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毛澤東思想”,
為啥要拆毛主席的“廟”?
破壞革命文物舊址,毀掉毛主席塑像,除見錢眼開的道德缺陷與不擇手段,唯利是圖的卑劣行徑而外,難道就沒有其它更為丑惡隱情?
1988年6月,原毛澤東提寫的中央機關《紅旗》雜志停止不辦了,并且另起爐灶,改為鄧小平提寫的《求是》雜志交由中央黨校主辦。“轉型”后于89年又將《求是》收回歸中央主辦 。而那些黑貓白貓三教九流之輩的各種反毛活動更肆無忌彈。
比如2007年1月30日,貼出一篇自稱為道教學者提議拆除毛主席紀念堂文章,題目曰《中國的中心竟然是一座廟》,據聞因強烈反對“拆廟”的多是黨內的“老頭”“老太太”,爾等道士黑貓遭遇革命老前輩們的迎頭痛擊,故而才“擱置爭議” 。
比如,2006年6月15日,河南省嵩山強行將嵩山毛主席紀念堂一瞬間徹底的拆除,到2007年6月18日,也就是一年以后,才由河南省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給鄭清珍(退伍軍人自籌資金修廟的老人 )下發了一份處理意見書:(1、“紀念堂”的建設未經批準,屬違章建筑。2、根據嵩山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依法拆除。2007年3月20日)。
比如,2008年國家文物局批復陜西省文物局一份《關于延安革命遺址保護規劃的意見》中提到,“關于楊家嶺舊址,深入調研舊址的構成要素,確認中央花園等遺存的性質和價值”。然而,這個模棱兩可意見,怎么能阻止“發展才是硬道理”的“發展動力”?就在當年的3月18日,延安市文物局已經同意在中央花園上修建經濟適用房了。從此,延安楊家嶺舊址毛主席的花園已蕩然無存!
比如,2011年1月19日,開發商強拆海南毛澤東漢白玉雕像 ,被《僑報》指責損害中華民族自尊……
不管黑貓白貓,只要能“搞活經濟”,只要有錢賺,即便是把中南海也賣給美國開發商重建一個世界富豪會所,或者租給伊榺洋華堂開一個百貨大買店,這也是沒有什么不可以的啊!“膽子要大一點”,“思想要解放一點”,“不聽話的可以下去”嘛。下一步,我們的北京城建規劃部門,也可以下發一個“處理意見書”給人民大會堂、中國軍事博物館,人民英雄紀念碑、毛主席紀念堂,以及天安門廣場等單位,理由是:這些建筑未經他們審批,屬于“非法建筑”,必須進行強制拆除。
難道這樣做有什么不公平公正嗎?“不爭議”。
哪個“會像赫魯曉夫對待斯大林那樣對待毛主席”?
“嵩山毛主席紀念堂”緣何違章?竟被“依法”拆除
飛揚軍事 作者: 黑騎士77 發布日期: 2007-7-18
“河南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07年3月20日作出:“紀念堂”的建設未經批準,屬違章建筑。根據嵩山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依法拆除”。實際是:2006年6月15日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已強行拆除了嵩山毛主席紀念堂。
嵩山毛主席紀念堂是1988年我們當地數萬人民群眾懷著對毛澤東主席深厚的感情,自發捐出省吃儉用的血汗錢,親手建設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當時嵩山管理委員會就不存在),更何況1988年至2006年以來紀念堂接待成千上萬人民群眾無任何爭議。
胡錦濤總書記在毛澤東主席誕辰110周年大會上講:“中國出了個毛澤東,這是中國共產黨的驕傲,是中國人民的驕傲,是中華民族的驕傲,為中國人民不懈奮斗的光輝一生中,毛澤東同志表現出了一個偉大革命領袖高瞻遠矚的政治遠見,堅定不移的革命信念,爐火純青的斗爭藝術和杰出高超的領導才能,在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壯麗歷史畫卷中,在祖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錦繡大地上都留下了他作為一代偉人的風采,他不僅贏得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愛戴和尊敬,而且也贏得了世界上一切向往進步的人民的敬佩,毛澤東同志作為一個大的歷史人物,屬于中國,也屬于世界。……
毛澤東同志的革命實踐和光輝業績已經載入中華民族的史冊,他的名字,他的思想。他的精神將永遠鼓舞著我們進行推動中國社會向前發展”。胡錦濤總書記講的太好了,我們是中國農村的農民,只知道沒有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我們是不會翻身得解放的,毛主席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率領全國各族人民前赴后繼浴血奮戰,終于在194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毛主席為了革命奮斗了一生,他的妻子、兒子、弟弟、侄子,為人民翻身得解放而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為紀念偉人毛澤東,我們自發捐款,親手于1988年建設的紀念堂這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延安楊家嶺革命舊址遭破壞 中心區被建成住宅樓
騰訊網2011年12月1日轉引華商網-華商報
“中央花園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你總不能今后指著一條路說,當年毛主席、周總理就在這里散步聚會,有時領導人還在這里跳舞吧?”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負責人說。
延安楊家嶺革命舊址保護區內的中央花園,在當地文物部門的批準下被“置換”。原土地蓋起了最大戶型面積約200平方米的樓盤。“如果革命舊址都能被置換,井岡山、南泥灣都可以從山溝溝里搬出來,放到你想放的地方”,當地一位文物保護工作者說。
是什么導致中央花園能被置換?在經濟發展和文物保護這對“矛盾”中,延安市文物局的做法值得深思。
“誰這么大膽,敢在毛主席的花園蓋樓”,高成功(化名)問身邊的一位村民。
76歲的高成功是個老兵,11月18日上午,他和老伴從浙江趕到延安,就是想看看楊家嶺革命舊址以及中央花園。
在附近楊家嶺村一位年長村民的指引下,高成功這才發現,記憶中的楊家嶺中央花園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3棟正在修建的高樓。看到中央花園上的高樓后,高成功脫口而出。
高成功一直找不到中央花園,一些工作人員答復是“不知道”。
他清楚地記得,很多年前自己來到這里時,在楊家嶺的西南角有一處中央花園,當時那里還有石牛、石馬、石人、栽有許多柏樹,還有幾孔窯洞呢,現在什么都沒有了。
“中央在那里經常組織跳舞晚會”
11月18日下午,記者來到楊家嶺革命舊址解說員辦公室,希望了解中央花園的具體位置。一群穿著綠色制服的女解說員圍住記者反問,這里沒有中央花園吧,你說的中央花園在哪兒呢?
一位售講解票的王姓工作人員也坦言,確實不知道楊家嶺舊址處有個中央花園。她建議記者問問管理處的領導。
中央花園雖然名氣不小,但很多人并不熟悉。在陜西省文物局,一位處長面對記者采訪也不清楚,于是給剛履新不久的主任高延紅打電話,高開始說中央花園就是楊家嶺革命舊址的一部分。10分鐘后,她又回電話給這位處長說,經過查資料“應該不是的”。
陜西省文物局文物處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說,“我們也沒有去過,也不知道有沒有一個中央花園,更不知道中央花園是否屬于楊家嶺的組成部分”。
這里的一工作人員給記者提供了楊家嶺革命舊址的四至(舊址東西南北所至方位)。“是不是,你自己看吧”。
在當地一知情人的指引下,記者從楊家嶺革命舊址外圣地路的一個工地鐵門進入,這里沒有任何標識,在這個小院子里,3棟8層高的樓房已經拔地而起。樓上塔吊的塔臂不時轉動著。
施工現場一位楊姓負責人踩著3棟樓中間的一小塊地皮說,“這里就是中央花園的舊址”。
延安革命紀念館的文件顯示:楊家嶺舊址是中共中央領導在1938年11月至1947年3月期間的住處。1938年11月,因日本飛機轟炸延安,中央機關由城內搬到楊家嶺,當年這里只有幾戶人家。中央花園中央機關移駐楊家嶺后,為活躍機關生活、方便群眾,機關工作人員自己動手,將楊家嶺舊址原明朝戶部侍郎楊兆的陵園開辟成中央花園。
中央花園是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以及中央機關領導散步、集體活動的場所。
“……溝口,過了石橋,往南走不遠的一塊地就是中央花園……中央在那里經常組織跳舞晚會。1946年6月26日下午3時,國民黨空軍上尉劉善本等人駕機投奔延安……6月29日晚上,中央機關在中央花園舉行干部跳舞晚會,歡迎劉善本抵達延安”。
記者在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份當年的解說詞上,看到上面一段話。
延安市文物局同意置換
延安革命紀念館的另外一份文件顯示:從1959年到1975年,中央花園始終作為楊家嶺舊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外開放。1975年,省文物局還撥款1萬元,對中央花園3孔窯洞等進行了維修、提高了地基。
在此期間,楊家嶺革命舊址一直歸延安革命紀念館管轄。30余年間,外界對于中央花園曾有4次蠶食,延安革命紀念館均及時將此上報政府,最終將中央花園保護到今天。
“2009年的一天,有人給我匯報,說中央花園正在挖地基準備建房,我們趕緊前往阻攔,誰知道施工方拿出一張延安市文物局的手續,竟然同意在中央花園上開發房地產”。2011年11月16日,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
中央花園上竟要開發房地產?楊家嶺舊址的主管上級延安革命紀念館不敢怠慢,立即給延安市文物局寫了一份報告請求“緊急制止”該行為。
這份題為《延安革命紀念館關于請求緊急制止楊家嶺革命舊址中央花園違章開發房產的報告》【延紀發(2009)31號】認為,“全國各地在紅色旅游的大潮中,盡量開發和造出紅色旅游景區,而現在卻將保護多年的中央機關的革命舊址變賣開發房地產,確實有悖于紅色旅游發展方向,更是違犯了《文物保護法》。”
在這個報告中,延安革命紀念館希望市文物局,及時予以制止并收回有關審批手續。但是,延安市文物局并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由于延安革命紀念館歸延安市文物局主管,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延安革命紀念館只好又給該市城建部門反映。
2009年12月3日,延安市城建局書面給延安革命紀念館回復:我局曾多次征求市文物局的意見,與市文物局有關負責同志多次踏勘現場進行研究,市文物局也同意將中央花園10畝左右用地進行置換、調整在舊址(楊家嶺革命舊址)入口處,并且2008年3月18日,在該平面規劃意向圖上加蓋了市文物局公章……
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老員工說,由于紀念館堅持不懈要求文物局收回審批的手續,2010年6月份,延安市文物局突然下文,將楊家嶺革命舊址的管轄權收回,直接由延安市文物局直管。
如此,對楊家嶺革命舊址中央花園的置換,紀念館再也無權過問,市文物局作為新主管上級可以直接決定。
“中央花園”是否屬于楊家嶺舊址保護區?
“中央花園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你總不能今后指著一條路說,當年毛主席、周總理就在這里散步聚會,有時領導人還在這里跳舞吧?”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負責人說。
中央花園是否屬于楊家嶺革命舊址的保護部分呢?對于這個問題,在中央花園被開發后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1961年,楊家嶺革命舊址出現在國家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中。
我國文物保護法為確保文物單位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規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分為三類: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
楊家嶺革命舊址重點保護區東西長450米,南北寬150米。面積約67500平方米。中央花園在楊家嶺舊址西南方向,其中間還隔著一所小學和村莊,顯然不屬于重點保護區。
但楊家嶺舊址一般保護區明確劃定為:西邊從舊址大門到公路210米處。記者從楊家嶺革命舊址大門處向中央花園舊址處步量加目測,確定其直線距離近100米。從此可以看出,中央花園應該在舊址一般保護區內。11月17日,延安市文物局文物科科長劉憶在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稱,“中央花園既不屬于楊家嶺革命舊址的一部分,也不屬于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的范圍,充其量只是建設控制地帶。”
對劉憶的說法,延安市文物局一位老職工給記者提供了一些證明材料。
早在1994年,曾有省政協委員提案:請求對中央花園進行保護。時任延安地區行署副專員的羅士杰,曾為此出具一份證明,“楊家嶺的原中央花園在1975年經省、地兩級文物部門劃定為舊址保護區,并附有保護圖,作為楊家嶺革命舊址的一部分”。
寫這份證明時,羅士杰已到政協陜西省委員會延安地區工作委員會任領導,這份證明上還蓋有單位公章。
由于羅士杰老人已離開人世,記者試圖尋找當時的舊址保護圖,在、延安革命紀念館均未找到。幾經周折,一位延安革命紀念館的離休老職工給記者提供了一份《楊家嶺舊址保護范圍示意圖》。
記者拿著這張圖紙找到延安革命紀念館原館長李桂林,“這張圖就是當時的保護范圍示意圖,中央花園肯定就是楊家嶺舊址的一部分”,李桂林說。
該圖下方注明為1984年4月份,延安革命紀念館工作人員李永真,根據1963年4月份地質部第三物探大隊的原圖復制。
11月22日,記者在西安找到了已經退休的李永真,李一眼就認出此圖是出自當年他的手,并愿意為此證明。
“我們就是這點錯了,沒按規定辦事”
在這張地圖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紅粗線(本版右上角圖片中的粗線)圍起來的部分是重點保護區,藍粗線(本版右上角圖片中的細線)圍起來的是一般保護區。
中央花園雖然不在紅線內,但是卻在藍線內,一眼就可以看出來是一般保護區。而且,中央花園在圖紙上所在的范圍與文字中表述的一致,即在西邊從舊址大門到公路210米以內。
市文物局文物科科長劉憶認為:楊家嶺舊址一般保護區“西邊從舊址大門到公路210米處,指的是舊址大門外的那條210米長的小路,僅僅是保護的這條路,而不是整個區域”。
對于那些證明資料,劉憶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中央花園不是楊家嶺革命舊址的組成部分,也不是保護區域,只是楊家嶺的建設控制地帶。只要延安市文物局審批同意、報建設部門批準,就可以在此開工建樓。
即使中央花園屬于建設控制地帶,延安市文物局審批再報建設部門批準,真的就可以開工建樓了嗎?
我國《文物保護法》十八條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
省文物局一位官員指出,楊家嶺革命舊址1961年被國務院列為第一批全國重點保護單位。其“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指的就是國家文物局,顯然延安市文物局無權在有關手續上蓋章表示同意施工。
經記者證實,國家文物局也沒有給延安市文物局授權。
劉憶最后承認,“我們就是這點錯了,沒有按照規定辦事”。
“中央花園”被置換成一條“路”
劉憶同時說,延安很多部門和個人,都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的建設控制地帶建樓,也都沒有國家文物局的審批手續。
記者在楊家嶺革命舊址門前的一般保護區內看到,數十間低矮的商鋪排列在進入楊家嶺革命舊址窄小道路的一邊。楊家嶺村委會修建的住宅樓也基本竣工。劉憶說,這些建筑不但沒有文物部門的審批手續,就連城建部門的規劃手續也沒有。
延安市文物局一位中層干部解釋說,任何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的建設控制地帶搞開發,都要經過國家文物局審批,“這個規定顯然不現實,程序太繁瑣,沒有可操作性”。
“既然是建設控制地帶,設置這個程序就是要控制,防止亂批亂建,如果都繞著走,還要法律干什么。更何況,中央花園還在一般保護區,掛著‘保護’兩個字,肯定是應該保護為先”,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工作人員反駁道。
被置換后的中央花園,還有沒有意義呢?
“我們置換的是中央花園的土地并不是中央花園”,劉憶如此回答。據了解,被置換后的新的“中央花園”土地,距原址數十米,將被用于開拓進入楊家嶺革命舊址的道路以及綠化。
“置換的是土地而不是中央花園?真稀奇,難道中央花園是建在空氣里,可以不占地?”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老同志說,“毛主席種過的菜園都能被保護起來,這樣一個重要的有歷史內涵的地方,在文物部門的同意下被開發商建成復式樓房,確實是一種悲哀”。
“文物局是行家,他們同意我們就批”
“中央花園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你總不能今后指著一條路說,當年毛主席、周總理就在這里散步聚會,有時領導人還在這里跳舞吧?”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負責人說。
11月18日,延安市住建局用地科副科長周潤霞說,“此事已經來了很多記者,但是我們的手續是齊全的。”
該局總規劃師宋衛東一直負責該項目手續的審批,他說:“延安市文物局是行家,他們同意了,我們也就給予審批。現在看來,你們(記者)顯然是對的,我們對文物法還是不了解,以后應該加強學習。”
就這樣,由延安市房地產管理局建設的旅游經濟適用房的手續被層層通過。現場的施工布圖顯示,負責該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單位是延安華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圣公司),施工單位為延安華豐建筑公司,項目名稱為旅游經濟適用房1、2、8號,工程結構為磚混結構,地下為一層,地上是6層。
“今年3月份,我們接到舉報跑到工地發現,施工方改變了整個平面布置,在修建2棟樓的地方蓋了3棟樓,而且有2棟樓已經蓋到了3層高,一棟樓已經開始挖地基了”,延安市住建局法規科科長楊曉旺說。
住建局立即給其下發停工通知,但執法人員今年8月份再次趕到現場發現,3棟樓都基本起來了,然后第二次給其下發停工通知書,并且給該工地停水斷電。
11月18日,記者在這個停水斷電的工地看到,一樓一間辦公室四五個工作人員正圍坐在火紅的電爐子旁邊取暖。樓頂有工人出出進進,塔吊的塔臂不時地吊起一些建材,放下一筐筐建筑垃圾。
延安市華圣房地產有限公司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說,“因為是旅游集團的職工住宅樓,所以就叫旅游經濟適用房。”由于此處地理位置比較好,上級國土部門來檢查認為,不能將此處當做經濟適用房來開發。于是已經改為了限價商品房了。
在該樓的頂層記者看到,最上面的七、八樓已經蓋成了復式住房,面積大約在200平方米。而原來審批手續規定,這里地上的樓層應該為6層。
知情者透露,原來蓋的經濟適用房都是賣給旅游局和文物局職工的,每平方米2160元;后來有人團購時已漲到2500元。許多人將房轉手,每套輕松能賺15到18萬元。而中央花園周邊的商品房房價已經漲到每平方米4000元錢。
華圣公司一工作人員說:要從經適房變為限價商品房,這塊土地還需要給政府補交1000萬元改變用地性質,這些差額將從住戶手里收取。
省文物局和延安市政府已介入調查
由于有一些群眾不斷在網絡上發帖反映,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延安市政府督查室一份文件顯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由督查室牽頭,信訪局、監察局等介入調查。陜西省文物局也派員到延安市調查此事。
其實,國家文物局此前早已經關注到中央花園的現狀,2008年國家文物局批復陜西省文物局一份《關于延安革命遺址保護規劃的意見》中提到,“關于楊家嶺舊址,深入調研舊址的構成要素,確認中央花園等遺存的性質和價值”。而在當年的3月18日,延安市文物局已經同意在中央花園上修建經濟適用房了。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赴延安市考察調研時曾表示:凡地面上尚留有建筑遺存的“都應盡可能保護起來”,建筑已完全毀掉的應立標志碑、說明牌、雕塑等予以提示宣傳,使延安歷史文化名城內涵體現得更豐富。
陜西省委書記趙樂際
就延安革命舊址保護和管理也曾指出:
“保護革命舊址是我們肩負的一份非常重要的政治責任。革命舊址是我們黨、國家、民族非常寶貴的、永久的精神遺產。革命舊址首先要保護好,在保護好的基礎上,發揮它的教育、參觀、旅游功能。它和一般的旅游景點不一樣,必須帶著崇敬的、深厚的感情來對待和保護。”
時下,伴隨著經濟發展,城市建設與古跡保護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作為延安這樣一個特殊的革命圣地(共有革命舊址350多處,屬全國重點革命舊址有兩處十三個點),大量的歷史遺存的確會一定程度上限制當地經濟的發展,但顯然發展經濟不是城市建設的唯一目的,“一個失去了自身文化獨特性的城市只不過是一堆樓而已”。
現任國家文物局古建筑專家組組長、中國文物學會原會長、文物界泰斗羅哲文認為:經濟發展很重要,保護也非常必要。現在社會的發展主要是經濟的發展……許多城市因為建設城市而沒能更好地保護文物古跡。保護歷史文物建筑其實也是為了更好地發展,二者并不矛盾。
遺憾的是,及延安革命紀念館都沒有中央花園的照片。延安攝影家成波在翻閱了自己大量的影像資料后,還是沒有找到一張中央花園的照片。
記者在延安攝影家圖片社也沒有找到,延安攝影家協會前任主席封英莊說,他記得當時中央花園的樣子,可惜沒有留下照片。
“中央花園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你總不能今后指著一條路說,當年毛主席、周總理就在這里散步聚會,有時領導人還在這里跳舞吧?”延安革命紀念館一位負責人說。
開發商強拆海南毛澤東雕像 被指損害民族自尊
2011年03月15日 來源:僑報網
【僑報網訊】近日,一則《海南文昌市龍樓鎮毛澤東雕塑被開發商推倒》網絡報道,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一些人認為這樣的行為有損民族尊嚴。中新網記者(下稱記者)為此到訪文昌市,對毛澤東雕像塑立初衷和被推倒的經過,以及當地官方對此事件的態度開展調查采訪。
毛澤東雕像由一家公司塑立
網絡報道的被開發商推倒的毛澤東雕像,位于海南省文昌市龍樓鎮東升農場、文昌市著名旅游景點銅鼓嶺山下的大海邊,由河北鼎盛投資集團、海南康盛公司于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1日塑立。
據海南康盛公司提供資料顯示,此座毛澤東雕像選料湖南特級漢白玉石料,由河北曲陽藝術家精工雕塑而成,像高6.9米,基座高3米,總高為9.9米,像本身重量為56噸。雕塑前方左右兩邊各立黃蠟巨石一塊,分別鐫刻毛澤東手書《沁園春·雪》和《七律·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
海南康盛公司總經理趙獄利接受中新網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毛澤東雕像所在土地原屬國有東升農場,于2006年由該公司向龍樓鎮政府收購所得,計劃用作農業種植開發。“出于對偉人的敬仰,花巨資塑立毛澤東雕像。”
趙獄利告訴記者,因塑立毛澤東雕像的目的不是用于商業經營,屬于公司行為,所以沒有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在塑立典禮當天,文昌市和河北省三河市等有關官員出席了典禮。”他說,毛澤東雕像塑立以來,當地百姓和來到銅鼓嶺旅游的游客紛紛前往瞻仰。
毛澤東雕塑被推倒的過程
記者調查了解到,毛澤東雕塑所在土地現為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通過競拍所得開發權,占地280余畝,規劃建設一座五星級酒店。據了解,該公司為山東魯能集團控股的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
記者3月14日在毛澤東雕塑原址看到,土地為平地,四周已被二米多高圍墻圍住,毛澤東雕塑原址已被清理干凈。
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姚璃琪表示,毛澤東雕塑被推倒,屬施工人員操作不當造成。他說,毛澤東雕塑的去留,先前已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過,原計劃將其遷移到龍樓鎮政府大院,但院內空間有限未能遷成,又經過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準備先遷移到文昌公園。
姚璃琪告訴記者,為加快酒店建設工程進度,2011年1月19日,本公司與文昌市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協議,委托文昌市建筑工程公司將土地四周砌圍墻,并清理地表附著物,包括地面上的房屋建筑等。該公司一直依照約定進行施工,“到2月19日,對毛澤東雕塑進行遷移。”
文昌市建筑工程公司此項目施工負責人楊言告訴記者,曾經組織30多名工人,要求對毛澤東雕塑進行清理,但出于對毛澤東的敬仰,無人敢去施工。楊言說,19日上午,在征得龍樓鎮某指揮部的同意后,組織幾名工人進行拆除施工,“將毛澤東雕塑推倒后,再也無人敢去進行清理,所以雕塑碎塊堆放在原地有五六天時間。”
楊言一再對記者表示,毛澤東雕塑被推倒摔碎,他們負有主要責任。“我們愿意再塑毛澤東雕像。”他說。
記者14日在原毛澤東雕像所在地附近村莊采訪時,當地民眾對拆除毛澤東雕像感到惋惜。從網上看到消息后,專程從海口驅車前來尋找毛澤東雕塑的朱先生一行亦是如此心情。
當地政府要求企業公開道歉
3月15日,中共文昌市委宣傳部門向中新網記者介紹,3月14日,文昌市委書記裴成敏召集當地政府相關官員就毛澤東雕像被拆除一事進行專題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
一是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雖是企業行為,但由于其特殊性,在拆除雕像過程中,對問題考慮不夠,準備不足,組織不得力,監管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引起部分網民的不滿。此問題雖屬企業自建自拆行為,但事情發生在文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
二是由市領導約見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明確指出問題的嚴重性,要求企業及時在網絡上公開道歉。
三是做好調查工作,依法進行處理。
文昌市委宣傳部介紹,文昌市領導當天下午約見了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提出嚴厲批評;要求公司公開道歉;同時要求國有企業不僅要追求經濟效益,更應該承擔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擬盡快在網上發帖公開致歉。
(編輯:王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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