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與法民
以下,我想寫的一點話語,是緣于我與兒子的一段爭執。
在談到當今社會各種弊端的原因時,我說:“最主要的原因是丟掉了毛澤東思想,從而造成了整個國民道德品質的下滑”。兒子說:“不對,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加強民主與法制”。瞧,這是多么的針鋒相對!
說到這里,我突然覺得本文的題目起的太大,真怕一時難以說清。沒有退路,既然立了題目,那就盡力說吧。
稍有歷史常識的人很容易明白:民主的范圍,從來都是取決于權力者的傾向的。當權力傾向于工農勞苦大眾的時候,即明確地告訴少數人不要亂說亂動;當權力傾向于主流精英的時候,工農勞苦大眾就只佩作弱勢群體,并明確告知其不要爭論。
稍有歷史常識的人,也都很容易弄明白:在歷史的長河中,法,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為權力者服務的。朱元璋為了遏制貪污腐敗,曾經立了剝皮之法,并沒有改變明朝因腐敗而亡的命運;與毛澤東時代相比,蔣家王朝的法律還少嗎?但卻敗在了比他弱小千萬倍的共產黨手下;毛澤東時代簡單到只有一部憲法、一部婚姻法和一句為人民服務的口號,卻被聯合國公認為世界上少有的政風清廉的國家。由此可見,政風的清廉、社會的治理,與法律的多少基本無關,而只是與法律的服務對象直接相關。當法律的服務對象是以工農為主體的廣大勞動群眾的時候,才可能會出現絕大多數人滿意的社會,否則,就必然是弊病無窮。
本文還想著力說明一點,那就是德與法的關系。
德重于法?還是法重于德?這應該是一個社會是否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眾所周知,德是用來約束社會上所有人的,而法只是用來治裁極少數違法者的。若要真正維護我們所處社會的祥和安定,那就必須要維護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當一個社會的道德以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為重的時候,這個社會必是人人爭相奉獻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即是沒有法律,也不會產生有毒奶粉、血汗工廠和黑磚廠的。由此可見,重視思想品德,要比重視民主與法制重要的多。由此可見,德重于法的社會,要比法重于德的社會文明進步的多。
這里還需著重指出的是:幾千年來的中國,從來就不缺乏對德育的重視!然而可惜的是,橫行了幾千年,至今依然被重視的德育,卻是必須服從權力的孔孟之道,而絕非服從于以工農為主體的廣大勞動人民利益的毛澤東思想。這在毛澤東所開創的、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里,豈非咄咄怪事?
至此,以德育民重要,還是以法束民重要?應該用什么樣的思想來育民?老漢我只能說出這些淺顯的觀點,敬請 諸 君批評指正。
秦川牛
20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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