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日網民爆出加多寶借@作業本拿“燒烤”做文章開始,本次圍繞加多寶展開、發酵的輿情已過去四天,但似乎仍未有降溫的趨勢。在中國的微博社會中,熱點事件大多轉瞬即逝,像這類能夠持續發酵的輿情相對還是比較少見的。
簡單分析不難發現,本次輿情之所以能夠持續發酵,“得益”于加多寶陸續出手的一大波自認為聰明的“危機公關”,其中包括引起更多網民憤怒的所謂“道歉”在內。
以上種種因素,最終促成了這個持續近一周的輿論事件的產生。事實上,在本次“黑白”并不難分明的事件中,加多寶如果能選擇一個誠懇的悔過方式,輿情不至于會發展到當前這個程度。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加多寶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影響越大,越有利于它的營銷”。不錯,如果單從社會影響的角度看,本次輿情的持續發酵,無疑有利于加多寶的知名度,但加多寶的營銷團隊也不該忘了,拿企業的美譽度去換取短暫的社會影響,這對任何企業來說,都無疑是自殺行為。事實上,本次事件已經讓加多寶先前精心營造的“慈善企業”、“受壓迫民營企業”等形象毀于一旦。
高度認同本國民族核心文化,堅持把握政治正確的基本底線,并始終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活動,是社會團體、責任企業和守法公民贏得社會認可并實現自由行動的不二法門。東西方各國概莫能外。
對比加多寶的拙劣公關,成熟的企業、機構、團體一般都會有更好的選擇:
2008年,在好萊塢女星莎朗·斯通(Sharon Stone)發表了針對中國汶川地震的不當言論后,法國LVMH集團立即宣布取消莎朗·斯通所代言的DIOR品牌廣告形象,并取消其在中國一切與DIOR品牌相關的商業活動。好萊塢《人魚帝國》劇組也明確表示將更取消莎朗·斯通的出演計劃,更換角色。
2011年,德國名模瓦內薩·海斯勒(Vanessa Hessler)在采訪中發表了“政治不正確”的言論,電信服務商阿利塞(Alice)立即宣布取消其代言的合同,并陸續廢除了她代言的公關宣傳材料。該公司發言人表示:“她沒有與關于利比亞沖突的不當言論保持距離。”
2014年,名嘴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 A Smith)在節目中發表了對雷·賴斯(Ray Rice)人身侵害其前女友事件的看法,表示“男人不會無緣無故打女人”,女人應該“確保自己沒有挑釁的行為”,并且暗示女人應該“盡自己所能確保不讓家暴發生”。此言一出,娛樂與體育節目電視網(ESPN)很快就宣布對史蒂芬·史密斯進行停職處理。
企業如此,政治團體更是如此:
2008年,美國共和黨總統競選人約翰·麥凱恩(John McCain)團隊的重要成員菲爾·格拉姆(Phil Gramm)因為在接受《華盛頓時報》的采訪時,發表了“美國已成‘牢騷之國’,民眾總是抱怨經濟形勢不好,是‘心志衰退’的表現”的言論,而被迫辭去競選團隊聯合主席職務。
2013年,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在接受中國香港鳳凰衛視的采訪時,因發表了“理解中國發出的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主張”等言論,而在已經事實退黨的背景下,遭到民主黨的追加“開除出黨”的處分。
2014年,中國國民黨原黨員周玉蔻因接連在媒體上公開發表包括指責馬英九的言論后,于當年12月被國民黨中央黨部考紀會以“屢次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言論攻訐國民黨,言論明顯損害黨的聲譽及利益,嚴重違反黨紀”為由,“會中無異議一致決議”開除黨籍。
由此可見,在“輿論危機”出現后,相對成熟的企業、機構、團體都會較快擺明立場,都會盡快地與“問題人物”劃清界限,而不會去選擇無意義的狡辯,更不會為了短暫的社會影響去做傷及自身美譽度的自殺式營銷。當然,加多寶確實可以通過宣稱自己不懂微博的輿論生態來搪塞自身在本次輿情事件中所犯的種種錯誤,但它無法阻止網民從加多寶那些傾向性清晰的代言人選擇,從危機發生后的姿態以及一系列動作,得出加多寶是否明知“作業本燒烤”深意、是否屬惡意營銷的結論。
最后,筆者還想多談一點看法。從上述眾多案例中不難看出,即便不同國家、地區的具體情況不同,但無一例外的都有自己特定的“底線”、“原則”或“紅線”,都有自己明確的“政治正確”的共識。無論個體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觸碰它們,都必然要付出“越界”的代價。事實上,在一些人無比推崇的美國憲法中,早已明確規定了“言論自由權的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最高法院,個人不得自己釋法、執法,或擇法而從”,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清晰解釋了“民眾沒有造謠生非的自由、沒有辱罵他人而招惹沖突的自由、誹謗性言論不受美國法律保護”等內容。具體到中國,在這個日漸開放和文明的社會,沒有人會再“因言獲罪”,但這不代表無底線的“言論自由”不會付出代價。那些高喊著“文字獄”和“文革”來襲的人群需要明白,每個國家“核心利益”的內容不同,但觸碰的結果一定是相同的,這才是真正的國際現實。(中國青年網特約評論員 雷希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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