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的利益在市場經濟中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損害有絕對損害與相對損害之分
一、絕對損害
1、住不起房。
如果不在市場經濟中,人們對住房是有指望的。政府、企業等人們所屬的單位是有責任為人們解決住房的。
市場經濟了,住不上房要找市場。市場將房價搞得高高的,讓人想都別想!
于是人們住的權利被徹底損害了。
2、上不起學。
如果不在市場經濟中,上學從來就不是什么事。上學甚至還有補助,這補助如果僅為生活的話,很可能還有余。
但市場經濟中,教育產業化了,人們開始上不起學了。
受教育的權利人們被深深地損害了。
3、醫不起病。
如果不在市場經濟中,一個人即使醫不起病,還有單位呢。
但進了市場經濟,醫病也就沒人管了。而且這醫病的費用相比進入市場經濟以前,那是漲上了天!人們在病魔面前往往只有等死。
人們接受合理醫療的權利被深深地傷害了。
……。
象這種絕對損害,太多了,舉不勝舉。
二、相對損害
1、多數人的收入沒有提高,而少數人的收入得到了極大極大地提高。市場經濟了,一切由錢說了算。于是,多數人的權利也就被錢給剝奪了。
2、同樣一片土地,過去拆遷是為了國家利益,是為了公共利益。而現在為了私利,還要拆遷。
雖然拆遷有補償,在被補償人與拆遷人的利益相差實在太遠。
同在一片藍天下,同在一個國家,憑什么讓一些人發橫財?
而且這種橫財永遠是少數人對多數人的強暴!
3、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中,在社會主義的大旗下,只有勞動所得才是合理的!一切其他所得(包括剝削所得),都不能認為是正當的。社會的一切價值都是勞動創造的!
但市場經濟下,勞動最低賤!勞動者是弱勢群體!
勞動收入最低,其他收入越來越高,勞動者的利益相對損害極大。
……。
以上這種相對損害,數不勝數。
更別說以改制為由的大量工人下崗之類的事情了!!!
在同一個起點上,只要有快有慢,那相對慢的就受到了損害。
不論有什么理由,不論這理由看起來多么有道理,畢竟出發時有約定,這個約定叫“共同富裕”。
如果當時理由真的那么充分,如果少數人富,多數人窮真的那么合理,當時為什么要有那么個“共同富裕”的約定呢?
而且這個共同富裕的約定還說:要先富帶后富!!!
歪理誰都可以講一大堆,但誰都不能否認事實,尤其是在市場經濟下,人們更明白,當年共同富裕的約定,先富帶后富的約定,必定有一個現在富人們不愿意講的前提!!!
也就是說,市場經濟讓多數人受損是不能被允許的!!!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