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本來黨的綱領、路線是非常正確的,但是人的認識是有局限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識。一個普通人的認識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我們的領導干部的認識不能出現“太大的偏差”。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為了社會主義建設持續發展,增強國力。但如果出現“認識偏差”,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就會走向對立的性質,而與黨的原始的初衷相違背。特別是使“認識”故意錯誤,鉆“政策空子”是危害極其嚴重的。因此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須防“新一輪腐敗”的產生!
中央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在“科學規劃保證”的前提下提出的。要求要做到1. 因地制宜;2. 量力而行;3.突出特色。
但現在各級基層政府已經“篡改”了中央精神。在農村基層規劃中,不是以“因地制宜”而進行。而是做“宏偉的規劃”,脫離農村實際,造成巨大浪費。就我看到的是“鄉政府”在規劃中,以“小區式”建設來完成“新農村”建設。也就是說,一個鄉成立一個“小區”,全鄉村民居住在一起,象城市一樣生活,或是“政府報告”中說的“農村城市化”。
一違背了“因地制宜”。
“小區”式建設造成的結果是“弊大于利”。1.百姓原建房產巨大浪費。百姓這10年內在房屋上投資很大。因此以“小區”建設對國家、對百姓都不利,是“弊大于利”。2.“小區”式規劃建設不利生產。農村和城市不一樣,土地作物的勞作方式和公廠的工作方式是有極大的區別的。一個農民你讓他“跑”10華里路去種地,明顯的不現實。3.從分散居住到集中居住,人員關系不協調,會造成極大的矛盾,不利于穩定。
二違背了“量力而行”
中央精神是立足已有條件開展村莊整治,凡是能用的,或是經改造后能用的房屋和實施,都要加以充分利用。如果進行“小區”式建設,那么勢必原房屋與實施全部作廢,這是極其浪費的。
三突出特色
“小區”式建設是具有特色的,但這一特色將是以“國家、個人”的巨大損失為代價,“弊大于利”是肯定的。中央說“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農村若失去其特色,只會變成一個個微型城市---”。 “小區”式建設明顯違背中央精神。
綜上所述,如果違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的精神,那么我個人認為就有必要考慮有“腐敗的思想”因素作俑。如果一個鄉、或是一個縣去大搞“城市化”建設,不注重“生產經濟”建設,勢必會產生“巨大”的腐敗!
因此,在新農村建設中,須防又一輪腐敗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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