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時代”人人有工作
逯元華
一.從備課和上課所想到的:
高一新課改革政治教材上,有一課時的內容是“新時代的勞動者”。筆者在備課、講課的過程中,聯想到現實和歷史,就難免有幾多感慨。其實舊教材也有這部分的內容,只是現在增加了“就業觀”這一知識點:即“自主擇業觀、競爭就業觀、平等就業觀,多種方式擇業觀。”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翁,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從憲法的四十二條到四十五條規定了勞動者的勞動權利。歸納概括為:經濟權。主要包括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物質幫助權。勞動是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就業是民生之本,是謀生的重要手段。
然而聯想到: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所謂的國有企業改革,其改制結果,就是六千多萬工人被下了崗。筆者家里也有幾人落得這樣的不幸命運,每每想到這些,很有些不平、憤慨。其中自己的最小的妹妹,每當筆者有時談到現在的物價太高,買菜時就想罵人。妹說:“你們還有工作,我們又如何生活?”其實,當初所謂的改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為的讓工廠賣了或破了產,不知該怪中央的政策或下面執行出了大問題。筆者所在縣,一個國有氮肥廠,結果一百元,就一賣了之,曾為傳為笑話,又難以相信。改革開放,不少的人下了崗,成為“下崗工人”,實際上就是失業,有幾個再就業?據筆者估計,在本城的,百分之九十的都沒有再就業。現大都接近四、五十歲的人,生活艱困,似乎國家也把他們忘了。到是農民工,國家還時常掛在心上,可絕大多數農民工畢竟還有在家鄉的一塊土地,確保基本生存。而原先城里的工人下了崗怎么活命?筆者就時常在城里看到這樣的情景:一個近五十歲的大男人,高大、還有幾分英俊的,背著箱子在大街上到處走,為人們擦鞋謀生,讓人不免有幾分同情,讓人心酸。就業可是關系每一個的生存和發展,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關系到人的尊嚴。
二.就業形勢嚴峻
第一, 除了六千多萬人的下崗,還有每年近700多萬人的大學生畢業找工作的問題。在市場經濟下,人們求職是雙向選擇。在勞動力供應遠遠大于需求的情況下,勞動者處于被動的地位。求職十分艱困:正如:一博客說:“李猛(化名)只覺得腦袋嗡的一聲,臉色一下子漲紅起來,彎下腰拾起被那個招聘人員扔在地上的簡歷,他慢慢走出了人才市場的大門。眼淚無聲地順著臉頰流淌下來。
從畢業那天開始,李猛記不得這是第多少次走進招聘會會場了。曾經被他認為“打死也不會去”的單位,卻可以這么傲慢地把他精心制作的簡歷扔在地上,“告訴你,你嫌錢少不干,想干的大學生多的是!”更像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頭。“
當然,我們應看到這種雙向選擇的積極作用,不能全部的否定,因為它增強了勞動者的競爭意識。但不容置疑的消極作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勞動者處于被動的地位。特別是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
溫家寶說,我國有二億多人沒有工作。筆者在辦公室,偶然聽到有釣魚愛好的同事說,在釣魚隊伍中,居然有此為生的釣魚者,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感到十分的詫驚、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能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嗎?筆者偶而還從互聯網能上看到了本縣2009年的人事招工情況:全縣從學校,醫院,還有機關共招了220多人。而本縣從三所中學的考上大學的人數就有六千有余。
第二,急功近利的城鎮化,更增加了就業的壓力。
我國正從農業國轉為工業國,大規模的進行城鎮化建設。筆者以為只能結合我國的國情,逐漸進行,不能急功近利。
現在,農村的農民大量進城,轉為城市戶口,其消極作用很大,各在情況有所不同。因為:一方面大量的農村的土地,被荒蕪,人們吃什么?中國可以近十四億的人口,農業是基礎,糧食是基礎的基礎,糧食問題主要應由我國自己解決,這也有利于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針。否則我國就會被列強卡住脖子,也會發生內亂。另一方面,就是讓原先的城里人,更增加了就業的壓力和難度,社會更加不穩定、不和諧。還有農民進入城里后,也只是少數人找到臨時工作,而大多數成為只消費不生產的閑人,因而大多數時間,就是靠麻槳,跳舞打發日子,且多數年紀也不過四、五十左右,這實際上就是人力資源的浪費。且影響社會風氣,也帶壞了年輕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的財政負擔。由于大量青壯勞力離開農村,使新農村的建設成為一句空話、泡影。其實,相對而言的農村的人文化素質低一些,缺少應有的相應的專業技能,進入城里人,也難以找到收入較高的工作,而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更能發揮作用。不少農村人進城后,一家就住在臨街的底樓的一個較大的門面, 用布簾隔著兩個房間,而晚上就亮著一只瓦數很低、昏黃的燈,成為新的貧民窟。可能夫妻生活也有許多的不方便。總之,城鎮化不能急功近利,這會大大增加就業的壓力。不知有關部門,是否進行深入的調研沒有?
三,毛澤東時代的勞動者地位高,真是勞動和勞動者光榮。
第一,毛澤東時代,可以說人人有工作。上課時,筆者曾談到毛澤東時代,實現了憲法規定的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真正體現了勞動者的權利,那時人們人人有工作。有學生曾提出,農民呢,我說,農民種地,也是工作、職業。那時,一考上大學,就轉為城市戶口,不用考慮工作安排,只管安心讀書,畢業時,國家根據需要和學生的成績、品德和能力進行分配。筆者八0年開始工作,一畢業,就是國家安排了工作。當然,那時也有開后門的,如個別干部子弟,分的單位要好一些,也就是走了后門。
第二,毛澤東時代的勞動者的地位高,是名符其實的。 筆者在上“新時代的勞動者”這課時的內容時,首先給學生展示課件:石油工人王進喜和山西大寨的陳永貴的圖片,十五、六的學生,部分認識前者,而不認識后者,即將不認識山西大寨大隊的農民陳永貴,我便介紹到陳是一個普通的農民,村支部書記,是勞動模范,當我說到他還擔任了國務院副總理,他們簡直難以置信,不可思議,一片歡叫。還有西安西北國棉一廠的紡織工人吳桂賢,也因工作,評為勞動模范,而且還是四屆全國人大通過任命的國務院副總理, 而沈陽的賣菜的李素文,曾是全國“三八紅旗手”,中共第九、第十屆中央委員。李素文還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比副總理地位還高。這就是毛主席時代的勞動者的榮譽和政治地位。也體現毛主席老人家的智慧和高明之處,有三大好處:一是直接提高工農勞動者在國家和社會中的政治地位,真正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勞動者是國家的主人翁。二是他們可以在中央開會時,代表工人和農民發言,說話,為工農謀利益。三是還可以從他們口中,毛主席、周總理、黨中央直接了解社會最基層的民間情況和要求。而毛澤東去世后,他們先后回到原單位,其在中央的職務、地位自然就沒有了,悄然消失在國家的最高政治舞臺上。其主要理由是能力不足。而能力不是天生的,可以培養。那時勞動者和勞動才是真正的光榮。
相反,現在是“老板”光榮。如:現在的“五.一勞動節”成了“老板節”了。而真正意義上的老板,即私營主不是勞動者,那又是什么?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把私營主定義為: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我國憲法就規定了勞動者在國家中的地位,規定了勞動是勞動者的主要權利。然而實際上卻不是這樣。特別是下崗工人,實質上就是失業人員。從這里我們也可以看出,我國實行法治的重要性,特別是遵循憲法辦事。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必須符合憲法的要求。而國內的少數法律權威,卻對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還好意思高喊“法治“? 是言行不一的學術騙子,甚至個別的墮落為親西方的“法律黨”,將成為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第五縱隊”。 勞動最光榮,但理論不等于現實,在少數民營經濟企業和外資企業里,不時有現代版的包身工,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東莞的臺資富士康,在2010年有工人有“十三跳”,特別是集中在五月份,鮮活的生命在瞬間化為輕煙,這是誰之罪?
現在的新課改革的語文教材中,還有夏衍的《包身工》一文,,作為閱讀課文的要求。但有總比沒有的好。如果語 文 老師能結合今天的一些現實來講,或許更有教育意義。我讀書時也學過這篇文章,其中的“蘆柴棒”印象特別深。沒想到現實生活中就有這樣的“包身工”,如前兩年山西省曝光的少數煤礦黑磚窯事件。記得自己在讀中學時,學校有個右派,周,專門負責打上課或下課鈴聲音,有時到了勞動農場,我們學生還常常還找他開玩笑,但發了生活費。筆者從一個與新中國的同齡的退休教師口中得知,那時大多數右派,還是發了原工資的,只是個別的右派,只發了生活費。而現在的低保費也就是二百多元,有的地方要高一點,在如今的高物價下,又如何生活?能維持生命就謝天謝地了。
還有毛澤東時代,即改革開放前,大學生或中專生、師范生一畢業,國家就根據需要及學生本人的品性、成績就分配工作了,這多好!我師范讀書時,就從來沒有考慮過找工作的問題。而現在則是到人才市場上去雙向選擇,在現在勞動力遠遠超過人才需求的市場上,勞動者的顯然處于被動地位。為了找工作,不少的人,不知受了多少的委曲、痛苦, 這也是現在少數大學女生愿當“二奶”的重要原因之一。這都是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所造成,也可以說是市場經濟的負作用。如:今年某地一人才市場,一大學畢業女生當著眾多的人,跪求用人單位,讓人心酸,其勞動者的尊嚴又在什么地方?讓人十分同情,其實,這樣的沒有下跪的年青的求職者又有多少?可見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要相當程度上成為紙上的東西。在這里順便談一下,平均主義的分配問題,一些學者,否定毛澤東時代,其一個重要理由就是那時搞了平均主義,沒有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是不符合事實的,那時實際上分配上仍然是有差別的,如在農村的集體經濟中,一個全勞動力(男子)的工分日是十分,而一般的婦女則計七分或七分以下。還有那時國家正是建設時期,積累多,相對用于民生的個人消費品少。如果分配差距大,那可能少數人就難以維持生存。而現在眾所周知,個人消費品上分配上存在嚴重的兩極分化,0.4%的人占了70%物質財富,這完全違背了社會主義在分配上共同富裕的原則,可以說是最大的不公平。也違背了胡錦濤同志的提出了建議和諧社會的要求,也是社會極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反之,毛澤東時代,可以說是人人有工作,而直正沒有工作的是極個別的,注意:從事農業生產也是工作。且分配差距較少,但也決不是搞的平均主義,因而那時社會穩定,惡性事件很少,人民幸福,盡管那時吃穿住用差一點,但社會發展畢竟了又過了三十多年了。
, 四.勞動者的權利難以得到維護。
第一、 少數農民工討薪被砍殺。 據華聲在 2010年 10月13日 報道 :11日18時20分左右,四川都江堰市胥家鎮某災后安置房項目工地發生勞資糾紛血案,討薪民工一死一傷。 昨日下午,都江堰市公安局發布信息,稱事件為“因勞資糾紛引發一起打斗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朱某、范某已被刑拘,其他細節則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又有報道:2011年10月一天上午,武漢某地開發商一經理帶了20多輛車,百余人,手持砍刀、鋼筋等沖進工地清場,當場打傷討薪的工人37人,9人重傷住院。
如何維護勞動者權益,新教材主要從二個方面進行闡述:即從黨和國家方面,還有就是勞動者自身。從黨和國家這個角度,就是國家要制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還有就是有關的執法機關,就是要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維護勞動者的各種權利。而重慶在這方面做是比較好的,如:現在逐步建立政府主導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協商制度。還有更突出例子就是: 2011年5月的一天,重慶江北區,特警隊員在工地上抓獲犯罪嫌疑人。據介紹,這個工地的黑心包工頭寧可拖欠工人月均2000元的工資,卻舍得每月5000元的高薪雇傭“黑”保安,.專門教訓討薪農民工。..結果,.重慶動用特警,逼著開發商向農民工發放拖欠的工資,就深得人心。正如:來自墊江縣的59歲農民工皮光烈,成為拿到拖欠工資的第一人。他領取了被拖欠5個月共計14250元工資時,激動得連說了三聲謝謝,并深情鞠躬致謝。老皮說,他在外打工40年,老伴和兒子都患病在家,無力掙錢全靠低保,他就是家中老小唯一的經濟來源。“在外打工掙錢不易,被拖欠工資、挨打受罵在所難免;但由政府和公安出面,這么快就解決問題的,還是第一次!” 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討薪,有2004頒布的《勞動法》,07年頒布的《勞動合同法〉作為法律依據。然而,在勞動力遠遠大于就業崗位的情況下,勞動者常常處于被動的地位,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第二,《勞動合同法》的作用有限:
筆者曾看到一篇這樣的文章,大意是: 毛澤東時代是沒有合同法,勞動者也不需要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原因是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翁,人民的主體是勞動人民,勞動者的勞動不但是義務,更是天然的權利,還需要跟哪個簽合同,約束自己?這個說法頗有道理。當然,這跟那時的法制不健全也有關。但那時是不存在討薪問題的,更不存在討薪被砍殺的惡劣事件時常出現。
勞動合同制,實際上市場經濟的產物。而在這種合同制度下,用人單位處于主動地位,而勞動者處于被動、從屬,被支配地位,主人翁的地位大打折扣,且容易失掉工作。對于這個現象,從深層次找原因,那就是中國不能搞市場經濟,而只能搞有市場調節的計劃經濟體制。現在社會問題和危機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市場經濟。而在西方的一些學者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經濟。其實,現在西方國家就是把中國看成是資本主義國家。當然我們自己說,搞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孰是孰非?我們大家可以探討。而勞動合同制度也就是市場經濟體制度下必然產物。在相當程度上在這個制度下,勞動者成為雇傭勞動者,地位低下,隨時可能丟掉飯碗。當然,在公有制經濟工作單位,也好一些。最近,福建法院一駕駛員就因雙腳伸出駕駛臺外,而讓別人擦鞋,就被解除了合同。這合同又有什么作用,不就是頂頭上司,一句話。因為這事情,在網上曝光損害了地方和單位的形象。還有如:某地一個警察,因在路上開車糾紛,說了一句“要不是我穿了這身衣服,我削了你”,就被解除勞動合同。 還有某市公安局的一指揮中心干部,就因為包庇了直接下屬酒駕事件,就被解除合同,我還是處理過重。這顯然違背了毛主席所說的,教育要嚴,處理要寬。請問:被處理者,就因為這點小事,失了業,這一家人又如何生活?我們的有關上級領導,想過這些問題沒有?這實際上為黨和政府添亂,制造新的不穩定的因素。這也難怪一年的維穩超過了軍費。
總之,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憲法規定,勞動者是國家的主人翁。勞動不僅是公民的義務,更是公民的權利。而現實生活中,勞動者的權利受到削弱,弱化。特別是兩億多人失業。因而我們的政府和各級干部,要在就業問題上,特別要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依法維護勞動者的權利,政府要力求多創造就業機會,爭取人人就業,且不能輕易解除一個勞動者的合同,這有利于社會穩定和和諧,有利于小康社會的全面實現。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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