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的,好
蔡金安
動真格的了!由于沒管住那張貪吃貪喝的嘴,就要到牢里坐11年!
據《浙江日報》11月13日消息,因為用公款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日前,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兩罪并罰一審判處原舟山市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因公款吃喝被法院認定為貪污,這種判例在全國也屬罕見,所以意義重大。
傅平洪何許人?原來只是舟山市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在近兩年的時間里,傅院長幾乎沒在家中吃過一頓飯,而總是喜歡邀上三朋四友一起流連于飯店、歌廳等娛樂場所,并且特別“大方”,總是搶著埋單。日積月累,他為吃喝玩樂埋單動用的公款竟達44萬元,真是嚇筆者一跳。
令人驚訝的是,動用44萬元公款吃喝玩樂,傅院長居然不認為自己有錯。在法庭上,傅平洪振振有辭:“餐飲費是業務招待不是貪污。”你看他說得多輕巧啊!兩年不在家吃一頓飯,餐館成了他的私人廚房,可不用他私人掏一分錢,這種“好”事怎么輪不到老百姓?成天和三朋四友流連于飯店、歌廳,搶著用公款埋單,公款就是用來吃喝玩樂的?舟山中院的有罪判決,是對他的有力回擊。
長期以來,官員中形成了這樣一個概念:吃喝玩樂不是罪,公款不進腰包不是罪。于是,許多官員養成了用公款胡吃海喝的習慣,不僅自己吃,而且家人親戚朋友都免費享受公款盛宴。
由于筆者常常跟一些官員打交道,所以見多了官員們隨意在餐館、歌廳吃喝玩樂之后大筆一揮隨意簽單由公款統一結賬的事。筆者奇怪怎么沒有監管制度來制約這種事,后來逐漸明白過來:那些小官吃,大官也吃,你吃我吃大家都吃,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共享公款其樂融融也。他們就是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肆揮霍公款用來吃喝玩樂的。
這次舟山市中院對傅平洪判處11年有期徒刑,開了對動用公款吃喝玩樂判刑的先河,可視為向公款大吃大喝亮劍的“破冰”之舉,具有值得推廣和借鑒的標本意義,相信對那些隨意動用公款吃喝玩樂的官員有警示作用。
筆者深感動用公款吃喝玩樂的歪風盛行多年,危害極大,希望各地政法部門對類似傅平洪的案件也采取有罪判決,這樣才能極大地震懾那些用公款吃油了嘴玩酸了腰的官員們。相信此舉也會從客觀上止住那些剛上任的新官員想動用公款吃喝玩樂的念頭。
我們拭目以待。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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