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談論過,分工是社會回報體系的一部分,那些身處高位的人沒有理由以其所謂“對社會的貢獻”作為向社會進一步索取的籌碼。但是,歷史和現實往往是與道理偏離的,我們得到的總是不完美的結果,“賢能統治”(Meritocracy)雖有缺陷,在實踐中已經可以稱得上是“最不壞”的機制了。
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便有了分工。但恐怕只有在原始社會,分工才保持了其應有的含義,每個人都為群體的生存做出貢獻,但并不以付出的多寡作為凌駕于他人之上的資本。在向所謂的“文明社會”轉型過程中,分工的社會含義瓦解了,因分工而自然形成的權力關系被固化、被放大,分工轉而成為階級分化、貧富分化的根源。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我們可以看到對這個歷史進程的精彩勾畫。
在前現代社會,身份決定一切,而且身份是凝固的,不可變更的,出身哪個階級就永久地屬于哪個階級。階級正是起源于分工,當從事強力行業的人群不但把由分工帶來的利益變成私有財產,而且把職位本身也當成私有物,連同財產一起傳給后代,階級便產生了,更確切地說,統治階級便產生了。統治階級的一個基本特征是不從事體力勞動,這部分工作是由被統治階級負責的。后者是前者的創造物。
討論分工導致的野蠻,最極端的例子當屬南亞大陸的種姓制度。歷史地看,從事政治、軍事的集團分化為剎帝利;從事農業、牧業、手工業、商業等的平民集團演變為吠舍;婆羅門相當于知識分子,專事祭祀;首陀羅由奴隸和其他墮入底層的人組成,只能從事低等的體力勞動。各個種姓有嚴格的從業規定,高于或低于相應的標準就業都要受到懲罰。
在首陀羅之下,還有賤民,也就是不可接觸者,他們被認為是靈魂上不潔的人。但人的靈魂真的天然有干凈與骯臟的區別嗎?當然沒有。賤民其實是隨著城市的興起才出現的,城市需要有人從事清潔工作,這些人因為要接觸污穢之物,才被認為是不潔的。我們從這里看到,人的靈魂干凈與否,竟然可以取決于他干的工作,賤民的不潔正是高貴者“清潔”的代價。
這種階級分化以及附帶的分工法則在道德上的不正當性是顯而易見的。現代社會改變了階級再生產的方式,以“賢能統治”替代了直接的血親繼承,但附著在分工上的“封建性”仍然大規模存在,所以現代社會并不能消滅階級。如果將未來的想象設定為一個更平等、更開放的社會,那么就需要繼續推動社會分工回歸其本真的含義。
可是未來的走向還有一個可能,那就是重歸野蠻。在資本主義危機只會越來越重的情況下,這種可能性不能小視。不久前,一位著名的“學者”在演講時,深情地贊美了歐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度,將其美化為進步社會必需的歷史基礎。當然,他也不會忘了抨擊一下中國的科舉制度,因為它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
如果是向一個更高等的社會形態邁進的目標顯得有點遙遠,那么當下我們的當務之急恐怕是需要和這種向野蠻回歸的傾向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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