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逝夜潭:張賢亮造反了
“張賢亮造反”。這造反是不帶引號的造反,是真真切切的造反。
“張賢亮造反”。這造反不是其他人說的,是張賢亮自己說的造反。
張賢亮說,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以后,全國掀起了黨政機關以及群眾團體發展第三產業的熱潮,寧夏文聯也得辦第三產業,張賢亮就響應了號召,用國外譯本版權的外匯存單抵押貸款40萬元,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50萬元,辦起“鎮北堡影視城”。(其實,“鎮北堡”早在1980年就拍攝影片,并連續拍攝了多部影片,收入頗豐。張賢亮93年的“40萬元”,一根毛不抵啦)。
張賢亮說,“誰知道1994年,政策有變,說中央黨政機關以及群眾團體要與‘三產’脫鉤,于是債務就都落到了我身上。為了挽救個人財產,我被逼上梁山,一不小心成為了一個民營企業家”。
張賢亮說,1995年就把銀行的債務全部還清了(一年收回全部投資,看出影視城“收入頗豐”的程度了嗎?);與此同時,現代企業機制建立了,公司進入良性循環,慢慢把企業做大做強。
什么是“逼上梁山”了?——造反嘛。
什么逼張賢亮上梁山了?——“為了挽救個人財產”。
怎么逼張賢亮上梁山造反了?——“政策有變”。
誰的“政策有變”了?——中央政策嘛。
張賢亮上的什么“梁山”?造的什么“反”?——張賢亮上的是“領導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的梁山;造的是“領導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的中央政策的反。
寧夏文聯不能經商辦企業,寧夏文聯主席可以經商辦企業,張賢亮大頭大腦。
張賢亮,2004年68歲從寧夏文聯主席位置上退休,任職20多年的寧夏自治區文聯主席,黨組書記,標準的省廳級領導干部。還是超標準的省廳級領導干部。有幾個省廳級領導干部任職20多年了?有幾個省廳級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了?是自治區總工會主席?還是自治區團委書記?還是自治區婦聯主席?或者其他省廳級領導干部,一把手?
黨和國家三申五令“領導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張賢亮,自治區一級(也就是省一級)的黨政機關事業團體單位的領導干部,一把手,知紀違紀,知法違法,造中央政策法規反,造國家政策法規反。張賢亮鏘鏘“風骨”,錚錚反骨。
“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官商一身”,和“現代企業制度”背道而馳,風馬牛不相及。張賢亮卻把“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官商一身”,造反成了“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了”,“良性循環”了。張賢亮不學無術,造反有術。
張賢亮懂不懂“投資風險”?懂不懂“政策風險”?“政策有變”就是“政策風險”嘛。
張賢亮投資40萬元,不僅想大頭分紅鈔票,撈一大把;還妄想40萬元老本風雨不動,山搖不倒。當“政策有變”,搞張賢亮不懂。為了“挽救個人財產”40萬元,張賢亮“逼上梁山”,造黨和國家政策法規的反,還不計次數的央視,主流媒體,大呼小叫,洋洋自得,擾亂視聽,風光無限。搞什么搞。
不管怎么“政策有變”,“領導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是沒變的;就像不管怎么“政策有變”,不準貪污受賄都是沒變的一樣。
張賢亮要“挽救個人財產”,要“逼上梁山”,就老老實實,痛痛快快,把自治區文聯官印掛了,把自治區文聯主席紗帽摘了,把省廳級領導干部外皮脫了,裸奔梁山。
否則,不是黨和國家三令五申的“領導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錯了;就是張賢亮“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逼上梁山”,造反有理,錯了。二者必居其一。
無論那一者錯了,都甚為沉痛。
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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