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上海不要出現第二個楊佳案
毛滌仁
去年,上海的楊佳襲警案,人們還記憶猶新。楊佳一口氣殺死6名警察殺傷5名警察被判了死刑,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不少人還是很同情楊佳。為什么呢?因為,人們是相信楊佳受到過警察的冤枉、毆打和迫害的。他的襲警是因為“官逼民反”。楊佳案教育了我們尤其是上海的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要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真正做到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
然而,才一年的時間。上海的一些執法部門的行為屢屢受到人們的質疑。最為突出的要算城管抓小販和有關部門抓黑車。前幾天浦東有關部門用放“倒鉤”的方式抓了所謂黑車,被冤的“黑車”司機在哭訴無門的情況下砍下了自己的一個手指,從而引起了包括新華社在內的眾多媒體的關注,進而引起了上海市政府的重視。其實在這次事件前不久也發生過一起上海市閔行區的執法人員采用同樣的方法抓了一輛有爭議的“黑車”,當時上海的一些媒體也報道了,目前該事件已經因為被冤司機到法院起訴執法部門而得到法院的受理。但不知為什么并沒有引起上海市上層領導的重視,可能是因為那個司機沒有砍下自己的手指吧?
上海的執法部門通過放倒鉤的方式亂抓無辜者,其實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上海的原住民可以說心里都是很清楚的。通過這樣的方式,被冤枉的人很難洗清自我;你要打官司,十有九輸。為什么呢?首先,放倒鉤是一種組織行為,它在實施前一般都得到了組織或領導的許可或默認,實施成功后能為組織和領導增加業績,也為自己撈取一定的好處,因此組織和領導肯定會千方百計地替實施者說話。其次,你如果要上告,現在的法律不會聽你說的,也不會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分析事件的因果,它們會堂而惶之地要你拿出自己被冤枉的證據,而你根本就拿不出,為什么呢?你在當時不可能把倒鉤實施人的言行錄音錄象下來,你要報警,他們也不可能讓你報警,因此你只有冤死為止。
當然,如果每個人被冤枉的人都冤死為止也就好了。組織和領導們也都可以天天胡作非為而睡安穩覺了。但是,天下就有象楊佳那樣的在冤死之前非要拉幾個墊背的,這就麻煩了。因為,它不但會傷及無辜者,更嚴重的是會給組織和領導們的政績和升遷帶來障礙。因此,我在這里出于關心和愛護上海市的領導們,希望他們真正的對上海市有關執法部門禍害群眾的行為重視起來。偶爾的幾十年出一個楊佳,你們還能搪塞的過去,如果在不太長的時間里又出了一個楊佳,不好向上海人民交代不說,也不好向全國人民和黨中央交代呀,到時候就由不得你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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