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管為什么要“跑”?
11月2日,廣州市城管局局長李廷貴稱,在制止不了違法現(xiàn)場時,城管人員要學會“跑”。這話讓我想起“范跑跑”,“范跑跑”一跑名揚天下。廣州城管這一跑跑什么來了?跑出政績來了,估計很快也能天下?lián)P名了。
《新快報》一則報道說,廣州城管學會“跑”之后,傷亡數(shù)銳減7成。有數(shù)據(jù)為證:據(jù)統(tǒng)計,今年1月至10月,城管隊伍遭遇阻撓和暴力抗法事件230宗,86名執(zhí)法隊員受傷。和2008年相比,暴力抗法事件和受傷人數(shù)分別下降了59%和69%。看,不僅傷亡數(shù)銳減,連遭遇阻撓、暴力抗法事件也下降了近六成。
廣州市城管委主任兼城管局局長
如此看來,跑翁之意根本不在文明執(zhí)法,只是一種自保策略。此前,李廷貴曾公開向城管隊員提出建議,在對
事實上,李廷貴從內(nèi)心深處是不甘于與“范跑跑”為伍的,堂堂的執(zhí)法者遇弱欺、見強跑,確實很窩囊。
12月12日上午,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陳小清帶領眾代表到市城管局調(diào)研時,李廷貴“建議建立一支城管治安警察隊伍,對付日益嚴重的暴力抗法。”在市、區(qū)兩級城管隊伍中設立
李廷貴建議中提到的”對付日益嚴重的暴力抗法”,與李廷貴向記者介紹跑出來的政績時的口氣截然相反。
至此,我們總算領悟了李廷貴提出跑字訣的良苦用心。擔心城管隊員“受傷”是榥子,以消極執(zhí)法塑造城管“弱者”形象是計謀,以此逼政府讓城管升格為警察才是目的。至于李廷貴要想讓城管升格為警察,我們大家都心知肚明。
本有曾在《攤販不懂“城管媽媽”的柔情?》說過,也覺得很有必要再強調(diào)一篇:“一個城市,不能為本地或外來困難人員提供就業(yè)機會、就業(yè)崗位,本身就是政府的失職。如果再不允許他們擺攤自謀生計,無異于是在逼他們?nèi)ヒ酝祿屩\生。作為地方政府,如果確實無法為攤販提供正常的就業(yè)崗位,就應該從制度上、管理上承認攤販存在的合理、合法性,這體現(xiàn)在城管工作上,就不是去禁去趕去沒收,而是去疏導去維持秩序。”
這段話的意思表明,城管與攤販矛盾的根子,不在城管、攤販,而在于政府。只要政府沒有辦法解決攤販的生計問題,“城管媽媽”的柔情也好,“老媽媽嘮叨隊”也好,廣州城管跑也好,都無法化解城管與攤販的矛盾。
所以,在目前的狀況下,即使李廷貴的城管升格為武警、特警、軍隊,也無法“消滅”廣州城里的攤販,而暴力也將是城管難以割舍的手段,而攤販的阻撓執(zhí)法和暴力抗法也將是為生存的斗爭。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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