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騰飛同時違反憲法,刑法和教師法,應該判監和開除出教師隊伍
袁騰飛用最惡毒語言誹謗污蔑毛澤 東是暴 君,污蔑人民英雄紀念碑是大屠殺紀念碑,共產黨1978年前沒做好事;達賴分裂國家有功,西藏是獨立國家;蔣介石有大海般的胸懷.完全是喪心病狂,已經直接違法違憲甚至教師法!看以下法律條文:
憲法:序言: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斗爭和其他形式的斗爭以后,終于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
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教師法第八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嗎?現在全國人民就看政府的行動了!!!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