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為討42萬工錢奔波10年 反被告欠債50萬
2009-11-21 07:44:10 來源: 中國青年報(北京) 跟貼 937 條 手機看新聞核心提示:2006年,法院判處公司支付農民工勞務費42萬元,但卻沒拿到一分錢,2009年2月25日,討薪42萬十年的農民工舉著"轉讓判決書換救命錢"牌子叫賣判決書。而后,討薪農民工非但沒拿到42萬工錢,反而被欠債者告自己欠債50萬元。
中國青年報11月21日報道 “只要能賣掉,價錢可以商量。”2009年2月25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小西門商場附近,一個操著四川口音的中年男子舉著一張寫有“轉讓判決書換救命錢”牌子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他名叫陳德軍,對于他和他的農民工兄弟來說,這份判決書的價值不只是上面標注的42萬元,更是他們討薪十年的辛苦。
然而在最近,討薪的農民工們非但沒有拿到那42萬工錢,卻反而從欠債者那討回50萬元巨債,“這究竟是怎么回事?”震驚的不只是陳德軍一個人。
十年討薪路
“那段時間真是走投無路了,沒地方住,晚上我們隨便找個角落睡。沒飯吃,我們就到菜市場撿菜葉子。沒水喝,我們挨家挨戶去要。夏天去工地打零工,冬天就撿些廢品賣。”回想這十年的討薪生活,45歲的石磊再次哽咽了。
1999年7月,陳德軍帶著八十多名農民工在一家名為川疆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的安排下,為新疆金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烏魯木齊市康泰工貿有限公司)在烏市二工鄉南昌路開發的一項工程提供勞務。
“人工挖7.5米的深坑、背土、打地基、綁鋼筋。這些活兒雖然累,但一想著能賺一兩萬的大錢,我們都干勁十足。”石磊說。
2001年6月,由于缺乏資金,工地被迫停工,而此時,川疆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負責人文建和項目總負責人新疆金魯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劉玉虎卻已不知去向。
作為工頭的陳德軍被逼無奈,只得連拼帶湊再貼上自己多年的積蓄,先給其中38個家中相對困難的工友墊付了工錢。
“在多位好心人的建議和幫助下,我們這才意識到要靠法律援助。但了解到打官司需要高昂的成本,我們不禁又打了退堂鼓。”工頭陳德軍回憶。
值得慶幸的是,陳德軍他們所在的,是一個關注弱勢群體的社會。
2006年4月,四川省駐新疆辦事處農民工維權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郭崇連在得知陳德軍等農民工情況后,表示愿意減緩訴訟費為其代理。同月,沒有了后顧之憂的農民工們一紙訴狀將新疆金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董事長劉玉虎,以及川疆安裝工程公司文建告上法庭。
2006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金魯公司支付陳德軍等農民工勞務費420935.5元。
2007年7月3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原以為8年討薪路可以從此畫上句號的他們,卻沒有料到這只是另一場無限期等待的開始。
沙依巴克區法院執行局在執行過程中告訴他們,“文建早已不知去向,而川疆建筑安裝公司根本不存在,能給他結賬的只有金魯公司。然而,金魯公司名下并無實質性的資產,等于就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雙方只能靠協調解決此事。”
2008年9月初,在沙依巴克區法院執行局的調解下,陳德軍與幾個工友代表再次與金魯房產法人代表劉玉虎交涉,隨后,雙方簽訂了一份《和解協議》。大致內容是:劉玉虎本人承諾,無論以任何方式進入資金,只要進一筆就向法院還一筆,到還完為止。
官司勝 薪水無
官司勝訴后,轉眼間一年過去了,陳德軍和工友們仍然沒有拿到一分錢,權威的判決書似乎成了一紙空文。
“雖然判決書已經下來,但是執行是需要很多程序,法律講究的是程序性,并不是陳德軍他們想象的執行那么容易。”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執行員魏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然而討薪的農民工們并不清楚這一點,一些工友因無法堅持相繼離開了新疆,陳德軍身邊只剩下25人。
2009年2月,一個山西工友的孩子被確診得了白血病,而工友也因為沒錢救不了孩子在工棚里嚎啕大哭。
陳德軍再也坐不住了,他決定把判決書賣掉。“也許買主有能耐,可以把這筆錢要回來,所以我覺得這判決書還是值點錢的。價錢可以商量,只要能賣掉。這也是實在沒有辦法了,不能再讓這些弟兄跟著我受苦,把判決書賣出去也許就能救孩子一命。”于是,便出現了陳德軍在街頭賣“判決書”的一幕。
“當時問的人多,卻沒有人買。”陳德軍苦笑道。
2008年5月中旬,沙依巴克區法院執行局準備拘留劉玉虎。但此舉卻沒有讓討薪者高興起來,“拘留了劉玉虎,恐怕我們連一分錢都拿不到。”工友們說。
于是在其妹妹劉杰的擔保下,陳德軍和工友終于拿到了1萬元的工錢,最后這1萬元全給了那個山西工友。“但1萬元怎么夠治白血病?結果他孩子才12歲就離開人世了,而那個工友自討薪以來已經8年沒見到孩子了。”陳德軍眼里滿是淚水。
討薪十年反討來50萬元巨債
一條生命逝去了,討薪的代價還會有多少?陳德軍沒有想到,其他討薪的工友們也沒有。2009年10月15日,陳德軍和幾個工友正準備去沙依巴克區法院執行局詢問執行情況時,卻接到沙依巴克區法院的一張傳票。傳票上稱討薪者欠他人50萬元巨債。
陳德軍和工友們驚呆了。“這些年是別人欠我們的錢,怎么變成了我們欠人家50萬?”
后來陳德軍他們才清楚,告他們欠錢的是金魯房產法人代表劉玉虎的妹妹劉杰。原來,金魯公司所擁有的南梁破26號院一直都在負責人劉玉虎父親的名下。2006年12月21日,自劉玉虎父親去世后,劉玉虎妹妹劉杰繼承了這個院子的所有權,而這個院子正是10年前陳德軍工作的工地。
而這次,劉杰以陳德軍等人未經她的同意,強占26號院600多平方米的土地近9年多,既不繳納租金又不返還房屋為由上訴法院,要求陳德軍和工友搬出現在的房屋,同時還要求被告陳德軍等人償付其經濟損失50萬元。
“他們欠我們的錢,還要告我們,我們就是怕找不見劉玉虎和他妹妹,才一直住在這里。”工友李志林說。
“自1999年施工以來,陳德軍和我們一直住在工地周邊所搭住的帳篷里。不過帳篷條件太差了,于是在前幾年,大家決定在這里搭個臨時窩棚。”討薪的工友們告訴記者。
窩棚是一些舊木板搭建起來的,屋頂是用一些廢舊麻袋和舊棉絮編織搭建而成,雖然屋里燒著爐子,但工棚四處漏風并不暖和,陳德軍和25個工友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為討薪等了10年。
誰才是受害者
“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冤枉!法院是錯判,我不服判決!就綁了幾根破鋼筋,挖了幾米坑,就問我們公司索要42萬,這純屬訛詐!而且,他們還霸占我們工地長達九年之久啊。”電話中,劉玉虎說。
劉玉虎表示,川疆安裝公司文建也同樣欠陳德軍等農民工的工錢,目前人雖然失蹤了,但法院裁定并不準確,讓他一人來承擔,也不合理。
對于妹妹劉杰狀告農民工索要50萬元賠償一事,劉玉虎解釋說,2006年,其父親去世后,這塊地由他妹妹繼承。同年2月20日,劉杰就已向陳德軍等人發出通知,要求幾人限期在8日內搬出,若故意拖延,每人必須承擔500元罰款。可陳德軍他們非要霸占私人住宅,還從事賣廢品的商業經營,顯然不合理。
隨后,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了劉杰和其代理律師,她們均表示,沒時間接受采訪。
對于劉玉虎的說法,討薪者們感慨說:“討了十年工錢,不但絕大部分錢沒拿到,現在反被狀告賠償50萬,按他的說的那套,就算工錢全部抵消,我們還倒欠他(債主)8萬塊錢。”回想起這十年來的漫漫討薪路,26位農民工淚水不禁奪眶而出。
誰才是受害者?工友們等待著法院的裁定。
2009年11月9日一大早,26名農民工如期來到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誰欠誰的錢終于要有個說法了”。可他們迎來的卻是再一次的等待,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告訴他們,由于法院需要原告人劉杰提供的土地評估報告證明,因此開庭日期推遲為2010年1月14日。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 )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