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求是網記者以如何理解全會依法治國精神為主題,對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教授進行了訪談。在訪談過程中,記者提出了“關于‘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歷來爭議不斷”這個話題。謝春濤教授回答說:“所謂‘黨大’還是‘法大’其實是一個偽命題,甚至是一個陷阱。如果說黨比法大,那就是承認法治、依法治國都是虛假的了,法就不存在了;如果說法比黨大,那好像黨的領導又出了問題,難以實施了。事實上,我認為不存在這樣的對立關系,憲法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但是我們也強調黨要帶頭執行,帶頭遵守,所以我認為不存在誰比誰大的問題。”我完全贊同謝春濤教授的見解。
但是,在前不久的一場報告會上,一位黨內外知名度很大的法學家斷然提出了“法比黨大”的觀點。筆者不知道這位法學家是否了解謝春濤教授的見解,他對自己的觀點也沒有展開充分的學理論證,只是講“依法治國要求任何組織和任何個人都不能比法大。黨是個政治組織,當然也不能比法大,只能是法比黨大”(大意如此)。在這種簡要的邏輯論證前后,該學者舉出了過去以黨的名義和群眾的名義違法鑄成的一系列歷史性錯誤。于是,很多聽眾相信,“法比黨大”是正確的,“黨比法大”是錯誤的。
筆者聽得出來,這位學者是想宣傳依法治國理念的,這一主觀愿望應予肯定。但是,必須指出,以為依法治國就必然得出“法比黨大”的結論,在學理上荒謬,在實踐上有害。“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是學者的失職。本文接著謝春濤教授的話題,進一步闡述為什么“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徹底戳竄這個偽命題給我們黨設置的陷阱。
“黨大還是法大”是個違反邏輯常識的偽命題。學者不論專業是什么,都要懂得基本的邏輯常識,法律專業人士懂得邏輯尤其重要。這是做學問的公理,不得違反。邏輯推理的起點是清晰地界定概念,在概念準確的基礎上,運用語文常識、邏輯常識和專業常識,在概念之間建立聯系即作出一系列判斷,進而形成論證某種觀點的邏輯體系。凡是邏輯常識扎實的學者,都不難看出“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命題在邏輯起點上的荒謬。拿這個命題做文章的學者沒有搞清楚“黨”和“法”這個兩個概念,便不著邊際地把兩者拿過來比較大小。卻不知道,問“黨大還是法大”,就像問“這臺聯想電腦和這套360軟件哪個大”一樣可笑。小學老師都要教給學生做算術題的一個基本邏輯規則,那就是不能把量綱搞錯,量綱不同的兩個數字不能放在一起做計算。政黨和法律不能比較大小也是同樣的道理。政黨是由具有相同信仰和政治綱領的人組成的政治組織。借用網絡時代常用術語說,政黨有“硬件”也有“軟件”。“硬件”就是黨員和由黨員構成的組織,這是有大小和多少之分的。黨的理論以及派生出來的黨綱黨紀是政黨的“軟件”,沒有大小和多少之分。法律對于一個國家而言是“軟件”,但不是唯一的軟件,歷史知識、科技知識、外交知識、文學藝術等也都是必不可少的“軟件”。政黨存在于國家之中,就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也要參與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這就是說,法律這個“軟件”必須安裝到黨員和黨組織的“硬件”中去。法律不能脫離人和人的組織而單獨存在,更不可能像神一樣凌駕于任何人或社會組織之上。所以,我們只能問:法律這個“軟件”是否在政黨及其黨員這些“硬件”中“運行”(遵守、實施等)得很好?黨組織和黨員在依法治國中發揮了什么樣的作用?等等。總之,“法比黨大”也好,“黨比法大”也罷,都是缺乏邏輯常識和生活常識的錯誤論斷,錯得像出了一道“3平方米減去2公斤等于多少”算術題那樣離譜兒。
謝春濤教授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在給我們黨設置陷阱,可謂一針見血,切中要害。拿著這個偽命題“說事兒”的人大體上分成兩種人。一種人是盲從者,就像前面所說,一個學者在臺上“忽悠”,臺下很多人就相信了。這“很多人”就屬于盲從者,有時他們也會人云亦云地忽悠別人,但看到謝教授和筆者的見解后,會恍然大悟,知道被忽悠了。另一種人是國內少數學者,他們信奉西方的政治理念,推崇西方的政治制度,但在中國的憲法制度框架中,又不敢明目張膽地直接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便不顧邏輯常識,制造出“黨大還是法大”的偽命題來混淆視聽。如果我們傻乎乎地鉆到這個偽命題中找真理,那就是掉進左右為難的陷阱里脫身不得。必須指出,真正的西方學者尤其是法學家(不包括新聞記者),做學問是非常講究邏輯的,雖然也會在理論和制度層面批評我們中國共產黨,但不會不顧臉面地提出“黨大還是法大”的偽命題。對于外國人我們不必強求,只要我們擁有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就足夠了,歷史會證明一切。但對于國內學者,我們黨的理論工作者必須向他們指出:批評中國共產黨在依法治國方面存在缺點是可以的,把西方國家的法治經驗教訓介紹進來也是必要的,但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違憲的,斷然不能容許;設置陷阱害人更非學者所為,必為世人所笑。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