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我在中華網論壇上發表題為《警惕:
幾天來,抨擊袁騰飛所謂中國現代史教學視頻反毛言論的帖子一個接著一個,群情洶涌。
也有一些貌似持中立態度的網友發帖,認為袁騰飛不應該受到批評。一位網友的帖子說:“很奇怪,中國的知識分子一夜之間似乎全變成了非左即右。說了一句不合別人胃口的話立馬就被扣了“五毛”“美狗”的大帽子。這和文革有什么區別?如果一個人的言論只是反對政黨反對制度,但沒有具體危害國家社會穩定的行為,那應該屬于言論自由吧?”有的網友認為中國應該學習西方,誓死捍衛袁騰飛的言論自由。
他們不知道,這一伙教師們的所作所為,嚴重地毒化了廣大人民群眾現在已經享有了的言論自由。他們煽起反毛浪潮最直接的后果,將會使當局從原來對輿論的不作為態度,迅速轉變為積極監控。這樣,勢必會影響到在普通媒體上一般群眾發表言論的自由度。
須知,在中國,言論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論。不能肆意侮辱偉大的開國領袖。不能惡毒攻擊社會主義制度。即使是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也絕不會允許有人發表顛覆其政治體制的言論。世界各國也絕不會容忍宣傳希特勒法西斯納粹理論的行為。
針對那些崇尚西方自由的網友的言論,有一位身在加拿大的網友說:“可能大家對國外不是很了解。我就在加拿大生活。言論自由一定要在法律的范圍內。象袁騰飛這樣的滿口噴糞,在加拿大無論是中學老師,或者大學老師,馬上會被開除。大家認為我說的過分嗎?
“請看加拿大一個實例:有一個牧師在教會講道的時候說,根據圣經同性戀是一種罪。結果有一個人,本身不是同性戀,但他把這個牧師告上了法庭,結果牧師敗訴。牧師被罰款,并公開道歉。
“在西方社會,你的言論如果指向某個族群,就小心吃官司:必然 “中國人怎樣怎樣”,“新移民怎樣怎樣”,“農民怎樣怎樣”,都是很忌諱的話?!?/p>
這位加拿大網友說:“讓這些右派分子盡情地表演吧。我們可以看到在這樣人的眼里,所謂的言論自由,就是自己可以胡說八道的自由,其實這是一種典型的語言暴力。他們做反面教材,讓人民看清這些人是什么東西--包括背后的大領導。”
有的網友為反毛辯護說:“人大開會還能有反對票呢,怎么歷史人物就不能說了?難道就因為他是當朝太祖?”
有的網友更為袁騰飛叫屈說:“連人的思想也要控制?這樣的中國,不會有美好的未來”。
針對這些反問,反駁的帖子很多。其中有一個回帖,簡直就是用袁騰飛的風格來對付袁騰飛的粉絲,粗俗,生動,尖銳,但能說明問題。如果在文革中貼出這樣的大字報,是一定會引起對方找上門來武斗的。我不同意他的遣詞用句,但他的觀點是對的。照錄如下:
“是誰控制了別人的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并沒規定思想犯罪。你可以把你見不得陽光的思想,藏在你骯臟的心靈里。但是,你若利用講壇,別有用心地把你的反動思想,灌輸給下一代,企圖顛覆國家政權。那已經不是思想問題,而是實施了犯罪行為,是犯罪問題。小樣,你要是真不懂的話,我就給你舉個例子吧:比方說,我知道你是你媽和美國流氓在婚外交配的產物,但我不把這一事實說出來。這便是思想問題,與法律無關。假如我懷著敗壞你名譽的目的,在社會上公開大肆宣傳這一事實。這就是行為問題,法律就來找我了,說我犯了侮辱罪。假如我懷著同樣的目的,在外宣傳說,你是你媽和美國狗交配的產物。這是捏造的事實,明顯與真實情況不符。結果,法律又來找我了,說我犯了誹謗罪。當然,我在這只是舉個例子來給你普普法,免得你搞不清思想和行為的差別在法律上的意義。不交學費嘛,那也就只能用你來做例子了。順便說一句,我上述言論,法律不會找我的。我既無侮辱罪之嫌,也與誹謗罪無關?!?/p>
有網友總結說:現在在中國,最失敗的是教育,最混亂的是文化。人民被抬的最高,也是甩得最重,最弱勢的群體。對于袁騰飛,郭世佑這些文化流氓,不能心慈手軟,要實行專政。
袁騰飛方面應該是發現大事不妙,企圖出來消毒。今天下午有一個用袁騰飛的IP發的貼,名為袁騰飛答記者問,否認他在網上流傳的視頻是他的原意,說是被惡搞的,是剪接的。
但馬上就有網友出來反駁,認為這一段視頻在網上流傳已經有近兩年,真實度非常高。如果是現在挨批了才出來否認,哪當年早干什么去了?
有的網友干脆就說已經將這一視頻作為證據之一,拿去報警了。讓他乖乖等著好戲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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