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毛公討說法
——謹以此紀念毛澤東誕辰116周年
1977年12月31日 ,《人民日報》在第一版轉載了《詩刊》1978年1月號發表的《毛主席給陳毅同志談詩的一封信》(簡稱《毛主席談詩的信》)。然而稍細心的讀者,都會發現《人民日報》將毛主席手跡中的“山裁萬仞蔥” 印作“山栽萬仞蔥” (見附件一)。就為這“裁”與“栽”的一字之爭,本人自1978年開始多次寫信與《人民日報》編輯部進行了商榷?! ?/p>
最初寫去的幾封信一直不見回復。 1980年4月10日,我因另一宗事給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寫過一封信,此信在反映華國鋒主席為《陜西日報》題寫報名時,誤將“陝”字寫成了別字(字中的“入”誤作了“人”)。同時亦反映了《人民日報》對我幾次去信不予理采的問題,請中紀委批轉《人民日報》給我回信。此后月許,華主席接受了我的建議,用簡化字重題了《陜西日報》報頭,并由中共中央辦公廳1980年5月23日給我復信表示謝意(見附件二)。然而《人民日報》的態度卻出人意料,一直沒有回音。本人再于1980年5月27日通過中紀委反映此事,在中紀委介入后,我才收到《人民日報》文藝部6月21日的一封既未蓋公章也無個人署名的信(見附件三),此信武斷地說是我錯了,言詞狂傲,氣勢壓人。此前我還認為是他們工作疏忽大意錯印了字,此時才明白是有人在故意篡改。本人雖系平民百姓,但尚可分清“衣” 與“木”,對仗勢欺人者絕難容忍。于是在7月1日第三次給中紀委寫信并請批轉人民日報黨組,我在信中對該報文藝編輯專橫跋扈、不負責任的作風提出了批評,并擺開了要在報紙上與他們公開商討的架勢。此后才有了該報9月11日的復信(見附件四),雖然口氣緩和了許多,但仍然沒有面對爭論的實質問題,只能說是敷衍搪塞而已?! ?/p>
當時因與《人民日報》的交往缺乏平等民主的說理氛圍,同他們的商榷便暫時停下了筆。此后在工作之余,我將上述建議華國鋒主席糾正別字和指出《人民日報》誤將“裁”改為“栽”這兩宗事的所有往來信函文稿進行了清理,于1991年9月整編成冊,定名為《兩宗文字官司之端倪》(見附件五),這是因為這兩宗事是我1980年4月10日用同一封信向中紀委反映的,由此一信“狀告”了兩家, 而產生了兩宗文字“官司”,看來均屬一字之爭,然而前者涉及在任的我黨主席,后者涉及我黨黨報以及關系到逝世的人民領袖的著作權,這都絕非是一般的錯別字“官司”。第一宗早已了結,盡管國家黨的主席把自己的一個省名寫錯后在報紙上出現了千日之久,然而知錯便改已經得到了糾正。第二宗不知何因擱淺停滯不前,我已無力回天,成了疑案懸案。時隔20多年后,于2004年12月9日同時給《人民日報》和《詩刊》編輯部各寫一信,《詩刊》龍漢山總編12月23日就給我復了信(見附件六),確認了《人民日報》轉載《毛主席談詩的信》時,并未與《詩刊》編輯部有過溝通。此事至今又已過去了5年,《人民日報》仍然是對我的信件視而不見,棄而不理,壓而不復,真可謂是若無其事?! ?/p>
回顧自1978年我開始與《人民日報》商榷此事,至今己經30多年了,然而毫無結果,仍然給子孫留下未解疑團。現在早已超越了我同《人民日報》約定的時間,我不能再等待了,不能再沉默了,在紀念偉大領袖毛澤東誕辰116周年之際,自感已無顏面對他老人家,故寫此拙文,在網上公開發表,向社會呼吁要為毛公討個說法。
本人堅持認為事實勝于雄辯,當天報紙印的白紙黑字非常清楚,并不存有半點含混不清的質疑?! ?/p>
事實一:對照毛公手跡與《人民日報》所印鉛字,手跡的“裁” 字被改印成了“栽”字?! ?/p>
事實二:《人民日報》是在轉載《詩刊》的文章(見當日該版右下角注)。而《詩刊》并無任何改動,所印鉛字與毛公的手跡完全相同?! ?/p>
在此我要強調兩點。第一點是發表的這封信作者是毛澤東,而不是陳毅?!度嗣袢請蟆凡辉摶煜蛲祿Q這一基本概念,應當尊重毛澤東的著作權,無權自行改動,更不應以陳毅詩稿為依據對毛公原著進行修改?! ?/p>
強調的第二點是,《人民日報》發表的這封信是轉載《詩刊》的文章,《人民日報》應當尊重《詩刊》的版權,應與《詩刊》保持一致,若確有異議也應進行溝通,而無權自行改動,另樹一幟,生訛傳疑于社會?! ?/p>
毋須多言,僅對此兩點,《人民日報》就應該給毛公有個說法,給《詩刊》并廣大讀者有個交代。
現今的問題是不知《人民日報》為何不愿正視這個原本就是一清二楚的事實。誠然,我是一個極為普通的共產黨員,人微言輕,但此事先后經歷了3O多年,同一問題反映過若干次,還曾幾次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介入,都沒有引起該報的應有重視,不知癥結何在!?是屬小事一件,不足掛齒?是我無理取鬧,故意發難?是另有隱情,不便公開?是經辦人變了,現任不愿接管?如此等等,讓人百思不得其解。毛公逝世已33年了,在他逝后才逾一年,競然被人改動了他生前的著作,而目睹者卻無權干預,無法守護,他老人家在另一世界中若知此情,不知該作何感慨!如今我已年近古稀,風前瓦上,不知在有生之年還能否了結這宗一字之爭的官司,以此來告慰毛老人家。當年華國鋒同志發現自己寫了別字后能立即重新題寫改正,現今溫家寶總理發現自己文章的問題后能公開寫信向廣大讀者致歉(指2009年10月12日更正《教育大計,教師為本》一文的個別內容),這種精神是何等可貴可敬!《人民日報》是我黨報,應做實事求是的模范,為什么至今不愿與我對話呢?為什么不能就商榷的問題發表明朗態度呢?吾已拱手問天,吾將拭目以待。難道真的要讓我吶喊出《人民日報》的編輯如此高貴不成???
至于按詩意在《西行》中應用為“裁蔥”還是“栽蔥”的問題,自有詩人學者進行評論,不是《人民日報》文藝部某些人翹起二郎腿就可武斷地妄下結論的,是我錯了,難道《詩刊》也錯了嗎?我不懂詩,難道《詩刊》編輯也都不懂詩嗎?《人民日報》能堅持30年不認錯,敢問還能堅持多久???如今毛老人家不能發表意見了,我也不可能永遠與你們 “商討”,但我堅信自有后來人要澄辨是非、一定能為毛公討回公道?! ?/p>
毛主席為陳毅同志改寫的《西行》和陳毅同志原寫的《六國之行》應視為兩首詩,至于如何區分、加以引用等問題,亦當另文商討,不再在此贅述。
今拋拙文,披露端倪,謬誤之處,敬請指正。摯誠歡迎諸位網友發表高見,參于討論?! ?/p>
南澤華
2009年12月9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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