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二。406年,西羅馬帝國為對付西哥特人,從萊茵河防線召回部隊,不料又使汪達爾人等其他日耳曼部落進入高盧。410年西哥特人在其精明首領亞拉里克率領下,突然攻占并洗劫羅馬,最后在高盧西南和西班牙建立了羅馬帝國境內第一個日耳曼王國一一西哥特王國。同時,其他日耳曼部落也紛紛自建王國。
445年,匈奴帝國的大單于阿提拉剛一即位,就發動戰爭,矛頭直指北歐和東歐。盎格魯人和撒克遜人為躲避匈奴的鐵蹄,逃向英倫三島。此前于407年,為加強大陸帝國的防御,羅馬統治者撤出了部署在不列顛的軍團,為盎格魯——撒克遜人征服不列顛鋪平了道路。
汪達爾人則席卷高盧及西班牙,越直布羅陀海峽進入北非,以古迦太基為中心建汪達爾王國。隨后開始向海上推進,先后占領科西嘉島和西西里島,進一步削弱了帝國已衰退的商業。 455 年曾洗劫羅馬城。汪達爾王國 ( 439 ~ 534 年 ) ,亡于拜占廷。
457 年勃艮第人占領高盧東南部羅納河流域,建勃艮第王國( 457 ~ 534 年),亡于法蘭克。
476 年羅馬軍隊的日耳曼將領鄂多亞克(奧多亞克)廢除西羅馬末代皇帝,自封為王,西羅馬帝國滅亡。
幾年以后,歸順匈奴帝國的那部分東哥特人擺脫匈奴控制,在狄奧多理克率領下進軍意大利,打敗鄂多亞克,在意大利建東哥特王國( 489 ~ 554 年 ) ,亡于拜占廷。
倫巴(又譯作倫巴第、倫巴底、倫巴德)人,最初定居于易北河畔。他們在568年建立了自己的王國,首都定為米蘭附近的帕維亞,除了少數幾塊拜占庭的領地之外,這一王國幾乎擴張至意大利半島全境。
東哥特人統治意大利之時,法蘭克人在高盧北部興起。克洛維( 481 ~ 511 年)建法蘭克王國( 481 ~ 843 年),史稱墨洛溫王朝( 481 ~ 751 年)。法蘭克王國是日耳曼諸王國中最強大、存在最久、疆域最遼闊的政權。法蘭克人獲得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克洛維于 496 年皈依了基督教。這一年他率三千親兵在蘭斯教堂受洗.此舉一石三鳥:一可緩和法蘭克人與高盧羅馬人的矛盾,二可爭取羅馬基督教的支持,以對付其他各支日耳曼人,而東西哥特人、汪達爾人信奉的是基督教的異端阿里烏斯派,三可用一神教取代多神教,提高王權威望。這樣,在羅馬基督教支持下,正統而未開化的法蘭克人獲得很大發展。
3.格列高里一世其人
格列高里于公元540年前后出生在一個羅馬貴族家庭。在他之前,這一家族已出過兩位教宗(Pope),即亞格比多一世和斐理士三世。教宗也就是教皇,但從所掌握的權利和產生的政治影響來看,此前的教宗無法與他相比,所以有人把格列高里一世看作第一位教皇。歐洲中世紀的歷史與教會(影響最大的是天主教會,天主教和東正教于1054年正式分裂)的活動密不可分,因此格列高里又被一些人稱為“中古的始祖”。
格列高里青少年時期受過良好的教育,學業完成后,在政府機關供職,成為羅馬的執政官(Prefect,即總督)時,年僅30歲。此時,倫巴人一再襲擾意大利,羅馬局勢危急,朝不保夕。格列高里克盡職守,政績可觀。可是他又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十分仰慕本尼狄克(480?-547?本尼狄克修會即本篤會的創始人)。作為一個門第顯耀、地位高貴和羅馬最富有的人,他忽然棄政潛修。他將全部家產捐出,將自己的府第改為修院,開始過隱修生活。另外,他還用自己的財產在本家族位于西西里的領地上建立了六座隱修院。不久,格列高里就被教宗柏拉濟烏斯任命為羅馬教區總輔祭,管理教會財務。倫巴人入侵時,奉派出使君士坦丁堡,要求東羅馬帝國對意大利施行軍事援助,但他的使命沒有完成,因為當時拜占庭正忙于和波斯周旋,無法兼顧西方。格列高里出使君士坦丁堡期間,對君士坦丁堡產生了極度的反感,促使他日后采取脫離拜占庭而獨立的政策。公元586年,教宗召回格列高里,此后四年,他擔任圣安德肋修道院院長。公元590年,格列高里被推選為教宗。
此前意大利的局勢是這樣的:5世紀末,東哥特人在拜占庭的唆使下,進軍意大利,打敗西羅馬帝國的終結者鄂多亞克,在意大利建立東哥特王國。后來引起了東羅馬帝國的嫉妒。554年,東哥特王國亡于野心勃勃的急于恢復羅馬帝國版圖和舊秩序的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之手。意大利成為東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查士丁尼在意大利倒行逆施,維持著行將滅亡的奴隸制度。被哥特人解放了的奴隸恢復了奴隸身份,平民新分到的土地被先前的奴隸主奪回。因為政治上的倒退不得人心,查士丁尼死后,拜占庭迅速失去了對意大利的控制。日耳曼人的另一支倫巴人占領了意大利北部,建立了倫巴王國。這樣,拜占廷的統治只剩下意大利南部地區和西西里島。羅馬名義上歸拜占廷所有,實際權利被基督教教宗掌握。
格列高里成為教宗時,意大利有三股大的政治力量,倫巴人,東羅馬帝國和羅馬教會,羅馬受到倫巴人入侵的威脅。另外,羅馬地區還遭受了水災和瘟疫。格列高里一世不得不殫精竭慮,左右逢源。他在政治和宗教方面的作為主要有:
1.趁倫巴底人入侵意大利,取得羅馬統治權,兼任行政長官,實行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為后來的教皇國的產生做好了鋪墊。當時在羅馬,格列高里一世不僅是羅馬城主教(即教皇),還是行政首腦。另外,他還指揮警察、控制法庭和監獄、負責鑄造貨幣、管理市場、修建城垣和引水管道、興辦學校醫院以及進行社會救濟等。
2.作為軍隊的統帥,負責招募和訓練軍隊,有時還直接指揮戰爭,以武力保衛羅馬。武力難以奏效時,就采用外交手段,用金錢和財物籠絡倫巴人,竭力保持羅馬城獨立,最后和倫巴人簽定和約休戰,贖回了戰俘。此外還保證了羅馬的糧食供應,安定了社會秩序。
3.盡力擺脫拜占庭帝國的控制,反對君士坦丁堡主教以普世大牧首自稱,強調羅馬教皇至高無上,并實際得到了西歐教會的首席權威,且在一定程度上使東方教會(以后稱東正教)人士也給予承認,改變了先前羅馬主教對其主教區之外的教會沒有管轄權的狀況,將管轄范圍擴充至意大利中部、西西里等地。
4.著手整頓教會組織,推行修道院制度,整飭教規,厲行教士獨身制,強調苦修和絕對服從。
5.爭取日耳曼各國統治者,特別是倫巴王國和統治不列顛的盎格魯-撒克遜諸王國君主歸附羅馬教會。
6.發展了奧古斯丁關于教會的所有論證及其所采用的大量有關大眾基督教的內容,提出煉獄說。該說到中世紀中后期又有發展,成為教會的一個騙局和斂財的手段。煉獄是天堂和地獄之間的第三空間。所有死了的天主教徒,先到煉獄受火煉。因為他們有小罪,不能上天堂;又因他們沒有大罪,所以又不用下地獄。如果他們的親友為他們念經、祈禱、獻金錢、做彌撒,就可以幫助他們早些出煉獄;否則他們就要下地獄。
7.強調人的得救不僅要靠上帝的恩典,也要靠個人的善功。原罪可以借洗禮接受基督的救贖而得救,而本罪則須用善功來補贖,主要善功在于履行教會圣事。
8.施展各種理財手段,牢牢掌握并精心管理“圣彼得教產”,鞏固和擴大了教會的物質財富。格列高里一世還從中取出一部分用于購置更多的土地,擴大教會領地的數量,同時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從事商業貿易活動。通過在經濟上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格列高里一世使羅馬教會有了自己控制的巨大財產。這樣加上以前接受的捐贈,教會在意大利中部、北部、科西嘉、撒丁尼亞、西西里、達爾馬提亞、高盧南部和非洲都有了莊園。格列高里一一過問莊園的經營管理細節,還提高了教廷地產的地租。中國新教有的人士把他的名字稱作貴鉤利,我想是有些用意的。
天主教歷史上的教宗,被冠以“圣字”(Saint)的有很多,但被冠以“大”或“偉大” 的(The Great)只有三位(第264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除外),格列高里是其中一位。把他稱作貴鉤利的人或許對他有一些誤解。因為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格列高里是富有同情心的。他在捐獻家產時,就救濟了許多窮人。做教皇以后的某年,羅馬糧食歉收,格列高里下令購集大量糧食,存儲倉內,將全城貧民造了名冊,按時分發賑災糧。 格列高里的“鉤利”,也不是為了自己的物質享受,他的生活是比較簡樸的。當時教會收入的主要用途是:供養僧侶,維持教會費用;維持羅馬及其附近的民政和軍事機構的開支;向倫巴德人繳納“保護費”;用于社會福利事業,如救濟窮人、病人、提供醫院、學校及孤兒院的費用等。格列高里死后,人們發覺教廷的公庫所剩無幾,據說那是因為他生前利用教廷的金錢舉辦大規模的救濟事業的緣故。這大體上也是可信的。為將俘虜從倫巴人手中贖回,他曾寫信叮囑主教們將教堂的金屬器皿熔化,變價充資以贖回俘虜。當然,此舉肯定還有軍事方面的考慮 。
因此,他之所以不能把虛偽、欺騙、壓迫、奴役、盤剝、敲詐、殘暴等統治階級的罪惡列入“七宗罪”中,不是因為他不夠仁慈、善良。我覺得,這是他的信仰、階級立場和西方公教式的思維方式決定的。
4.基督教的分裂與和宗教思維的流變
如前所述,原始基督教不僅是一個革新的宗教派別,也是一個政治派別。盡管作為宗教它仍有濃厚的神學思想和消極內容,容易發展為欺騙麻醉性,卻和日后作為統治階級御用工具的“正宗”教會大相徑庭。《馬太福音》記載著耶穌的這么一段話:“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得著生命的,將要喪失生命;為我喪失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以生命來換取社會公正和解放,建立現實中的千年王國,這是原始基督教反對壓迫、爭取社會平等的革命性的表現。革命導師恩格斯評價說:“它既沒有后世基督教的教義,也沒有后世基督教的倫理,但是卻有正在進行一場對全世界斗爭必將勝利的感覺,有斗爭的歡悅和勝利的信心。”
后來在基督教傳播過程中,其教義也逐步變化。由于信徒眾多以及社會地位和思想意識的差異,在基督教內部出現了以彼得為代表的猶太基督教徒和以保羅為代表的非猶太人或稱“外邦人”基督教徒的對立。他們對原始基督教義的解釋存在分歧,進行論爭,結果保羅派占據上風,其思想觀點在基督教經典中占有優勢,成為正統,并在組織上控制了各地教會。保羅派成員中,不少是中等階級,甚至還有達官貴人。保羅一方面把耶穌從彌賽亞的地位提升到神的高度,另一方面又宣稱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不應該自己動手抵擋惡人,提出上帝的國在天上,在來世,而不在現實中,只要信賴基督、忍耐順從,就能得到上帝的拯救。這樣,對現實解放的理想就被保羅改為對來世的期盼,原始基督教那種反對壓迫的戰斗精神與爭取社會平等的思想漸趨淡化,而逆來順受、愛仇如己、希冀來世的教義則被提到首要地位。
保羅派在改造教義和編纂《圣經·新約》的過程中,還大量吸收了希臘羅馬庸俗哲學,特別是吸收了斐洛學說和新斯多噶派的倫理思想。他們將斐洛學說中的邏各斯與救世主思想結合起來,演化為圣父、圣子、圣靈三位一體的教義,接受新斯多噶派的神主宰一切,以及忍耐順從、精神懺悔、禁欲主義、宿命論等觀點,作為基督教義的思想元素,從而在原始教義中加入了新的內容。但為了對社會下層保持吸引力,保羅派又不得不對彼得派有所讓步。因此,體現在《新約全書》中的基督教義主要反映了保羅派的觀點,但在同時又是兩派互相斗爭和妥協的產物,這就是《新約全書》中內容存在著許多矛盾的原因。
新教義甚至 宣揚 君權神授說,美化皇權,承認現存社會制度和秩序的合理性,提倡服從主人,甘當順民。一如保羅所說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人應當順從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因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樣,到公元2世紀中葉正式形成,基督教便開始成為統治階級愚弄人民的工具。
教父德爾圖良(約160-240)在呈獻給羅馬皇帝的《護教篇》中獻媚道:君主是神的代表,基督徒應像侍奉神那樣去侍奉 羅馬的 君主。基督徒們應為所有的皇帝祈求長壽,祈求帝國安定、軍隊勇猛、元老院忠誠、百姓講道德、全世界得安寧。德爾圖良也是那個時代反異教、反理性、反哲學最起勁的一位。三世紀上半葉,亞歷山大的克雷門則露骨地向皇帝說:基督教信仰有助于對奴隸的統治。
無論在什么國家,什么時代,無論是一個宗教還是政黨,如果背棄了社會公正的追求目標,不再維護社會下層的利益,必然會與下層人民的主張發生矛盾,與較大程度地代表下層利益的宗派發生矛盾,最后必然發展到對后者及其政治代表者的限制、排斥、迫害,乃至鎮壓。
基督教取得合法地位后,由于信徒成分復雜、階級差別懸殊,占統治地位的宗派(正統派)和各種對立派系的斗爭逐漸尖銳起來。后者后來被正統派斥為“異端”并加以迫害。很多“異端” 實際上反映了下層信徒的思想要求,堅持了原始基督教的信仰內容。他們反對基督教的貴族化,反對教會擁有財產,期待莊嚴、正義的末日審判和地上千年王國的到來。所以正統派與“異端”之爭實際上是階級斗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325年,為解決教內紛爭,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在小亞細亞的尼西亞召開歷史上第一次基督教會議,確立了基督教正宗教義和教會組織,為基督徒制訂了必須遵守的信條。在這次會議上,反對圣父、圣子、圣靈三位一體的阿里烏斯派遭到譴責,阿里烏斯及其門徒被開除出教會。
從尼西亞會議開始,強烈的排他性成為唯我獨尊、不可一世的基督教“正統派”(后來發展為加特力教即西方公教,漢譯名即天主教)的看家寶貝。相比之下,所謂“異端”倒比較理性和寬容。信仰阿里烏斯派的東哥特王國統治羅馬時,對“正統派”的羅馬教會就很寬容,507年還免除了羅馬教會的地產稅。后來,羅馬教會在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上都要定一個標準以作為正統。對于膽敢反對“正統”觀念的,極盡迫害之能事。最可笑的是,經院哲學最后研究到“針尖上能站幾個天使、天堂的玫瑰花有沒有刺、夏娃為什么是用肋骨而不是其他東西造出來的”,實在是愚不可及。
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后,日耳曼人在羅馬的廢墟上建立了許多封建小國。日耳曼人處于原始部落狀態,沒有什么科學文化,在征服過程中對羅馬文化進行了徹底的破壞。他們關閉了所有古代學校,只保留了基督教,因為基督教適應了他們的王權和宗教信仰的需要。因此基督教會成為社會文化的壟斷者,事實上也成了進步思想的禁錮者。后來的天主教之所以實行殘酷的文化專制,用神學控制和摧殘一切科學文化,成立宗教裁判所,扼殺新生事物,焚毀大量的科學和進步思想的書籍,殘害有進步思想的科學家,固然有階級統治和宗教迷信方面的原因,與他們特有的思維定勢也是分不開的。
基督教“正統派”的思維定勢就是盲目崇拜權威,蔑視經驗知識,盲目接受被灌輸的思想,這是一種極端的教條主義。他們長期爭論鼴鼠有沒有眼睛,卻無一人肯抓一只看看。更有甚者,一個人在實驗室里看到神經系統在大腦中匯合,便感嘆道:“若不是亞里士多德說過一切神經在心臟中匯合,我就承認所見一切都是真理了。”
基督教“正統派”的另外一個毛病就是忽視事物的本質,重視宗教建筑、場面和宗教儀式的莊嚴,重視細節,例如崇拜偶像、“圣跡”和“圣物”,甚至不惜偽造遺物,竄改《圣經》,他們把舊約十條誡命更改了,把第二誡刪去,因為第二條是禁止拜偶像的;同時為了十條誡命的完整數字,他們把第十誡一分為二。直到今天,天主教的很多做法一直為新教所詬病。相對而言,新教不重儀式和細節,而是重視信仰或思想體系中最本質的東西,這種態度還是可取的。唐代偉大的思想家柳宗元,在他的詩中這樣評價一些佛教徒的迷信態度:“真源了無取,妄跡世所逐。”姑且不論整個基督教信仰的價值,把這兩句詩用到基督教“正統派”的精神追求與思維定勢的評價上,是十分中肯的。
西方有的人雖然不再信仰上帝,但這種先入為主、閉目塞聽、目空一切,以一孔之見而睥睨四海、指斥萬物的天主教式的思維定勢和處世態度卻從老祖宗那里繼承下來了。在國際關系上,利益固然是西方國家意志的首選,這種思維定勢和價值取向的影響也不可小視。
5.“七宗罪”的宗教欺騙動機探析
格列高里一世盡管不乏善心,在這樣的信仰和思維定勢下,他首先考慮的必然是上帝在人們心中的地位、教會勢力的發展和階級統治的鞏固。
格列高里對于上帝在人們心中的地位的重視,可以從他對古希臘羅馬的文化遺產的態度上看出來。
一般人以為,羅馬帝國滅亡以后,教會成為中世紀文化的保管者、傳承者和保護者,事實遠非這么簡單,羅馬教會對于和異教相聯系的一切都是深惡痛絕的。有記載說,中世紀前期的教士們,對于蠻族在羅馬的一些洗劫和破壞活動,是幸災樂禍的,因為這部分活動毀壞的是異教的、特別是古羅馬留下的建筑、雕塑和其他藝術品。另外他們自己也親自下手搞一些破壞活動,諸如搗毀精美的廟宇和雕塑;燒掉古希臘羅馬作家的作品;把古典作家寫在羊皮紙上的著作刮掉,然后在上面抄寫圣書或基督教的編年史。很多歷史學家認為,格列高里就曾下令搗毀那些廟宇和市里的一些雕像;他們相信是在這個“野蠻人”的命令之下,佩拉亭圖書館被完全燒毀。格列高里自己的作品也表明了他對古典天才留下的紀念物的刻骨仇恨,對 于一位 教授文法藝術、研究拉丁詩人,同時既贊揚朱庇特(古羅馬神祇中的眾神之王,相當于古希臘神祇中的宙斯)也贊揚基督的主教的世俗的(非宗教的)學問,他給予了最嚴厲的批評。
格列高里成為教皇時,日爾曼人的國王和上層階級,已經受洗成了基督徒,但大部分是“異端”阿里烏斯派的信徒。對這些人而言,天主教是戰敗者的宗教,這種驕傲態度對于羅馬教會自然是不利的。另外,據教會的解釋,個人的驕傲會干擾對上帝的虔敬。“幽幽萬事,唯此為大”,這大概是格列高里認為驕傲比貪婪和淫亂更可惡的原因吧。
人生在世,難免產生憤怒情緒。對于個人的痛苦,耶穌是主張逆來順受的:“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想告你,要拿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馬太福音》)。但對于勞苦大眾的、民族的和宗教的仇敵,耶穌卻有另外一種態度:“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又記載道:“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里有賣牛羊鴿子的,并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里。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由此可見,耶穌也會發泄憤怒,只是他的憤怒和忍受,原則與普通人有別——與魯迅一樣,他在乎的是公仇,憤怒的矛頭所指的,是他眼中的邪惡勢力。
而格列高里所倡導的忍受則與耶穌有很大的區別。一方面,他不能認清社會矛盾和大眾痛苦的根源;另一方面,他又站在統治者的角度,對下層群眾進行麻痹。這不僅有利于他在羅馬的政教合一的統治,也有利于世俗統治者對本王國的統治,從而可以獲得世俗統治者對對教會的支持。在歐洲,這種基督教與世俗政權的勾結和相互利用,到8世紀的丕平獻土,可以說發展到了極致。
格列高里一世之前的基督教就已形成了與儒家相同的理論:無論統治者如何暴虐,臣民都沒有反叛的權利。格列高里不僅繼承了這種理論,還有所發展,他認為哪怕是對邪惡的統治者提出批評都是有罪的;他還宣揚,埋怨國王事實上就是埋怨上帝;他雖然說過所有人生而平等,但同時又說上帝規定了一些人低于另外的人。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寫道:自然賦予人生而平等,但基于人們道德上的分化,一種“看不見”的分配將一些人置于另外的人的統治之下(按:這種階級和道德關系的看法,已經完全背離了耶穌的觀點);因為一些人的行為宛若野獸,他們必須處于野獸所應經受的恐懼之中。這簡直是顛倒黑白、信口雌黃了,下層民眾中不論是產生了政治性的“野獸”,還是出現了大批的刑事性的“野獸”,歸根結底,那都是社會的黑暗造成的,是社會矛盾激化的產物。
列寧說:“所有一切壓迫階級,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都需要有兩種社會職能:一種是劊子手的職能,另一種是牧師的職能。劊子手鎮壓被壓迫者的反抗和暴動。牧師安慰被壓迫者,給他們描繪一幅在保存階級統治的條件下減少痛苦和犧牲的遠景,從而使他們忍受這種統治,使他們放棄革命行動,打消他們的革命熱情,破壞他們的革命決心。”
這也就不難理解欺騙、壓迫、奴役、盤剝、敲詐、殘暴這些真正的罪惡不能被列到“七宗罪”中去的原因了。統治階級怎么會解開被統治階級身上的枷鎖,套到自己的脖子上呢?
根據天主教“七宗罪”的理論,上帝對犯有“七宗罪”者的懲罰是:
驕傲者:車輪輾碎
妒忌者:扔進冰水
懶惰者:扔進蛇窩
貪婪者:下油鍋
暴食者:吞下老鼠、蛤蟆和蛇
憤怒者:活活肢解
這是典型的精神控制,讓“七宗罪”這個名稱更令人生厭。
考察一下歷史上的宗教,“正”與“邪”的區分只是相對的,是相互轉化的。正所謂“諸法無我,諸行無常。”政黨的演化,不也有這樣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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