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引《人民日報》消息稱,日前遼寧打掉一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靠暴力手段在礦業、房地產等領域非法攫取經濟利益,10年瘋狂斂財達20億。自2002年以來,該黑社會組織共致2人死亡,10人重傷,14人輕傷,21人輕微傷。老大袁誠家,遼寧本溪人,原為鞍山金和公司董事長,鞍山市人大代表。(鏈接:http://legal.people.com.cn/GB/16367094.html)
據本溪市人民政府2009年作出的“關于表彰2007-2008年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的決定”(本政發[2009]12號)中,袁誠家赫然在列,身份為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偏嶺第一鐵選廠董事長,榮譽稱號為“勞動模范”。(鏈接: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707/81/07f55545def3f9bf705745e00786927d_0.html)
另據2010年4月30日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優秀人大代表小組優秀人大代表和優秀人大工作者的決定”之優秀人大代表名單里,照樣有袁誠家的名字。(鏈接:http://www.asrd.gov.cn/contentdoc/docContent.jsp?oid=2590)
致2人死亡10人重傷的存在10年的黑社會組織的老大袁誠家,不僅是鞍山市人大代表,而且還于2010年被評選為優秀人大代表,還于2009被授予“勞動模范”稱號,袁誠家的黑社會組織干的事兒與勞動有關系嗎?袁誠家又是怎樣成了人大代表還被評為優秀的?袁誠家究竟“優秀”地代表了誰?
代表也好,勞動模范也好,究竟是誰選出來的?是誰評出來的?這一點大家心里都有數。至少在通常情況下,選民還不夠重視自己手中的選舉權利,代表也不夠重視自己手中選舉上一級代表的權利,這樣的選舉結果基本上都是有關領導說了算,領導說選誰大家就選誰。雖然有個別“別扭”人士,偏要按自己的意見選,但一般不能決定選舉結果。勞動模范評選也差不多是這個樣子。那么有關領導在一年前還為袁誠家擂鼓助威搖旗吶喊甚至在勞動模范、優秀人大代表的評選中直接授意,為何一年后就變了臉,嚴厲而深入地打擊黑社會,成了百姓利益的“保護神”?先捧后抓,這是誰在自己打自己的臉?若說此前一系列評選均代表民意,那么一方面,民眾怎么會把深受其害的黑老大評為優秀人大代表、勞動模范?另一方面,當地政府打擊袁誠家的行動不是成了與民眾作對么?
對于黑社會先捧后抓是個例么?非也。請大家翻查一下近年被披露出來的黑社會案例,凡是動靜大一點的,哪一個不是公安部督辦的?在當地為惡多年的黑社會,如果當地原來不知道,沒有接受過群眾舉報,那么公安部是怎么知道的?誰在履行打擊黑社會的職責方面閉上了兩只眼睛?有沒有人存在嚴重瀆職行為?如果有,為什么黑社會成員受到追究之后,卻很少見到官員們被問責呢?甚至不僅沒有被問責,反而因打黑而成了英雄,那么先前捧的事情怎么算呢?
誰在豢養黑社會?這個問題應該不難找到答案。近兩年暴力強拆頻頻,國家暴力機器是不方便出面的,不是講依法行政么,國家機器可不能亂來啊。黑社會就沒有這么多顧忌,不必講程序合法,不必講道理,一切用拳頭、棍棒、砍刀說話。說服是服,打服殺服也是服,后者顯然更高效。從這一角度看,某些熱衷于強拆的地方政府對黑社會有依賴性。這正是我們在暴力強拆事件中常常看到不明身份且身份永遠不會明了的黑衣人的真正原因。顯然,用黑社會對付頑固的上訪戶也是不錯的選擇。除此之外,出于財政收入考慮,政府會對成長快的企業給予特別關注,而有黑社會背景、主要通過黑社會手段謀求發展的企業,顯然發展最快。
可以說,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不作為以及不法官員的庇護乃至支持,一個黑社會組織想存在一年以上都不可能。黑社會組織不同于其他非法的地下組織。其他非法的地下組織,在其成氣候之前,其行動越隱秘越好,因為一旦被發現,必將遭受滅頂之災。而黑社會不同,它需要有影響,有名氣。其實,黑社會主要并不是靠打殺實現其目的的,而是通過少量兇殘的行為震懾普通民眾,使其不敢反抗來達到自己斂財的目的。在這樣的條件,如果政府官員不是既瞎且聾,說以前不知道有黑社會組織存在,則純屬信口雌黃。
黑社會不可怕,可怕的是白社會與黑社會勾結,變得不黑不白,甚至完全變黑。保護傘是母,黑社會是子,殺子存母,母又生子,十年或二十年后又是一條“好漢”。真正打擊黑社會,有兩件事兒必須做:一是允許群眾自己建立組織對抗黑社會、揪出保護傘;二是對每一起存在時間較長的黑社會組織,在打擊的時候,請不要告訴公眾“沒有保護傘”。
另建議:今后的人大代表、勞動模范評選中,應當向參加人明示,這是評選人大代表、勞動模范,以免日后尷尬。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