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陳水扁的貪婪看文強的腐敗
說起陳水扁,大陸人沒一個不知道的。他在“臺灣總統”的八年任期內,不僅在政治上急劇推行臺獨,而且經濟上的貪婪幾近于瘋狂。7月27日,臺灣特偵組檢察官在吳淑珍涉及扁家弊案的辯論庭中,嚴詞批評扁家貪婪、精心安排、巧取豪奪,請合議庭用判決告訴吳淑珍、告訴臺灣人民,貪婪的最后防線就是司法。
那么,陳水扁的貪婪,到底表現出什么特點呢?有人曾用“一個中心,七種手法”來概述。
這“一個中心”是:在陳水扁眼中,“國家就是我家”、“國庫就是我家小金庫”、“官員盡是我家小爪牙”。既然如此,不拿白不拿,拿了白拿,結果當然是不拿才怪。
這“七種手法”是:巧取豪奪;量身定制;強買強賣;中介標售;買空賣空;充當門神;強索白拿。
可以說,陳水扁的斂財手法除了延襲臺灣農村的小混混、角頭、黑道、菜市場的菜蟲、漁市場的漁霸的無賴行徑外,陳水扁更利用手中掌握的龐大公權力,除有所謂的司法暗樁、警特爪牙甘為鷹犬外,還有臺獨媒體、臺獨邪教分子充當打手,只要陳水扁一聲令下,立即傾巢而出,使出混身解數,圍剿任何不聽話的企業或個人,看你服還是不服。
舉個例子吧。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蔡鎮宇關于該銀行豪華保險庫免費租給吳淑珍的自白,正好點出了臺灣企業家在扁家權力淫威下的無奈與痛苦。他說:“如果我打電話去要錢,萬一人家明天找兩個人來把我關起來,我怎么說得出口?如果是你,你敢去跟她說嗎?你敢向她討嗎?如果你敢跟她討,你給我騙(閩南語:你騙我);如果你敢跟她討,我的耳朵就割給你!那個時候人家是什么 position(地位)!現在出門,大家都說我是英雄,我當然是英雄,我差點被打死,才說我是英雄,呵、呵、呵。我實在不想講這個,因為已經沒事了,不要再牽拖下去了。”大家看看,陳水扁之貪婪,是不是已經到了十分瘋狂的地步?
從上述陳水扁瘋狂的貪婪中,我們似乎看到了重慶市原司法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文強的影子。文強不也是靠著這些下三爛的手段成為“準億萬富豪”的嗎?
前段時間,網上有一則這樣的報道,說文強在重慶最著名的旅游景點和避暑勝地之一的仙女山國家森林公園,擁有一座占地在20左右、價值在3000萬左右的雙棟別墅。當地一直流傳著一種說法,即:文強買地沒有花1分錢,是武隆縣一位主要領導白送的;文強建房子也沒有花1分錢,是有建筑商替他免費建好的。
這還僅是目前查實的文強8處房產中的一處。文強因嚴重腐敗被“雙規”后,辦案人員從其一處住所中搜出來大量的人民幣、港幣、美元、英鎊以及金條,價值3800萬元,還有8處房產(其中4處別墅),其總資產已近9位數。
大家想想看,文強哪來這么多的資產?僅從他為王天倫、謝才萍、陳明亮等6個黑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就可管窺一斑的。重慶一位政界人士認為,文強既甘作一些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其收益自然不會低。顯然,文強和陳水扁一樣,也是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權力,瘋狂地為自己撈取不義之財。
就貪婪而言,二者幾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稱兄道弟;但文強之腐,則更甚于陳水扁。
據相關媒體報道,文強的罪名涉嫌三個方面:1、幾千萬資產來源不明;2、黑社會保護傘;3、強奸,至少5名以上。
這三項罪名中的第三項,如果傳到陳水扁的耳朵中去,一定會讓陳水扁暗生悶氣的。你文強算個啥東西啊,不過是重慶市公安局一個小小的常務副局長,你怎么又能撈錢,又能強奸婦女呢?哎,我堂堂一“臺灣總統”,雖然已經享受了侵占、貪污公款的快感,卻還沒有享受過強奸婦女的快感,我這個臺灣的八年“總統”也實在是白當了!
而文強如果知道陳水扁近日在法庭上的表現,也一定會豪從膽邊生的。
他或許會這樣說,別以為你陳水扁是什么“臺灣總統”,就有多了不起,我雖然只是常務副局長,常務副局長又怎么啦?我是執法的警察,而且是管執法警察的警察,手中有強奸的特權。我想強奸誰,包括我的下屬,誰敢說個不字?就是其他人知道了,又怎么著?一則我的保護傘會保護我,不讓我強奸的丑行曝光于天下;二則我的下屬會千方百計地為我掩蓋,會想方設法令被奸婦女或家屬忍氣吞聲。我還是依舊人模狗樣地出現在大眾的眼前,還是領導眼中的好警察。雖說我今天被“雙規”了,我還是敢說:“別想通過審問從我口中獲得更多的東西!你們審問我的方法,是我以前審問罪犯的方法!”而你陳水扁呢,剛聽到法官延押的判決,就當場暈倒,你算個啥啊?!
如此看來,不管是陳水扁,還是文強,他們都有著貪官共同的特征,在金錢上,都是無比地貪婪;而在貪色上,文強則比陳水扁更腐敗,更無恥!
其實,文強之腐,肯定不是冰山一角,因為這樣的貪官已經占了95%的比例,不能不令人警醒和反思。怎么樣鑄就一道預防、遏制特權官員既貪錢、又貪色的道德防線及法律的銅墻鐵壁,應該成為我們懲腐興廉的緊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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