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西方經濟學角度來分析過去“大寨模式” 的不可持續性!》(今日頭條:首發2024-05-25 10:07·小石觀世界)一文的荒謬性,前面我們從兩個方面進行了批判。現在我們來看一看此文的第三個荒謬之處:完全不懂社會主義勞動者的主體性,用西方經濟學的雇傭勞動者的思維套用于作為主體勞動者的行為特征。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這樣說的:
“西方經濟學第二個特點要求生產要素的自然流通,這里的要素包括勞動力,生產資料,土地等,尤其是勞動力的自由流通,不僅村內村外流通,省內省外,國內國外流通,這樣市場蛋糕才能做大。過去大寨模式典型的一個特點,農民要離開村必須要申請,請示,批準后才可以,全國其他村大部分也是這種情況,自從小崗村單干后,不想種地的農民可以自由進入城市做工或者創業,把自己的土地流轉給一些大戶種植,這樣既保證了糧食安全,又促進了城市工業的發展,同時農民,種糧大戶,城市工人收入都有提高,這就是生產要素自由流通的結果,所以過去的大寨模式沒有做起來正是因為違背了這一規律。”
作者的看法其荒唐之處在于,完全不懂的在生產資料公有制條件下的主體勞動者與雇傭勞動者完全不同的性質與行為方式。
在現代社會環境中,什么人最自由呢?
就是沒有生產資料的勞動力所有者。為什么勞動力所有者能夠自由?因為他除了自己的勞動力之外,一無所有。
如果你是一個農民,有那一畝三分地,你也不能脫離土地,而要把一畝三分地種好;如果你有自己的一家店,你就得守著自己的店,或早或晚,都要有人在店里,有顧客來就得招待;如果你是一個企業老板,那你就更不自由了,上班固然要做許多事務,下班后甚至晚上你也需要去參加各種應酬和交際活動。而勞動力所有者,除了按照約定為資方或企業提供勞動力的使用時間之外,他都是自由的。另外,他在某個企業工作不滿意時,也可以重新選擇一個企業進行工作,這也是一種自由,即雇傭勞動者的自由。因為一無所有,才有自由,而作為主體存在的,無論是資產者還是勞動者,都是不自由的。
在人民公社的大集體中,由于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實行,每個農業勞動者不僅僅是勞動者,同時他也是生產資料公共所有者。作為土地和生產資料的公共所有者。作為公共的生產資料所有者,他需要和其它勞動者一起,聯合起來,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生產資料,通過自己勞動來滿足公共的和個體的需要。因此,他必須按照生產隊的相關規定和紀律,合乎農業生產的客觀需要,從而使生產隊的生產能夠按照自己的個體消費需要和公共需要的方向發展。服從社會生產客觀需要,是社會生產能夠合乎自己利益要求的必要前提,這對于任何生產方式都是一樣的,不獨是人民公社的生產隊如此,即使你在私營企業打工,你了得服從企業的管理和安排。
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指出:“在資產階級社會里,活的勞動只是增殖已經積累起來的勞動的一種手段。在共產主義社會里,已經積累起來的勞動只是擴大、豐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種手段。”(1)這里的共產主義社會,我們可以理解為社會主義社會或勞動階級社會。在資產階級社會里,勞動者只是雇傭勞動者,它只是滿足資產者資產增殖的工具人,因此,這時的勞動者只是被當作一種資源而被利用,勞動力的流動和其它生產資料的流動,正是資產者滿足其資產增殖的需要。相反,在社會主義社會或勞動階級的社會里,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關系恰好相反,生產資料成為了勞動者滿足其生活消費的手段,這時的勞動者已經是生產主體,這時的各種資源的流動是應該按照勞動者和利益要求來流動,而不是相反。
改革開放之后,四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看到的一種景象是,沒有分戶單干的周家莊,以及先分后合的南街村、大寨村等集體經濟,由于保持了農民的組織狀態而很好地發展了本地的農業和工副業,都實現了共同富裕;而通過分田到戶、個體種植的地方,卻出現了嚴重的“三農問題”,作為分戶單干的典型小崗村,也在學習南街村等單位的經驗后,又重新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從而真正向富裕的目標進軍。
事實說明,那些解散了集體組織的地方,農民由于局限于個體家庭的各種限制,難以形成農業生產的規模效應,因而農業生產力幾十年都難以有大幅度的提高,農民收入不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提高,導致農民僅僅靠種田難以維持生計,只得外出打工,從而導致了許多地方的耕地荒蕪和空心村的出現。農民的確是可以自由流動了,而且似乎打工收入比起農村也增加了不少,但他們的生存和發展能力卻大幅降低了。特別是當他們每天上著十二小時的班,而拿著那些辛苦的工錢在應付生活費用和面對高昂的房價時,他們感覺到自己力不從心。他們完全處于一種兩難境地:貸款買房則要成為幾十年的房奴,但也難以融入城市;不打工,靠種地連正常的生活消費都難以維持,想不外出打工也不可能。這時他們感覺自己是像候鳥一樣,在空中飄浮著,上不著天,下不著地,那有“自由”的快樂?
中國有著二千多年的農耕社會歷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由自在、安居樂業的田園生活似乎是非常美好的。相應的一家一戶的耕作方式的習慣性的思維,是非常頑強的。因此,當人民公社形成的新興生產方式的紀律性要求與這種傳統的小農觀念形成沖突時,許多人想望著能夠恢復原來的那種自由自在的個體生產方式。但到二十世紀后期的時間節點,這種愿望注定只是幻想而已。
當人民公社的集體經并解散后,由這種集體經濟形成了服務于農民的公共產品,特別是教育、醫療等服務體系很快瓦解,市場化的進程使各種消費品和生產費用價格高漲,農業生產者很快被市場淘汰。當農村種田人靠農業收入也不能維持自己和家庭的各種開銷時,外出打工便成為了必然選擇。于是,農民真正地成了自由人,即作為雇傭勞動者的自由人。但這已經不是農民自己希望的自由人,而是老板和跨國資本希望的自由人,因為有了這些自由人,才有他們需要的人口紅利!
附注:
1,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第39頁,中共中央馬恩列斯編譯局譯,人民出版社1949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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