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給了錢了”
黎陽
2005.9.5
我曾經詢問過國內一個新聞界的人士:中宣部是否有什么內部規定,要求國內論壇網站的版主們必須支持劉亞洲,不得保存批駁劉亞洲的文章。因為我注意到在國內的一些主要的論壇上只有劉亞洲的文章以及擁護劉亞洲的文章才能長期保存下來,而據理力爭批駁劉亞洲的文章大部分會被刪除。那位朋友說他沒聽說有這種內部規定,但他也感覺到了這種“一邊倒”的現象,便做了個實驗。他認識一個大論壇的版主,于是他用同一地址向該論壇發了兩批貼子:一批說劉亞洲的文章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一批說劉亞洲的文章就是壞、就是壞、就是壞。結果說劉亞洲文章好的貼子全部登出,說劉亞洲文章壞的貼子全部刪除。他馬上給那個版主朋友打電話,質問他為什么暗中搞小動作,用這種見不得人的手腕來壓制不同意見,偏袒劉亞洲。那位版主朋友的答復非常干脆:“人家給了錢了”。
“人家給了錢了”。就這短短一句話,六個字,卻包含了極其豐富的內容,足以說明的問題實在不少。
有人說劉亞洲是“新銳型專家”、“軍事戰略理論家”、“思想和論述,氣勢雄健,層次豐富,錯落有致,既渾厚有力,又活脫飄逸”。不對。如果當真是真理在手成竹在胸,用得著花錢暗中操縱輿論壓制封鎖不同意見嗎?
有人以為劉亞洲是只會紙上談兵的“文人”、“作家將軍”。不對。如果真是書呆子一個,怎么會如此精通“有錢能使鬼推磨”?
有人以為劉亞洲只是在舞文弄墨耍筆桿子搞個人表演。不對。“天才理論家”的“理論”居然誰也“讀不懂”,“理論家”自己不出來闡述澄清解釋說明,卻弄出一幫罵街潑婦和發霉酸儒在網上整天鼓噪叫罵。而這些打手們往往又實在不爭氣,一些破綻百出的出乖露丑反而被“格守信用”的版主們保留了下來,鬧出大笑話。比如有位保劉干將“周碧波”就公開承認自己曾冒用“黎陽”之名在網上發表文章給我栽贓。且看“周碧波”的不打自招:
“最好笑的是:我故意[轉貼]了兩篇謬誤百出,令人捧腹的‘黎陽’的關于軍事方面的文章,居然有這么一些人大聲叫好,完全暴露了這類人的無知、可笑和愚蠢!”(摘自《質疑:美藉華人流氓借中國女作家黎陽之名攻擊劉亞洲中將》,[ 周碧波]于2004-07-20 11:50:50上貼于強國論壇軍事論壇)
(注:周碧波以“黎陽”之名在強國論壇軍事論壇上“轉貼”出來的兩篇文章是:
一.《黎陽:如果臺海戰爭爆發,我愿毛遂自薦為首席智囊團成員(轉貼)》,[周碧波]于2004-07-17 12:19:23上貼;
二.《著名軍事戰略家-黎陽-談美伊戰爭(轉貼:節選)》[周碧波]于2004-07-16 13:50:35上貼)。
而這位可愛的“周碧波”2005年3月份做的預言《過海動殺機——美以將在四月軍事打擊伊朗》(周碧波:2005-03-16 11:32:51)6714B(0/1054/7)和《事后諸葛亮——評偽專家對伊朗戰爭爆發時間的誤判》周碧波:2005-03-03 16:06:08)3308B(0/713/4)也一并被保留了下來。
現在已經是2005年9月了,“周碧波”預言的2005年4月的伊朗之戰今何在?不知這種殷切的“保留”服務是否會令這位“一貫正確”的保劉預言家頗感尷尬?信口開河瞎猜戰爭的算命失誤可以說是無知;冒充別人寫文章栽贓則屬無賴;而肆無忌憚把這種丑事公開出來還洋洋得意那就是無恥?!棒~找魚,蝦找蝦,烏龜找個鱉親家”。號稱君子”的“新銳軍事理論家”居然靠這種無知、無恥又無賴的下三濫來保駕護航,那他到底屬于哪一類?
網上擁劉的文章鋪天蓋地,但仔細分析可以發現多數是有組織的團伙行為。筆名雖多,但文章口吻、行文方式、論證手法往往大同小異,有些根本就是同一篇文章用不同的筆名一稿多投。比如同一篇文章,在強國論壇軍事論壇上發表時用的名字是“周碧波”,而在新華論壇上就變成了“燕雙鷹”。這就足以證明這不是個人行為。網上寫文章又沒有稿費,一搞多投對個人沒有什么好處。如果是單獨的個人行為,上網發表文章的目的在于說服別人,靠的是以理服人。要達到這個目的,自然希望讀自己文章的人越多越好。要能吸引別人來讀,自然自己的名氣越大越好。而同樣的文章用不同的筆名發表則不利于讓讀者記住自己的名字,這等于自己跟自己打架,用自己的一個名字來打擊自己的另一個名字,對吸引讀者沒什么益處。也就是說,用不同的筆名發表同一篇文章不利于達到個人上網寫文章說服別人的總目的。當然如果是名字被封,靠改頭換面繞過封鎖倒也情有可原。但“周碧波”屬于這種情況嗎?人家的文章在網上一直被當寶貝供著,連“過期變味”的都不例外,哪用得著換個名字打破什么封鎖?所以說這不是個人行為,而是有組織的團伙行為。團伙行為實際是網上打群架,要的是造出個氣勢洶洶的駕勢“鎮”住對方,嚇不倒便大量制造高分貝“噪音”把對手的文章徹底“淹沒”,讓其他人沒機會看到對手的觀點。這跟現代電子戰中的主動干擾其實是一個原理,都是“用數量對質量”,主動制造大量的干擾信號來阻止真正有效信號的顯示與傳遞。團伙行為在乎虛張聲勢,不在乎以理服人,其行為特征與個人行為的特征不同,要的是“造勢”而不是個人“出名”。所以才會不在乎一篇文章換個名字到處散發,盡量給人以“人才濟濟”、“得道多助”、“擁護者眾”的印象。這倒有點象魯迅所形容的那樣:“戲臺上走出四個拿刀的瘦伶仃的小戲子,我們就知道這是十萬精兵;刊物上登載一篇儼乎其然的像煞有介事的文章,我們就知道字里行間還有看不見的鬼把戲。”
靠裝腔作勢的團伙行為并不能改變論戰的客觀規律:“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斗”、“說話有勁不在上糞多少”。保劉集團的成員們拼命“論證”劉亞洲放個屁都是香的,拼命為“軍人有權選擇戰爭”之類言論擦屁股、補窟窿,實際的客觀效果卻是“茅坑越掏越臭,敗筆越描越黑”。否則他們何必如此“跳踉大闞”、氣急敗壞?難怪要來個“網絡超限戰”,靠錢制勝。所以才會“人家給了錢了”。
將軍使錢操縱輿論,如果是個人自掏腰包,那其野心不??;如果是背后有人組織安排協調,那其陰謀更大。但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更值得深思的是:網絡上“人家給了錢了”便如此,那別處呢?
“主流經濟學家”們集體“挺身而出”為顧雛軍辯護,頌其為“改革大方向”,鬧了半天也是“人家給了錢了”:“出臺費”一人若干萬,外加“勞務費”一字若干元。
顧雛軍是個私人老板,但來上點小錢便買到了諸多“精英”,通過這些“精英”又獲得了如下國家“公器”的名號和使用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市場經濟研究所、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國務院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產業所、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中國社科院工經所、經濟研究所、社科文獻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真是“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舉起整個地球”。善良人們以為是國家專業機構的學者們研究發現的客觀規律,卻是人家精心設計的“論文式廣告”和“學術型詐騙”。如此詭詐,實在令人防不勝防。
更進一步的問題是:“人家給了錢了”的現象已經向上蔓延到了哪一級?劉亞洲擁護者能如此,顧雛軍能如此,別人難道就不能如此?中國有多少劉亞洲擁護者,多少個顧雛軍?“人家給了錢了”的把戲劉亞洲擁護者和顧雛軍會玩,外國基金會難道就不會玩?劉亞洲的擁護者想花錢買網絡,顧雛軍想花錢買政策,外國基
金會難道就不想花錢買國策?人家外國“基金會”的實力可要雄厚得多,經驗老到得多。你想得到、干得出的事,人家會想不到、干不出嗎?人家不聲不響資助跟制定國策有關的部門和學者不知多少年了,早就在中國上層建筑各要害領域里制造出了一個龐大的“基金會學者集團”?,F在叫人弄不清的是如今那些“主流經濟學家”里有多少是跟“基金會學者集團”沒有任何瓜葛的?
“人家給了錢了”就要回報。外國“基金會”的“投資回報”如何?
魯迅一九三三年寫了一篇文章《文章與題目》,說:“一個題目,做來做去,文章是要做完的,如果再要出新花樣,那就使人會覺得不是人話。然而只要一步一步的做下去,每天又有幫閑的敲邊鼓,給人們聽慣了,就不但做得出,而且也行得通。譬如近來最主要的題目,是‘安內與攘外’罷,做的也著實不少了。有說安內必先攘外的,有說安內同時攘外的,有說不攘外無以安內的,有說攘外即所以安內的,有說安內即所以攘外的,有說安內急于攘外的。
做到這里,文章似乎已經無可翻騰了,看起來,大約總可以算是做到了絕頂。所以再要出新花樣,就使人會覺得不是人話,用現在最流行的謚法來說,就是大有‘漢奸’的嫌疑。為什么呢?就因為新花樣的文章,只剩了‘安內而不必攘外’,‘不如迎外以安內’,‘外就是內,本無可攘’這三種了。
這三種意思,做起文章來,雖然實在希奇,但事實卻有的,而且不必遠征晉宋,只要看看明朝就夠。滿洲人早在窺伺了,國內卻是草菅民命,殺戮清流,做了第一種。李自成進北京了,闊人們不甘給奴子做皇帝,索性請‘大清兵’來打掉他,做了第二種。至于第三種,我沒有看過《清史》,不得而知,但據老例,則應說是愛新覺羅氏之先,原是軒轅黃帝第幾子之苗裔,遯于朔方,厚澤深仁,遂有天下,總而言之,咱們原是一家子云。”
魯迅的文章雖然指的是抗日戰爭,但用來對照今天一些“基金會學者集團”和“主流經濟學家”們的主張卻居然也十分貼切。不信請看:“安內而不必攘外”----“中國有了從來沒有過的和平大環境”、“中國應該吸取教訓蘇聯的教訓,讓國防建設為經濟建設讓路”、“軍隊經商”、“行政創收”、“全球化”、“與國際接軌”、“戰略伙伴關系”、“消氣外交”、“當前的對臺工作要特別警惕和防范新左派。極端民族主義和新左派都鼓吹‘救亡’。
輕賤造成了輕浮?!薄?/p>
“不如迎外以安內”-- --“放手讓外資進來,讓中國民族工業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學會生存,‘置之死地而后生’”……
“外就是內,本無可攘”---“一個外資企業進入到中國,只要它成為中國的企業法人,給中國政府交稅,它雇傭中國工人,它就是本土企業?!薄拔覀儾荒軌驗樽灾髌放贫闶裁醋灾髌放啤=洕蚧臅r代里面,汽車產業注定就是一個國際化的產業,今后在中國本土生產的汽車不管叫別克也好,叫大眾也好,叫尼桑也好,叫豐田也好,如果其中許多核心零部件和核心的技術都是在中國開發在中國使用的,那么它叫什么名字就已經不重要了”。
凡此種種,再加上減免稅優惠待遇只給外資合資企業、不給奇瑞汽車之類中國民族企業的現象;“不造飛機,只造褲子”的現象;云淡水暖先生的文章“奇怪的WTO游戲:讓步是咱,受氣是咱,吃虧還是咱”揭發的現象等等都充分顯示了“精英”們的決策實質:“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誰說西太后老佛爺“壽終正寢”了?人家在批準《辛丑條約》的“上諭”里的“英明決策”迄今仍有人在發揚光大。這跟“基金會學者集團”難道毫無關系?這難道不是對“人家給了錢了”的最好的“投資回報”?
打垮一支軍隊不一定要靠直接撕殺。滅亡一個國家不一定要靠武力征伐。只要能收買對方要害人士暗中搗亂就能起千軍萬馬起不了的作用,不戰而勝。這類故事從春秋戰國、三國演義到今天不知有過多少,一點不稀罕。稀罕的是這種老戰術為什么現在依然那么有效,為什么中國人有了如此豐富的歷史教訓卻依然防不勝防?
沒有“防火墻”和“殺毒軟件”的電腦操作系統抵御不了任何電腦病毒的入侵。免疫系統被破壞的艾滋病人抵御不了任何病菌的進攻。一臺電腦如此,一個個人如此,一個國家的戰略決策系統更是如此。不建立有效的國家決策體系的“防火墻”和“殺毒軟件”,不保護國家決策系統的“免疫力”,就對付不了針對國家戰略決策的“操作系統”的種種“病毒”,尤其對付不了用金錢收買國家決策系統要害成員來破壞國家決策的這種“傳統老病毒”。
“精英”們很喜歡講“資格”,動不動就是“學歷資格”、“英語資格”、“學位資格”、“論文資格”的鬧個不休。但這都屬于能力型資格,不屬于利益型資格。司法系統有回避規則,要求跟被告人有親屬關系及利害關系的工作人員回避該案。對只涉及個人命運的司法系統尚且如此,對涉及全體人民命運的國家決策系統自然更應如此。只要“人家給了錢了”,你拿了人家的錢就跟人有了利益關系,就應該回避參與中國的國策決策,否則就是“黃泥巴掉進褲襠里----不是屎,也是屎”,說不清是否暗中在替人家謀利益。也就是說,只要拿了人家的錢,就喪失了參與國策決策的資格。這種利益資格比學歷資格更重要。提“資格”不能只看學歷資格等能力型資格而不管利益型資格。司法系統有回避規定,國策決策系統更應該有回避規定。否則整個國家決策就沒有“免疫力”,就沒有對付人家“決策病毒”的有效手段。
用了外國基金會的錢算不算“基金會學者集團”成員?那要看具體情況。不能說沾上邊就算。不能說沾上的就一定不是好人,也不能說沾過外國基金會的人就都沒有資格參與國策討論。但同時也要從另一個方面問一問:中國的國策大計是應有中國人獨立自主地制定,還是應由外國人直接間接參與制定?是應由不受外國
基金會影響的人來決定,還是必須由有外國基金會背景的人來決定? 難道沒有外國基金會的背景經歷就沒有資格參與國策決策?過去說是“官員說了算”。如今是“學者專家說了算”。但如果這些“說了算”的學者專家大部分都跟“基金會學者集團”有關連,那就不免令人猜疑:中國的國策究竟是在中國決定,還是在華盛頓決定?究竟是中國人自己獨立自主制定,還是由外國基金會不動聲色暗中“預訂”?
只要沒有建立國策決策體系的回避制度,那“精英”們的一切“改革大計”都不免令人惴惴然:這會不會又是“人家給了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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