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局長”判刑了,逯軍呢?

據人民網最新報道,備受關注的原南京市江寧區(qū)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受賄案,10日下午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周久耕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2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并上交國庫。
2008年12月28日,周久耕因對媒體發(fā)表不當言論以及消費高檔香煙等行為,被江寧區(qū)委按照有關程序免去其江寧區(qū)房產管理局局長職務。后經過深入細致調查,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逐漸掌握了周久耕涉嫌嚴重違紀的證據。2009年2月13日,江寧區(qū)紀委決定對周久耕立案調查。昨天,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實在是咎由自取,也實在是大快人心。
“至尊局長”由于無視公眾利益,得罪了公眾輿論,遭到網友人肉搜索,爆出天價煙、天價表等腐敗問題,被網友譏為“至尊局長”。
由此我不禁又聯想起發(fā)生在今年6月中旬的那段往事。據相關媒體報道,河南鄭州市須水鎮(zhèn)西崗村原本被劃撥為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開發(fā)商建起了12幢連體別墅和兩幢樓中樓,引起當地群眾的強烈不滿。
當中國之聲《新聞縱橫》記者在鄭州市城市規(guī)劃局采訪時,該局副局長逯軍竟然向記者發(fā)出這樣的質詢:“你是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經媒體曝光后,在網絡上迅速掀起了一股聲討的浪潮,就連新華社都發(fā)了評論。在這種形勢下,鄭州市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到目前為止,人們還無法確切了解其調查的進展。
現在,“至尊局長”判刑了,“替誰說話局長”呢,會否步“至尊局長”的后塵?我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聯想呢?
“至尊局長”和“替誰說話”局長,二者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是同是掌管房地產系統的官員;二是都曾口吐狂言;三是事發(fā)后都有官員為其說話:當記者向南京市紀委了解周久耕的情況時,工作人員稱,“偶爾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煙,嘗嘗鮮有何不可?”當記者聯系鄭州市委組織部時,一干部說:“逯軍此言屬于個人言行,只能代表個人,組織部也管不了,國家也是規(guī)定言論自由”。
這些驚人的相似,不能不令人作這樣的聯想。
值得指出的是,南京江寧紀委在強大的輿論監(jiān)督之下,及時介入了,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于今年3月對其作出了“雙開”的決定,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可以這樣說,“至尊局長”事件,在輿論監(jiān)督尤其是網絡反腐史上,必將留下光彩的一頁。
而“替誰說話”事件已經過去快4個月了,人們還不能獲得與此相關的任何明確信息,逯軍究竟是有問題還是沒問題,人們不敢枉言,但從南京江寧紀委對“至尊局長”查處的速度和效率看,鄭州市相關部門起碼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了。
從“至尊局長”的行為軌跡分析和推斷,“替誰說話局長”不見得是塊好料。且不說逯軍是否還有別的什么腐敗問題,單就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用地移作他用而言,逯軍憑什么多年來不理睬群眾的投訴?憑什么對開發(fā)商開發(fā)別墅那么感興趣?憑什么始終為開發(fā)商頂著扛著?又憑什么竟然違背黨性原則發(fā)出“替誰說話”的礦吼?如果其中沒有官商勾結,如果沒有權錢交易,你信嗎?我是絕對不會相信的!
當然,紀委辦案,不是以我的推斷為依據,而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但不管怎么樣,鄭州市相關部門已經查了這么久了,人們盼星星,盼月亮,盼早日看到事實真相。
遺憾的是,一直到目前為止,鄭州市相關部門別說是給網民一個說法,就連一個基本合理的解釋都沒有。不能不令人失望,不能不令人“胡思亂想”!鄭州市相關部門莫非要對民眾玩“躲貓貓”的游戲?莫非想讓民眾繼續(xù)打醬油或者繼續(xù)作俯臥撐?莫非想把“替誰說話局長”“冷凍”在時間的“冰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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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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