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產黑洞
—— 一個Lawyer的公開信
http://sh.focus.cn/msgview/10062/178339941.html
我是上海市白玉蘭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上海榮福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黃進益董事長(印尼華僑)的代理人。您每日看到位于上海徐家匯肇家浜路宛平路口六幢聳立的“帝景苑”豪宅就是該公司開發的。但,您是否知曉:這個成本才4億多元、銷售額高達10多億元的暴_利項目,公司合資一方總經理蔡青峰(臺商)伙同上瑞會計師事務所主任郁平等虛報成本人民幣9億多元,利潤僅剩二千萬元,巨大的利潤哪里去了?國家應當征收的上億稅_收哪里去了?黃董事長舉_報總經理蔡青峰偷_逃國家稅_收上億、賄_賂國家干部上億、侵_占公司財產上億,同時相鄰房地產項目數十億國有資產失控,歷時兩年多,政_府_有_關_部_門至今未作處理
一、帝景苑項目的基本情況
帝景苑項目由六幢高樓、8萬平方米組成,上海榮福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有三個股東。由黃進益先生為代表的香港榮福共投資了2500萬美金,占股85%。2003年,香港榮福將53%股權轉讓給蔡青峰一方兆豐國際名下,股權轉讓款應約為1億元,但蔡青峰等至今未付。轉股后,各方持股比例為:香港榮福46%,兆豐國際53%,上海廣電房地產有限公司名義上1%,實際得房14000平方米。黃進益先生擔任公司董事長,實際經營管理者蔡青峰擔任總經理。
帝景苑項目屬于上海知名的高檔住宅,根據評估,該項目總投資成本約人民幣4億元,僅銷售收入就超過人民幣10億元。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由上瑞會計師事務所郁平作出的稅務清算報告:帝景苑項目僅實現利潤人民幣2000余萬元。在二者巨大的落差背后,隱藏的是諸多政府官員、不法商人實施權_錢_交_易、偷_逃國家上億稅_收、侵_吞國_有_資_產數十億、迫_害_愛_國_華_僑的重重黑幕。
二、帝景苑項目建設中的違_法_犯_罪事實
1、關于蔡青峰等行_賄政府官員的問題
在帝景苑項目開發建設中,總經理蔡青峰以公建配套面積從原有總建筑面積的7%調整至4%為由,通過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營公司)簽訂虛假包干合同將5030萬元劃出,用于打點徐匯區政府的方方面面;蔡青峰還通過注冊在郊區的上海清建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匯出206萬元“犒勞”上海市規劃局的相關“有功”人員。
2、關于部分政府官員折扣購房的問題
由于帝景苑項目所處地段繁華,吸引了稅_務、房_地、規_劃、工_商、公_安等政府部門官員的眼球。除涉及CLY案被查處判刑的陸_天_明、嚴_金_寶、朱_文_錦三人外,還有新錦江股份公司總經理楊原平、徐匯區前副區_長費海濱、寶山公_安分局政委李征靜(原黃浦公_安_分_局副局長)、上海市工商局辦公室主任杜貴根、前_市_委主要領_導的秘書張志蛟等人,購房折扣高達三至五成。更有莘莊工業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楊開平六折買入,轉手獲利200多萬。他們的交易都有原始記錄,如李征靜原先的交易價格為每平米10290元,后降到每平米7000元,差價50萬余元。作為“回報”, 李征靜動用警力跨區為蔡青峰辦私案,這是典型的權_錢_交_易。
3、關于蔡青峰伙同會計師、稅務稽查人員做假帳偷_逃_國_家_稅_款的問題
2006年底蔡青峰伙同上瑞會計師事務所郁平做了一份稅務清算報告,虛列成本5.2億元,偷_逃國家稅收上億。如,原外銷房土地出讓金為1.2億元,后轉為內銷房土地出讓金為2千萬元,仍以1.2億元作土地成本,虛增一億元。還有虛列回購款2.4億元,多報電站費用6200萬元及其他各項不實費用。甚至于稅務稽查人員一起參與做假報告,觸目驚心。
4、關于蔡青峰等非_法_侵_占上海榮福公司財產的問題
蔡青峰與上海居益置業咨詢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0萬元)簽訂虛假代銷合同,將帝景苑房屋銷售款7100萬元非_法轉入該公司,即刻又轉入蔡青峰控制的賬戶內,侵占公司財產7100萬元。本案證據確鑿,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有何理由不予立案查處?蔡青峰的洗_錢行為均通過建行黃浦支行操作,經辦人是信貸員鄭衛民。鄭在帝景苑共買了七套房,現已辭職。
5、關于蔡青峰等虛_假_交_易侵_占_國有資產的問題
2003年,蔡青峰等以3687萬的低價獲得帝景苑相鄰地塊359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卻不依法簽訂《委托動拆遷及配套合同》,非法獲利數億,涉案人包括原上海廣電公司董事長的王成明(2007年因受_賄_罪、共同貪-污-罪被判處死緩)、原上廣電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陸天明(2007年因共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但是令人震驚的是, 2007年上廣電房地產有限公司某些人仍與蔡青峰合謀,竟違法將上海廣萬置業有限公司的董事5位變更為6位,蔡青峰一方占有4席,全面掌控公司。公司帳面資產總額3.88億元、負債3.38億元、凈資產5000萬元的公司,據東方早報2008年7月11日披露,蔡青峰準備轉讓所謂的帝景苑二期套現22億。蔡的違-法“控股”行徑將直接導致數十億國有資產面臨流失的風險。蔡青峰同時將其在上海廣萬置業有限公司3245萬元的投資、十幾億元的權益轉到無業人員陳××與喬××(黃浦地產職工)名下,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職務仍由蔡青峰等人擔任,陳××與喬××只是名義上的股東。
三、法院枉-法-裁-判,公安機關包-庇,稅務稽查做假-帳
蔡青峰利用公司的實際經營控制權做假帳侵-吞公司利潤、偷-逃國家稅-收、賄-賂國家干部、侵-占國有資產,數額特別巨大,且毀滅賬冊,冒充黃董事長簽名(經司法鑒定確認)嫁禍于人,令黃董事長不但血本無歸,還要承擔法定代表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各司法機關的態度如下:
1、一中院枉法裁判:黃董事長向政府部門多次舉報蔡青峰的違--法行為,招致報復。蔡青峰鼓動翁靜玉等人制造一起股票回購假案(2006)滬一中民五(商)初字第137號,陷害黃董事長,還查封黃董事長的房產,令其在上海無立足之地。我當時與蔡青峰一方所聘請的“名律師”(上海市政協委員)都列席了上海榮福公司的股東會,因此對案情的真相是一清二楚的,且有會議記錄和對賬單。但令人震驚的是,該案主審法官黃英與翁、蔡等人的代理律師戴作雋勾-結,抽調證據,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以相關證據系復印件為由,拒絕以職權調查事實的合法請求,武斷認定黃董事長分文未付,追究黃本金1694萬元、利息1200萬元。
2、黃董事長于06年9月向黃浦區人民法院法院提起知情權訴訟。但可悲的是,自06年立案至今已有兩年多,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仍拖延不判。一位愛國華商為了合法經營、依法納稅行使知情權,卻遲遲無法及時得到司法救濟,公司董事長連公司的賬冊和相關文件都看不到,豈非咄咄怪事。
3、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三支隊起先對蔡青峰侵--占公司7100萬元一案到居益公司調查,因為上瑞會計師事務所郁平做虛-假的見證報告,告知這是正常交易不予立案。后有材料證明居益公司營業額七千多萬,利潤僅五萬,7100萬元又回到蔡青峰控制的帳號,實際是居益公司為蔡青峰洗錢。經辦人員告知:個人認為應立案,但上級不同意,并將舉報材料轉市檢察院。
4、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五支隊對舉報蔡青峰偷逃稅收一事,明確表示蔡青峰涉-嫌犯罪。根據與稅務局分工,應該由稅務局稽查單位先稽查,如涉案人毀滅帳冊、對抗稽查,需采取強制措施的,也應由稅務機關提出要求,并主動到稅務稽查六分局溝通。據悉,稅務部門未給答復。
5、稅務局稽查六局從2007年1月22日起陸續給了六份回復。先是指責舉報材料與核實情況有差異,后又告知項目由征管分局清算。不但包庇蔡青峰侵占公司7100萬元的違法行為及上瑞會計師事務所相關虛假的見證報告,又做稽查工作報告虛列成本一億元。最后通知因上海榮福公司無法提供完整的帳冊憑證、報表等資料,難以核實有關成本費用支出的真實性,由稅務主管部門核定應納稅額,但至今未有結果。稅務稽查部門有關人員的失職違法行為令人憤慨。
我作為黃董事長的代理律師,近年來不遺余力地協助調查提供資料,并向方方面面舉報此案。但除了徐匯檢察院做了些工作以外,其它公安、稅務部門要么互相推諉,要么查而不辦。事實上,各部門的具體經辦人員一致認為本案事實基本清楚、證據基本屬實,應立案追究蔡青峰等人的刑事責任。但案件一到上級部門,就被壓下,到底有何內-幕,值得深思。我曾帶著鋪蓋,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舉報稅務局第六稽查局有關領導涉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至今未回復。我認為雖然涉案違法違規干部人數極少,但能量很大,危害嚴重,影響極壞,要對“兩面人”引起高度警惕。
今年,上海的各項稅收指標出現了18年來的首次負增長,面對特殊困難,非常時期,要實現“四個確?!?“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干部是決定因素,正如毛_Z_X所說,“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決定一切”,H/J/T總書記近日也特別強調要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繼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只有建立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勤政為民、恪盡職守的領導干部隊伍,才能領導廣大市民共同奮斗,渡過這個難關。
我作為一名人民律師,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國家上億的稅收、數十億國有資產流失,對違/法/犯/罪人員不予查處,司法腐/敗,外商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犯而無動于衷,因此給您寫這封公開信,我對我所反映材料的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此致!
上海市白玉蘭律/師事務所:宋濂溥律/師
2009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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