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度創新問題的幾點思考
田忠國
在我國古代陰陽學說中,有一種叫立極的說法,所謂立極,并非現在人們所理解的事物兩個極端,而是立中,因為在古人眼里,中既為極。此處所謂的極,就是不可逾越的價值標準。也就是說,不知中,就分不出東西南北,不執中,就守不住價值標準,因為中是我國各項事業發展的立足點、出發點,也是方向的標識點、制衡的杠桿點。偏左,失之于偏彼;偏右,亦失之于偏彼,失之于偏彼,就會不公,不公,必然導致由一方利益損害另一方利益,造成價值目標的撕裂,進而導致價值目標的矛盾乃至沖突,并由社會的價值目標矛盾和沖突,引發社會矛盾乃至社會沖突。有此可知,社會的意識形態上的矛盾、沖突,并不是源于意識形態本身,而是源于社會利益分配的不公,意識形態之爭不過是為了掌控利益權而進行的理論根據而已。我們應該清醒的看到,堅持毛澤東主義者,并非想回到毛澤東時代,而是為了爭取自己所代表的階層的利益訴求。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反對甚至詛咒毛主義者,也并非為了他們所標榜的為中國實現民主自由,而是為了守住既得利益。因此,針對這種現實情況,我們既不能和過去一樣簡單的反左或者反右,更不能用西方的觀點審視中國問題,如果簡單的反左,則會傷害大多數人的感情和利益,如果簡單的反右,也同樣會傷害少數人的感情和利益,如果左、右都反,就會傷害雙方的情感和利益,如果用西方人的觀點審視中國問題,丟掉中國人的主體精神不說,更為關鍵的是找不到導致中國社會矛盾的真實原因,反而為某些國家掠奪我國國家和人民利益大開方便之門。
因此,我以為,我們應該用中國智慧打造一個可以整合左、右形成價值目標共識的制度機制,打造一個競優、競合的制度平臺,為我國的崛起,為所有公民的利益同臺表演。這個問題不解決,一個階級消滅另一個階級的暴力革命就無法避免。如果沒有競優、競合的制度平臺,一個階級消滅另一個階級的暴力革命的發生只是個時間問題,不是個會不會的問題。但如何打造競優、競合的制度平臺呢?
一、 社會的價值秩序是制度創新的基礎
社會的價值觀念是形成社會價值秩序的基礎,而社會的價值秩序,是形成社會動態穩定的由價值觀念形成的社會整合機制。離開這個由價值觀念形成的社會整合機制,輕者,社會失序,矛盾疊出,重者,社會矛盾加重乃至社會沖突不斷。大家知道,社會價值觀念形成的基礎是社會對利益結構的合理性認同,也就是說,社會利益的合理性,決定了人們的價值觀念,反過來,社會也會用社會價值觀念觀照社會利益差別。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的社會制度都無法離開社會價值秩序。如果一個制度離開了社會價值秩序,人們感到的不是制度公平,而是制度不公,并導致社會對制度的抵制乃至沖突。
回顧我國的發展史,我們不難看到,凡是符合人民利益、人民價值觀念的制度政策,社會就一致贊同、支持,凡是損害人民利益的制度政策,社會就反對。這樣說有人肯定認為我是民粹主義者,如果以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為民粹主義者,要我看,世界各國的政府都是民粹主義者,因為,世界各國的政權都是建立在民心基礎上的,而贏得民心的關鍵不是損害人民利益,而是維護人民利益。如果維護國家利益叫民粹主義,世界各國政府也同樣是民粹主義者,因為,世界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政府以出賣本國利益為己任的。如果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國家和人民利益為民粹主義者,坦率的說,這樣的民粹主義者在中國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希望我成為這樣的民粹主義者,也希望更多的人成為民粹主義者。
二、 公民平等權利是制度整合多元思想下的價值目標共識、維持社會價值秩序的有效途徑
支撐制度大廈的基礎是社會的價值秩序,公民平等權利則是支撐制度大廈基礎的基礎,因為,社會價值秩序的形成,是由公平正義決定的利益形成機制為基礎的,這也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有別于封建管理制度的重要標志。由此可知,人們不應該忽略制度在整合社會多元思想狀態下的價值目標共識和維護社會價值秩序的重要作用。當然,光有認識還是不夠的,還要讓制度程序真正擔付起維護社會價值秩序和價值目標共識的責任。如果要讓制度真正擔付起維護社會價值秩序和價值目標共識的責任,就過去和目前我國的制度實踐看,在制度建設過程中,光有精英參與、制定是不夠的,因為,我國的制度實踐過程告訴我們,制度偏離執中的原則是十分嚴重的。而制度的執中原則,是為了平等的保護社會各階層合理利益的最大原則。在我國思想理論界有種很不好的傾向,一有社會利益合理的訴求就是反改革,在另一方,一見到改革就大呼狼來了,其實,造成這種矛盾的原因,有的人以維護改革、批判反改革的名義維護既得利益,而合理利益的訴求方,其合理的訴求得不到起碼的尊重、采納造成的心理戒備,抵制繼續損害他們的利益。由此可知,我國應該有超越左、右的第三方,也既執中為和,執和為中的第三方,在保持中立的過程中,尋求左、右共同利益的契合點,維護社會各階層合理的利益訴求,推動我國的制度創新。
三、 程序規范化是制度創新的突破口
決定制度正義的不完全取決于人類的正義意志,也不完全取決于制度本身,這是個不爭的事實,因為,程序的正義與否,足可以改變人類的正義意志,也就是說,程序正義與否是決定制度正義的關鍵。當然,人類的正義意志是確保程序正義的基本條件,再進一步說,制度正義的起點是人類的正義意志,尋找并認識實現制度正義是個程序認識的過程,實現正義是正義意志、程序意志和制度意志的目標。在這個過程中,正義意志是實現制度正義的起點,程序是實現制度正義的途徑,由此可知,離開制度正義的途徑,也既程序,就沒有制度正義。在我國,研究制度正義的人不少,但研究程序和程序正義的人不多,研究制度正義而不研究程序和程序正義就本末倒置了。因為,程序正義決定制度正義,而不是相反。
實現程序正義的途徑,是程序的兩元對立或叫兩元制約,我們可以從“易經”的程序變化中得到啟示,比如大有卦是由不同的程序形成的結構意義和結構意志,是由陰陽爻的制約形成程序結構和程序意志,如果其中的任何一爻改變了,程序意義和程序意志形成的結構意義和結構意志也隨著程序的改變而改變。也由此可知,制度是對程序的規范,而不是其它,也不可能是其它。
根據以上分析,我以為規范程序是制度創新的突破口,也是有效管理黨和政府宗旨的必由之路。因為,沒有對程序的規范,黨和政府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賦,一切為了人民利益的宗旨,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管理。沒有對黨和政府宗旨的程序化、規范化管理,黨和政府的宗旨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落實,而得不到落實的宗旨,是根本不可能順利實現的。
四、 政府創新應為公民平等的獨立自由和社會創新提供制度標準和制度保障
張宏良、仲大軍、俞可平等先生提出了一個動人的口號:社會和解。我之所以說它動人,因為,一個社會如果沒有相互間的理解與和解,沒有價值目標共識,這個社會是什么都干不成的。今天,我也讀到了吳敬鏈先生有關對和解的看法。對吳先生的看法,我基本贊成,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吳先生民族和解的提法是不當的,因為,中國社會的現實是社會階層的矛盾,而不是民族矛盾,如果我們把精力用到解決民族矛盾問題上,就會使我國根本不存在的民族矛盾代替社會利益引起的階層性矛盾,問題不旦解決不了,相反還會引起新的矛盾,也就是說,會導致本以消失的民族矛盾的產生。根據吳先生文章中所述,吳先生只所以提出民族和解的問題,是吳先生陷入了西方觀念導致的結果,由此看來,解決中國的問題必須由獨立的觀點,才能有效分析中國存在的現實矛盾問題。當然,吳先生在羅列中國的矛盾現象時,還是找到了中國真實的一面,但不容置疑,吳先生對于產生左、右觀點沖突的真實原因沒有找到。左、右觀點的沖突,其實是個利益如何分配的沖突,如果社會認識不到這一點,就無法找到解決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的有效途徑。不知道吳先生對此有何看法。當然,我多次批評過吳先生,本文中也有贊成有批評,如果吳先生真能做到“在討論中,人們可以不同意對方的觀點,但是應該支持他發表自己的意見。只要不是謾罵、不是無中生有,一切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立論都應該受到歡迎。”話,我想一定是中國思想理論界之福,更是中國黨、人民和共和國之福,因為,中國存在的問題只能通過心平氣和的討論,用不同的觀點燭照中國復雜的社會問題,才能尋找到解決中國問題的不同路徑,并對各個不同的解決問題路徑中,比較分析,優選出更積極穩妥、更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家獨尊,形成理論專制霸權之勢,把中國的問題越搞越糟。要做到這一點,人們首先應該尊重不同社會階層的利益訴求,并允許他們發表自己的意見,當然,在他們的利益訴求得不到尊重的時候,有過急的言論也是必然的,吳先生大可不必憤憤不平,只需返照自照,看看自己的言行是否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各階層合理的利益訴求就行了。只要執中而言、而行,維護社會各階層合理的利益訴求和合理的利益空間,社會自然會給與尊重或唾棄的。中國有句古話,叫“公道自在人心”,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不知道吳先生以為然否?
社會和解固然需要思想理論界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但更需要制度支持,因為,沒有制度支持的社會和解是不可持續,也是缺乏規則秩序的。創建社會和解的規則秩序,其核心就是政府創新應為公民平等的獨立自由和社會創新提供制度標準和制度保障,為社會利益分配提供制度保障,離開這兩點,社會和解和形成社會的價值目標共識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社會利益的合理源自于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的平等,而社會的和解與價值目標共識又源自于社會利益的合理。由此可知,沒有公民政治權利的平等,哪里有經濟利益的合理?沒有經濟利益的合理,哪里又有社會和解和價值目標共識?沒有社會的和解和價值目標共識,我國又怎么崛起?如何崛起?
五、 只有制度崛起才會有我國真正的崛起
因此,正如鄭永年先生所說的那樣:“中國需要的是制度崛起”。也就是說,只有制度崛起了,才能為中國崛起提供制度保障,有了中國崛起的制度保障,中國才能真正的崛起。我猜想,這也是俞可平先生一再呼吁制度創新、呼吁為改革實踐提供制度支持的真正原因。
有人認為,中國什么不缺就是缺乏理性,但實質上,中國什么都缺但就是不缺理性。造成中國人有時失去理性的原因,并不是他們本身缺少理性,而是他們的理性訴求得不到重視、得不到尊重、得不到解決導致的結果。吳先生曾給出一個選擇題:暴政和暴民你選哪一個?需要指出的是,暴民之所以成為暴民,正如毛澤東指出的那樣: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由此可知,思想理論的專制,必然導致語言的暴民,也就是說,這不是個他人選擇的問題,而是個自己選擇的問題:是選擇平等思想、平等權利、平等探討?還是選擇理論專制?比如說以特殊時期特殊的“不爭論”為長期剝奪其他群體利益訴求權為理由,從而為維護少數群體利益大打理論基礎,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結束語
世界歷史正如吳先生所言,“‘左’、‘右’極端都會給社會帶來災難”,特別是在當今的中國,右之,則意味著對社會財富的掠奪和極端專制,以及內、外勾結,出賣國家和民眾利益換取個人利益,左之,因過于反對資本壓制,則可能連同資本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面也反掉,陷入經濟發展乏力的困境,因此,執中乃萬世不二之法門,還是執中為好,也既,既超越左,也超越右,維護社會各階層合理的利益。當然,能夠長效維護社會各階層利益的,首推制度程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權力的治權,在行使法律賦予的治權過程中不容挑戰,但公民行使法律賦予的民主權利的時候,其民主程序制度和權利人的權利,也不容權力挑戰。當然,這需要各種制度底線給予限定,反之,民主就成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趁機打劫導致的亂局,也是今天有人屢屢不把底線當回事的原因。
2008年4月2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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