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久耕將“挽救”大批貪官污吏
備受關注的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受賄案終于有了結果:10日下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周久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120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周久耕受到這樣的刑事處罰,從周久耕的角度來說,完全要“歸罪”于網絡。試想,如果沒有網絡,沒有某些網民的“重大發現”和窮追不舍,那么,他一定會安于泰山地仍然在做他的局長,而且說不定已經升遷到更高的職位上去了??墒?,如今,他卻即將進入班房,經歷長達11年的牢獄之苦。對于周久耕來說,這該是怎樣的“倒霉”和“不幸”啊。不用說,周久耕的腸子是早就誨青了的?! ?/p>
不過,周久耕的被暴露,也不是完全沒有價值的;特別是對于社會,價值會是很大的。他的價值就在于,可以給那些正在和即將從事索賄受賄之類腐敗“事業”的黨政官員以警示。警示他們:在特色理論指引下的當今中國大陸,貪官污吏完全可以做,索賄受賄之類的“事業”完全可以搞。但是,行為必須要謹慎,諸如“天價煙”之類的事要盡量避免;只要避免了這樣的“不慎行為”,不要說當一般的貪官,就是當再大的貪官,也可以是安然無恙的。因為從30年的實際情況看,中國大陸上的貪官污吏雖然極多,而被暴露的卻極少;被暴露者幾乎都是事出偶然。要是沒有那些個偶然,許許多多的貪官就根本不會被暴露。所以,在特色理論指導下的中國大陸,根本問題并不在于當不當貪官,而在于會不會遇到偶然情況。
總之,周久耕的意義就在于他給那些正在貪和將要貪的黨政官員上了一堂生動具體的警示課,使他們今后的貪腐行為更加謹慎小心,從而做到貪而不暴露,貪而不被懲處。從這個角度來說,周久耕用他并非自覺的行動,“挽救”了許許多多正貪和將貪的黨政官員;對于他們來說,周久耕的行為是一種真正的愛護行動。因此,那些正在和即將從事貪腐“事業”的黨政官員們要百倍的感謝周久耕才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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