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末,鄧小平同志提出和闡發了黨的基本路線就,即“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斗。”并強調這條基本路線要管100年。究竟如何認識和理解這個“黨的基本路線”呢?本著學習和探討的精神,筆者提出幾個問題,向同志們和各位網友請教學習。
一、能否顛倒“經濟建設為中心”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關系?
通常人們把這個基本路線簡稱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整個表述突出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于是又產生兩個基本點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顯然這里把“四項基本原則”只是看作實現“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手段、方法,而不是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前提。筆者認為,這種表述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四項基本原則”的指導地位,自覺不自覺地只是變成了一種手段和方法。共產黨人究竟是要“四項基本原則”指導“經濟建設為中心”,還是“經濟建設為中心”指導”四項基本原則”呢?這種表述顯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四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實踐中,無論是主流媒體還是當政者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為綱,只是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手段、方法。十八、十九、二十大之后,領導人講話和中央文件特別強調馬克思主義指導、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卻把這幾項內容放在“黨的基本路線”中的“經濟建設為中心”之后。這種表述顯然是“經濟建設為中心”指導“四項基本原則”。這里“經濟建設為中心”就是綱,“四項基本原則”就是目,就是這一總綱指導“四項基本原則”。這是典型的“經濟掛帥”,是“經濟統帥政治”的思想,也是歪曲和顛倒馬克思主義政治統帥經濟關系的思想。唯物史觀確實強調經濟利益在社會生活中的決定性作用。但正如列寧所說“根據經濟利益起決定作用這一點,決不應當作出經濟斗爭具有首要意義的結論,因為總的說來,各階級最重大的、‘決定性的’利益只有通過根本的政治改造來滿足,具體說來,無產階級的基本經濟利益只能通過無產階級專政代替資產階級專政的政治革命來滿足。”(《怎么辦?》《列寧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頁)列寧還說:“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政治同經濟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這一點,就是忘記了馬克思主義的最起碼的常識。”(《再論工會、目前局勢及托洛茨基同志和布哈林同志的錯誤》,《列寧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7頁)毛主席無論在戰爭年代還是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都始終強調無產階級政治掛帥,強調政治統帥軍事,政治統帥經濟 。這在毛主席的著作、講話中比比皆是。從這個意義上說,黨的基本路線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前后順序顛倒是否是表述中的最大的錯誤呢?是否是從根本歪曲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政治掛帥、政治統帥經濟的科學指導思想呢?
二、能否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堅持改革開放”作為“兩個基本點”并列起來?
現有的“黨的基本路線”的表述中把所謂“兩個基本點”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堅持改革開放”并列起來,這是否正確呢?我們知道,“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中國共產黨堅持社會主義發展方向和從事一切工作的總的指導思想,是具體實踐中的理論指導原則。毛主席說“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四項基本原則”就包括這兩項最重要的原則。而所謂“堅持改革開放”只是實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具體途徑、手段、方法。它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完全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但是在表述“黨的基本路線”這一極其重要、重大的理論、路線問題上卻把完全高低不同層次的兩個問題并列起來作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共同的基本點。不管這條路線的提出和制定者主觀動機如何,客觀上就是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降低為經濟建設中的一個具體途徑和手段,不自覺地貶低、削弱甚至取消“四項基本原則”對“經濟建設為中心”和一切工作的最高指導地位。
三、能否從歪曲社會主義的本質發展到歪曲“改革開放”的本質?
黨的基本路線顯然是中國共產黨人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路線。“四項基本原則”中本身就包含“堅持社會主義”,黨和人民的奮斗目標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些都沒有錯誤。但任何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概念都有其確定的內涵和外延,不允許偷換或歪曲其基本含義。這里表述中的“社會主義”概念也有其確定的含義。“社會主義”并不是馬克思主義的獨創,馬克思主義之前就有形形色色的社會主義,如《共產黨宣言》第三章批判的封建的社會主義、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社會主義、保守的社會主義、真正的社會主義、空想社會主義等等。這些“社會主義者”雖然也打著“社會主義”的旗號,但其理論基礎都是唯心史觀和人道主義。只有建立在唯物史觀基礎上的社會主義才是科學的社會主義。唯物史觀把社會發展的源泉、動力歸結為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歸結為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過程。決定社會經濟政治制度性質的歸根結底的物質因素是生產關系,是生產資料歸誰所有。因此社會主義制度的最本質特征是生產資料公有制,以及建立在公有制度基礎上的政治制度上的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政黨領導和意識形態方面的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這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著作中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時唯物史觀指出,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其相互之間是既相適應又不適應的過程。因此“社會主義改革”就是在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補充、調整和完善之。這是“社會主義改革”的科學含義。目前絕大多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教材中都是這樣講的。如由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出版的《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教材中這樣談“革命”與“改革”的區別,“如果說革命適用于解決現存的社會體制存在的問題,把生產力從已不能容納它的舊的生產關系中解放出來,那么,改革則適用于解決現存的社會基本制度問題,在不改變社會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對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某些方面和環節進行變革,從而促進生產力發展和進步。……從性質上看,它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
但從目前媒體和官方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其中的一種論調即把社會主義的本質離開所有制單純歸結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它不是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制度,而只是社會主義的歷史任務,是單純的經濟發展。同時它又認為,障礙社會主義生產力發展的阻力不是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制度中不相適應的部分,而是社會主義本身的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所以他們就把“社會主義改革”界定為“改公有制,改計劃經濟體制”為私有化、市場化的過程。這叫典型的“改制”,而不叫“改革”。這也是典型地偷換和歪曲“社會主義改革”的科學含義。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改革”作為與另一基本點“四項基本原則”并列起來更是錯上加錯。
四、是否貶低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地位、作用?
這個表述中,講了我們黨在長期的斗爭實踐特別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中積累的最寶貴的經驗即“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在黨的十九屆六中通過的新《決議》中又把它作為我們黨百年成功的十大經驗之一。筆者贊同這一觀點。但在“黨的基本路線”表述上究竟占據什么位置?目前這一思想是放在兩個基本點之后,筆者認為是錯誤的。因為按照唯物辯證法原理,事物發展的內因是根據,外因是條件。社會主義發展的內因就是依靠人民群眾的生產斗爭、階級斗爭和科學實驗,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干社會主義。“對外開放”只是外因。內外因關系不能顛倒。所以“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在表述上應該放在“改革開放”之前。目前這種表述也顛倒了“自力更生艱苦奮斗”與“改革開放”的內外因的關系。因為他們認為,毛澤東時代是閉關鎖國,所以他們要敞開國門開放。這種觀點一是對毛澤東時代的歪曲、污蔑,毛主席才是中國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二是陷入了外因論的形而上學觀點中。三是客觀上消弱和淡化了“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社會作用和意義。在四十多年的實踐中,在突出開放的同時,也幾乎完全把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思想丟掉了。運十飛機下馬不是典型事例嗎?這方面的事實太多太多了。
如果要按照筆者依據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對黨的基本路線的理解和表述方法,黨的基本路線應更改如下:“以四項基本原則為指導,團結和領導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堅持改革開放,把我們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斗。”這個基本路線絕對不能簡化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如果要簡化,可簡化為“指導思想、依靠力量、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三個奮斗目標”。五點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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