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獨幕劇)
2010年1月3日,河南省某省級電視臺報道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婦女將一個嬰兒遺棄在旅館里。旅館老板說,那女子戴著帽子和口罩,全身上下捂得嚴嚴的,根本看不到模樣。于是記者分析說,女子是有意將嬰兒遺棄的。記者又說了這樣一句話:“你們不配做父母。”記者的意思是說這對父母沒有道德,所以不配做父母。
在這里,記者顯然忽略了一個細節,那就是這位女子為什么沒有把嬰兒遺棄在街頭,或者其它地方,而是選擇了旅館,還要付上一晚上的住宿費。我想,這個問題很容易想清楚,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季,女子——或許是母親——不愿讓孩子在戶外受凍。
嬰兒被送到了福利院。接待的一位護士說,孩子好像有病。
下面,我就這件事編了一個獨幕劇劇本,為這對父母鳴冤叫屈。
劇本的名字叫《棄嬰》。
地點:法庭
人物:棄嬰母親,棄嬰外婆,律師,女記者,法官,民政局領導、慈善機構領導、資本家、普通百姓等旁聽人員
律師(對戴口罩的母親):你為什么蒙著臉,為什么不敢讓別人看到你可憎的面孔?
母親泣不成聲。
外婆:閉上你的臭嘴!我只問你,你穿的這身西服多少錢?敢不敢報個數?
律師(愣一下,氣焰稍斂):這,這是我的個人隱私,沒必要告訴你這個陌生人。
外婆:你這身衣服是隱私,我們丟棄孩子就不是隱私?要你們管?
律師(精神又抖起來):愚昧。衣服能和人比?活生生的人啊!你懂不懂什么叫人道主義?那是一個孩子,一個鮮活的生命。你們這是在殘害生命,是對人類犯下的最大罪過,知道嗎?
外婆:我們還犯罪了?人道主義?要說人道主義,我還得問問,你這身衣服值多少錢。我告訴你,我女兒這件棉襖三十元,她的褲子和棉靴一共五十元。她戴的口罩花了五元錢,這就是她和丈夫一天的伙食費。我問你,你這身衣服能給她買多少件衣服,你這身衣服夠她吃多少天飯?要講人道主義,先扒了你這身皮,給我女兒吃頓飽飯,讓她見見肉。
律師:愚昧。懂不懂什么叫《物權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我再有錢,那也是我的不是你的。你沒有錢是你沒本事。連自己的孩子都養不活,你們還算人嗎?你們活著還有什么價值?連孩子都養不活,你們還能為社會做什么貢獻?
外婆(怒):我們沒有為社會做貢獻?滿大街的商品哪一件不是我們工人階級造出來的,你這個大律師做過一根針嗎?我們沒有錢?國營企業就是我們的錢,但我們的錢都被你們掠奪了。你們的錢都是哪來的?都是掠奪人民的錢。
律師(臉成了醬紫色):那是改革——那是改革,你胡說什么。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一大二公,公有制只會養懶漢。你們就是想當懶漢。改革就是要調動人的積極性。你沒有看到,改革三十年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多么快,創造了多少社會財富?
外婆:是創造了很多財富,那是我們工人階級做牛做馬干出來的。但這些財富不屬于工人,卻是被你們這些吸血鬼強占了。你們這些資產階級的生活是越來越好了,但我們的生活是越來越糟,糟到不得不把自己的親骨肉遺棄的地步。改革改革,就是讓資本主義復辟,就是讓老百姓吃二遍苦受二茬罪。你們的改革再發展,對老百姓都沒有任何好處。
律師(惱羞成怒):文革余孽,文革遺毒。你過去是不是和四人幫是一伙的?典型的“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發展是硬道理,黑貓白貓逮住老鼠就是好貓。只要經濟發展了,其它的都可以棄置不顧。
外婆:你們當然可以不顧。因為社會財富都被你們這些資產階級占有了,你們生活地舒服得很,自然會把老百姓的生活棄置不顧。“社會主義的草”,即使只是草,那也是屬于人民的。“資本主義的苗”,它長得再好也不是老百姓的,而是你們這些資產階級的。你們的苗不僅不能給老百姓帶來益處,還是靠著吸食老百姓的膏血生長起來的。
律師:文革遺毒,文革遺毒。
律師喃喃地不知在嘟囔些什么。旁聽席上,資本家、慈善機構領導、民政局領導面色陰沉。普通百姓中議論紛紛,個個義憤填膺。
法官(長相獐頭鼠目,見勢不妙,猛拍驚堂木):肅靜,肅靜。嚴正警告被告,跑題了。現在是在責問你的“遺棄嬰兒之違反人道主義之罪”,不準搞個人攻擊。
女記者(一位年輕姑娘):不管說什么,遺棄嬰兒總是不對的。做父母的怎能忍心遺棄兒女呢?
外婆(從剛才的激動中平靜下來):姑娘,我看你是讀過書的人,但你沒有讀懂歷史,不懂得怎樣用歷史知識來觀察當代社會。在舊社會,有人賣兒賣女,但沒有人譴責這些窮苦人。因為人們都明白,這些窮苦人是被地主階級逼迫得沒有活路了,沒有能力養活兒女了。人們譴責的對象是統治階級。
今天,遺棄兒女的,不是只有我女兒一個人,這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姑娘,你怎么會去譴責這些苦命人呢?
記者:咱們現在這社會,怎么能和舊社會比呢?你們家庭有困難,可以向社會求助,我國也有慈善機關。我們生活在社會主義大家庭里,我們有“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優良傳統。
外婆:姑娘,一聽這話,就知道你很純真。先不說我們國家是不是社會主義。你真認為,依靠社會求助,我們就可以養活這個孩子?你知道和我們處境相同的需要社會求助的家庭有多少嗎?一年之中遭到遺棄的殘疾嬰兒有多少嗎?目前的社會,會去負擔這種求助責任嗎?那么多父母都是狼嗎?自己的孩子能夠得到救助卻將親骨肉遺棄?單說我這個苦命的外孫,他的第一筆手術費就要十萬元,以后還要花多少錢天知道。這個社會能夠幫他父母救助他嗎?
記者:可以向社會募捐。
外婆:別傻了,姑娘。你大概是剛參加工作吧!你對這個社會還太不了解。向社會募捐能得到幾個錢你知道嗎?別說十萬,就是五萬,沒有天大的運氣根本不可能籌到。
記者:我們還有慈善機構和民政局,可以向他們申請救助。
外婆(臉上現出一絲冷笑,朝旁聽席擺了下頭):慈善機構和民政局的領導就在那邊,你讓他們表個態。
記者向旁聽席上找領導。兩機構的領導都連忙躲到座位底下。
法官(拍驚堂木):嘟。被告,不要妖言惑眾,敗壞我們和諧社會的聲譽。嬰兒也是社會成員,他有生存的權利。撫養兒女是父母應盡的社會責任,你們放棄這種社會責任就是不對。
外婆(怒視法官):想談責任?下面我就給你談談什么叫社會責任。我和老伴1953年參加工作,為共和國工業的發展奮斗了三十年。我們第一代工人階級為了改變中國一窮二白的面貌,省吃儉用地建設社會主義,在毛主席去世時,我們國家的工業化就初步實現了。這叫不叫盡了責任?我們為國家盡了責任,國家經濟發展了,我們也得到了回報,我們的生活雖稱不上富裕,但越來越好,不斷進步著。我們吃得越來越好,住房、醫療、教育作為國家給予勞動者的福利也越來越好,只要你是一個中國人,有了病就可以得到治療,到了上學年齡就可以進學校。個人對國家負責,國家也愛她的人民。從來不會出現你沒有錢醫院就不給你治病的事。
律師(獨自嘟囔):文革余孽。
記者:你沒有錢人家會給你治病?
外婆:姑娘,你沒有錢,但有集體啊,有工廠啊,你是工廠的主人翁,工廠會為你想辦法。醫院也是集體和國家的,當然要為自己的人民治病了。
記者:花錢太多怎么辦?比如像你外孫。
外婆(眼淚“嘩”地流了出來,一臉悲憤):我可憐的外孫啊!你為什么沒有生活在毛主席時代啊!如果毛主席活著,他會讓你遭這份罪嗎?
(外婆咬了咬牙,狠狠心擦去眼淚。)
姑娘,那個時代,國家不會拋棄任何一個人。我外孫要是活在那時候,是他的福氣。
記者:總之,沒有錢醫院會給你治病?我不信。
外婆:姑娘,你當然不信,因為現在這個社會實在太糟糕。
法官:嘟!不準攻擊政府。現在是在審判你們遺棄嬰兒之罪,你們放棄社會責任倒有理了。
外婆:我和老伴工作了三十年,是為共和國立了功勞的。我的女婿卻是想盡社會責任也盡不了。因為他被資本家下崗了,勞動權被剝奪了。他一個三十多歲的人,那么好的身體,卻不能參加勞動,這是多大的勞動力浪費啊!他不想盡社會責任嗎?是資產階級不讓他盡社會責任。
你們還口口聲聲地說“嬰兒是社會的一員,有生存的權利”,連成年人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他一個嬰兒能有什么生存權?如果他有生存權,為什么沒錢了醫院就不治病,就要死在父母的眼淚里?法官先生,既然你說他有生存權,你能保證他能得到充分的治療嗎?
法官:孩子是你們的,養活他是你們的責任,不要推卸責任。
外婆:你不是說他也是社會的一員嗎?社會就不能救救他嗎?
法官:不要推卸責任,為人父母就應該養活自己的兒女。
外婆:那如果我們這些小百姓養活不了這個嬰兒呢?法官能不能幫上忙呢?
法官(氣急敗壞):你……,養不活也要養,那是你們的事,不要問我。
外婆(冷笑):也就是說,政府不愿對一個公民的死活負責了?
法官:不準攻擊政府!不準攻擊政府……
旁聽席上的百姓騷動起來。
(在法官的喊聲中,大幕徐徐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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