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吞國有資產的腐敗分子休想逃過人民的審判!
近三二十年來,我國產生了一個以殘酷壓迫剝削勞動人民為特征的新生資產階級。據有人不完全統計,這個新生資產階級中的65%成員的原始資本來源于國有資產。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史無前例的貪腐練:
資改派----頒布改制政令----強行將國有或集體企業半賣半送給有權有勢者----形成了一個強勢的新生資產階級----通過物權法來鞏固其經濟地位----進一步加強了資改派的力量。
但是,歷史是由人民書寫的。幾十年,幾百年的冤案不是常常被糾正嗎?農民種地主的地,農民交租,地主坐收其利,幾千年來一直天經地義!共產黨,毛澤東,領導農民將地主打翻在地,又踩上一只腳,這宗冤案不是翻過來了嗎?
多少年來,一直流傳著資本家養活工人,地主養活農民的胡言亂語。是共產黨,毛澤東領著勞動人民翻了身,讓工人農民伸直了腰。今天,有人想反攻倒算,通鋼的陳國軍就是一個榜樣。
國家領導人始終堅持共產黨、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堅持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堅持國有資產國家所有的嚴正立場。
請大家看看至今尚在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中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憲法總綱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七條: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國有資產是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憲法規定其神圣不可侵犯。但近幾十年來,屢屢遭到侵犯。特別在改制過程史,成了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浩劫。人民有權利追究洗劫國有資產的罪犯,有權利清算其罪行!
管這伙罪犯臉上涂成了什么顏色,身上披上了什么偽裝;不管這伙罪犯聚積在什么旗幟下,維法無罪,犯法必糾,等待他們的必然是歷史的嚴懲!
1948年蔣家王朝崩潰前夕,有人想通過嚴懲經濟犯罪來挽救國民黨反動統治。結果無功而返。今日的罪犯已落入廣大人民的天羅地網之中,往哪里逃?
犯法有罪!
護法有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