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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做法是十分不合理、不正常的。就是以干部年輕化為理由,在撤換上搞一刀切,例如五十歲一刀切,換人。這里面看不見一點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而那些換下來的人在干什么呢?一些當然樂得休息,工資照拿,一分不少,有一些則一邊拿工資,一邊在外面去做生意,去做這個房地產老板的助理,那個投資商的顧問,甚至當股東。實際上就是國家用人民的勞動白白地供養這些退居二線官吏十年,要耗費多少錢?而且,這里面很可能還隱藏買官鬻爵的腐敗活動,而那些在外面公然地做生意找錢的官吏,又利用他們舊有的政治資源和商人結合,也隱藏著腐敗的危險。這樣的撤換官吏和人民有什么關系呢?關系就是人民要拿錢去供養這些不干事的人。而五十歲,對于官吏來說,恐怕正是經驗豐富的年紀,卻讓他們什么也不干了。總之,各方面都沒有好處。甚至有一些犯了錯誤的官吏,有還沒有達到被定罪判刑的地步,也仍然拿著國家工資又什么都不干。可以看出我們現在的政治體制中,官吏享有多大的特權。而這種特權當然是違背社會主義原則的。
官吏退休了,或者被撤換了,如果失去了國家的經濟保障,當然要允許他們去自謀生路,他們去和商人、資本家一起辦事業,當然也應該允許。而從這種現象里面,我們也可以發現,由于官吏管理著國有的資產,所以他們和資本家是很接近的,他們可以輕易地轉換身份,成為資本家或者資本家的伙伴。這實際上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強調和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的原因。如果沒有民主監督,官員的這種特權就會走向腐敗,從內部不知不覺地把無產階級的專政變成資產階級的專政。
現在進行的一些政治改革,例如2009年開始的縣委書記一把手權力公開的試點,當然是好的,但仍然還沒有觸及到根本。根本在于在憲法上確定人民的批評權利能夠轉換成為對官吏的撤換權利。即必須要設計一套對官吏罷免、撤換的啟動、運作的程序。
這當然首先要做到保證人民群眾的批評、建議能夠暢通,只要不是反對黨的領導,不是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不是宣傳國家分裂、民族分裂,就要保證人民群眾可以用集會、游行、示威、出版的方式提出他們的要求,包括對于官吏的撤換的要求。而對于這種要求,必須通過法律程序加以評判,由法定的機關進行審查,由此轉移到啟動對官吏的罷免撤換程序上去。
因此,需要設立專門的憲法委員會,一種類似于憲法法院的機關。這種機關屬于人民代表大會的一部分,它的專業就是接受和審查人民群眾的請愿,并專門負責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對特定的官員提起罷免和撤換的程序,而最終是否罷免和撤換,則由人民代表大會用投票來決定。
當然,人民代表本身依照憲法就有罷免權利,而事實上在現行的體制下,這種權利幾乎沒有作用。而其之所以不起作用,當然有各種原因,但原因之一實際上也正是人民群眾的批評和建議的監督權利根本沒有到位。現在的人民代表,一部分本身就是官吏,他們自己就是應該被監督的,不能指望他們自己監督自己可以起多大作用,如果沒有直接來自人民群眾的壓力,其他的代表怎么敢行使罷免權?何況有一部分代表本身就是官吏安排的,他們更是沒有依法監督的愿望。
因此,說來說去,如果沒有人民的言論自由,沒有這個開端,我們再怎么設想,都是難以落到實處的。我們從文革的經驗教訓就能夠認識到,人民群眾一旦發動起來,一旦主動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其力量就是巨大的,但文革有沒有走法治的道路,因此這種力量就同時產生了巨大的破壞力。
魯迅1932年答《中學生》雜志社問時說:“第一步要努力爭取言論的自由。”這話不會過時,右派要用,左派一樣要用,盡管各自所想的言論自由并不一樣。資產階級的言論自由是服務于把資本和勞動的對立確定為神圣的永恒這個目的,而無產階級的言論自由是為了保證無產階級的統治,為了保證無產階級的政黨、它的領袖和官吏不腐化墮落成為資產階級的代理人,不為資產階級掛羊頭賣狗肉。這種自由和資產階級的言論自由相比,是更加的復雜,因為受到生產力的決定,這種自由也不能不建立在資本和雇傭勞動的生產關系上。即如今日的中國。換句話說,是要保證經濟上的弱者成為政治上的強者。這看起來似乎是不可能的。這種矛盾也是資產階級的言論自由所沒有的。
因此,無產階級的言論自由,必須設立鮮明的界限,這種界限,在中國,就表現為四項基本原則。但是,在實際的活動中,卻完全沒有達到這樣大的自由,原因就在于,黨的官吏把自己等同于黨,政府的官吏把自己等同于國家,濫用自己的權力,忘記了黨的官吏和政府的官吏都必須在人民的監督之下,嚴格地依法辦事,才能夠稱得上是無產階級的一員。權力不受監督就必然導致腐敗,資產階級專政下如此,無產階級專政下也是如此。
在中國,反腐敗決不是一般的道德問題、法律問題,而是無產階級專政是否能夠維持和發展下去的問題。為什么人民群眾對腐敗如此深惡痛絕,這要歸功于毛主席那一代共產黨人不懈地喚醒群眾的無產階級覺悟的努力。只有無產階級是堅定的反對腐敗的階級。對腐敗的這種深惡痛絕的感情的變遷可以反映中國的政治態勢,如果有一天群眾對于腐敗完全的麻木不仁了,可以說中國無產階級專政的壽命恐怕就到頭了。
最近看了一篇對褚時健的采訪,這位紅塔集團的前領導人現在在經營果園,應該說做得很好,但是那篇文章卻讓我有種別樣的感受,就是它好象在為他鳴冤抱不平,給予他當年的腐敗行為以很大同情一樣。這使我想到,中國的右派在骨子里本來就是不反腐敗的,為什么?因為共產黨的官吏的腐敗不是一種一般的腐敗,而是一種資本家的復活,即他利用權力來達到占有剩余價值的目的。既然右派們是主張資本主義的,那么做一個資本家就應該是天經地義的,是被視為普遍的人權的。所以,像褚時健這樣腐敗分子,不是罪犯,反而是資本主義復活的先驅。可以想象,一旦資本主義專政在中國實現,他們對于歷史進行清算的時候,褚時健這樣的人一定會得到平反,都會被稱為反抗共產主義的英雄。難道不是嗎?所謂全民所有,就是對人性的殘害嘛,對神圣的財產私有權的侵犯嘛,而用腐敗手段從全民所有中撈取個人的好處,不就是人性的復歸嗎?——這就是他們的邏輯。
可以這樣說,在中國的這個特定環境之下,只要內心里向往資本主義的人,就不會對腐敗深惡痛絕,而會給腐敗保留很大的同情,會認為這是人之常情。當然,資本主義國家也一樣要反對腐敗,但我這里說的是中國的特定環境下的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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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窗子,就可能有蒼蠅飛進來,但是不能夠因此就不開窗子,回到黑暗的鐵屋子中去。無產階級的言論自由,在它的不斷擴大的過程中,當然也會附帶地引起一些不好的現象,就像蒼蠅總要借機飛進來一樣。人們可以集會游行示威了,一些不法分子會趁機打砸搶,一些理智不強的人會被裹脅而違法;人們可以更加暢所欲言了,一些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也會發表,這就是不好的現象。但是這有多可怕呢?難道中國共產黨竟不相信人民有抵制的能力,不相信人民會堅定地支持對于不法行為的嚴厲批判和打擊嗎?這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題中之意啊。
當然這些確實是棘手的問題,不是嘴皮上說幾句就能夠解決的。我們的警察經常拿著盾牌和警棍在操場上訓練,這是要對付誰呢?就是要一直這樣不準群眾集會游行,非要刺激起突然的群體事件而不分黑白地都打壓下去嗎?是只要有群眾集體上訪吵鬧了辦公,就抓捕他們投入監獄嗎?不應該是這樣,老百姓有多少是天天想著造反的呢?絕大多數的人總是希望執政的人更合法更公平而已,警察們當然可以手持盾牌警棍,但那應該為了維護好秩序,使人民的要求更順利地提出來,防止那些不法分子來破壞這秩序。
但我們的一些官吏經常走極端。當群體事件多發的時候,在媒體的壓力下,為了表示自己開明,就有人發表聲明說再也不使用“不明真相的群眾”的說法了。這實際上是搞面子工程,形式主義說空話,應當只是要慎用這種說法,不要動不動就指責群眾。但如何能夠說群眾就都明了真相呢?如何能夠說就不存在“一小撮不法分子”呢?
在言論自由不夠,已經不能滿足人民的要求的情況下,我們的一些官吏經常都自相矛盾,一方面口口聲聲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可是群眾一集合起來,又稱為不明真相,蔑視群眾,一旦事情鬧大了收不了場,又低三下四,群眾又成了神。
我以為“相信群眾、依靠群眾”這個口號應當修改,應當是“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對于群眾,應當是“重視群眾,關心群眾”。相信和依靠人民,就是相信和依靠無產階級特別是工人階級;而重視和關心群眾,就是要分清是非,從群眾的要求中看到符合無產階級根本利益的要求,而警惕和防止群眾中的腐朽的極端自私自利的要求。群眾的要求并不都是正確的,記得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因為群眾不等于人民。毛主席喊的是“人民萬歲”而不是“群眾萬歲”。任何一個個人都不能萬歲,群眾當然也不能萬歲,因為群眾不過就是個人的集合。只有人民才可以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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