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市場體系的幾塊“短板”
曹建海
經過近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基本上實現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經濟到開放型經濟的轉變。但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仍不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和生產要素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市場體系還不健全。因此,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健全現代市場體系,這是基于我國國情的深刻的、適時的一種認識。
市場并非萬能
根據西方價格理論,以及大多數依靠市場機制配置大部分的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包括土地)的發達國家經驗,可以發現市場配置資源的如下好處:
第一,市場可以在消費者之間調劑成千上萬種不同產品,反映他們的偏好,可以在生產者之間調配成千上萬種生產性投入,從現有的投入中獲得最大的產出;
第二,市場比政府更加靈活,更能適應變化著的條件,自動地為經濟增長、創新和調整提供激勵因素;
第三,依靠市場,可以鼓勵私人經濟活動,為經濟力量的多元化,以及由此導致產生的政治民主和個人自由,提供更廣闊的舞臺。
可以說,市場體系及市場機制調節資源配置的優點,幾乎已經被我們每一個人耳熟能詳了。但是,市場是萬能的嗎?政府的各種計劃和公共決策就一定沒有市場效率高嗎?這些問題隨著我國推進市場經濟體制和市場體系建設,認識越來越深刻了。
市場經濟經常被人詬病的事例,就是為了防止價格下落,寧肯把大量的水果和牛奶倒入大海銷毀,也不提供給窮人消費。這個時候,利潤成了廠商的唯一目標,至于社會物質資源的浪費,顯然不在微觀的企業經濟主體考慮之列;出于對企業自主經濟活動的尊重,政府對于來自企業的“出格”經濟行為,往往也無能為力。
上述事例也不乏辯護的觀點。有人認為,由于生產過剩導致的社會資源浪費現象,往往不是市場本身的問題,而是市場體系不夠健全、市場功能不能得到完全發揮的結果。
然而,完美的市場經濟,其條件是何其嚴格呢!不僅要求企業普遍呈“原子型”,無論是企業還是需求者都不能影響市場價格;而且在企業之間、消費者之間,以及企業和消費者之間,信息是完全對稱的,不存在一方比另一方擁有更多信息的情況。這樣的市場在現實中,幾乎是找不到的。
所以,現實中的市場經濟,往往更多的是由壟斷競爭市場、寡頭市場和壟斷市場等構成的。這些市場中的廠商,普遍具有規模收益遞增的特征,他們有擴大產能降低成本以提高市場競爭能力的動機,很容易形成生產過剩,或者為維持市場價格而采取聯盟性減產或銷毀產品的行為。
可見,類似銷毀商品的行為,實際上是市場經濟當中不可避免的、必然出現的現象。這也實實在在地構成了現代市場體系的“短板”。
所謂“短板”,指的就是影響木桶容量的最薄弱環節。木桶理論認為,一個桶裝水的多少,不取決于木桶的長板,而取決于木桶的短板;如果存在短板,水就會從短板處流失,水最多裝到短板的高度。
市場的“短板”不只一塊
在現代市場體系中,能稱得上“短板”的,顯然不只上面的“傾倒牛奶”等浪費行為。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市場最有可能在下述情況下出現運轉不良:
第一,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指一個項目的多方面利益被與此項目無關的人所享有,如水壩、公路、鐵路和灌溉項目。雖然從理論上,收益者可以因享有的外部收益而被收費,但是在實踐上,要想控制人們對設施的使用是困難的且代價高昂的,甚至想要確認誰是收益者以及他們的受益程度也是困難的。由于私人投資不可能承擔這些項目,只能由政府承擔。外部不經濟是不由企業承擔的成本,如環境污染和公共資源濫用,都需要政府干預;
第二,競爭市場不能必然導致一個繁榮的經濟所必須的技術創新,需要政府實施刺激技術創新的政策;
第三,由于生產者往往比消費者擁有更多地信息,可能導致不完全市場或市場失靈;
第四,市場不能提供發展所需要的經濟結構的變化,如幼稚產業的保護等;
第五,為了縮短地區經濟失衡包括個人收入差距拉大所帶來的宏觀經濟問題的調整時間,需要政府出面干預。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即精心設計的政府行為能夠提高生活水平。在這里,“ 能夠” 這個詞很關鍵,不是每一個市場“ 問題” 都要求用政府行為來解決。為了提高生活水平,政府的行為必須符合兩個標準:它們必須是針對某些嚴重的市場不完善;它們必須被設計得足夠有效,以便使其利益高于其成本。
與市場決策相比,政府政策是一個更為復雜的過程,存在著種種困難、障礙和制約因素。使得政府難以制定并執行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導致公共政策失敗。這樣非但不能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反而加劇了市場缺陷,甚至引發社會災難。
但是,由此得出的應當嚴格地限定政府作用的結論,可能并不正確。一些人斷言政府參與經濟活動是不必要的,是無效的,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所有事物,是反生產力的;有人認為政府能夠做的任何事情,民間部門都能作得更好,這是一種市場理想主義觀點;而認為政府干預,特別是尋租不是改善了資源配置,而使事情更糟,這也是不顧歷史事實的一種片面觀點。
公共經濟和市場經濟之外的經濟活動
在上述公共經濟和市場經濟之外,實際上還存在著我們日常生活中更為常見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不是通過市場交易實現的,屬于非市場經濟活動;也不是通過政府的公共經濟提供的,屬于非政府經濟活動。這里所指的第三種經濟活動,包括了自己做飯(不是到飯館購買)、自己找對象(不是到婚介公司)、自己蓋房(不是通過建筑公司蓋房)等自主經濟活動,以及家庭、合作社內部基于利他主義的互助經濟活動(如不求回報的經濟互助、無償贈予等)。
以餃子為例,80-90%的餃子是在家庭內部完成生產和消費的,只有10-20%的餃子是在商店、飯館購買的。所以,說到餃子經濟,如果只考慮到市場化的部分,忽略了占絕大比重的非市場化部分,顯然是不符合實際的。
同樣的道理,在住房開發領域,可以由商業性的開發企業開發,也可以由土地擁有者或實際使用者自主開發,或者通過合作建房的方式開發,甚至還可以通過政府的事業單位開發。這些非營利性機構以及政府住房開發事業單位(屬于公共經濟部分),實際上也構成了房地產開發業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可以說是房地產開發業的主體部分。但是在現實中,由于我們過于崇信市場的作用,把盈利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看成了房地產開發業的全部,而將非營利的各種開發活動看作是落后的生產方式加以剔除、禁止,出臺了不少讓人恥笑的政策。
實際上,并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先進或落后。企業存在的意義,在于其通過創新手段,可以提供自主經濟、家庭經濟所不能生產的產品和勞務;或者雖然能夠生產,但是生產成本要高于專業化企業的產品價格。這個時候人們往往會傾向放棄自主生產或家庭互助,而通過市場化的手段,以較之自主經濟便宜得多的價格購買企業的產品和勞務。
所以,市場經濟和自主經濟的邊界,就在于自主生產成本等于市場價格。如果市場價格超過了自主生產成本,人們自然會選擇自主生產,企業就失去了市場;反過來,如果政府限制自主生產,強制消費者購買企業生產的價格高于自主生產成本的產品和勞務,則人們的自主選擇權利就受到了限制,所謂的自由經濟體制便失去了其本來含義。
我們這里想說的是,對于現實中存在的第三種經濟,不僅不適合政府干預,也不適合于市場調節,屬于市場夠不到的領域;強制性的市場介入必然會導致市場失靈。
認識到現代市場體系“短板”的好處是,我們不能迷信市場,在一些領域放棄政府的必要干預,導致過度市場化;而是在適合市場競爭的經濟領域,發展各類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本文是為期刊《領導之友》2007年12期撰寫的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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