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經濟物品呢?我也懶得查其它經濟學書籍了,直接拷貝張五常的定義,《經濟解釋》云:“「多勝于少」是經濟物品的定義,也是「缺乏」(scarcity)的定義。那是說,凡是經濟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夠的?!薄 ?/p>
又云:“一種缺乏物品——一種經濟物品——其供應是不能完全滿足人的需求的。于是,這物品就變為多勝于少了。既然多勝于少,人要爭取多一點,那么他們就一定會愿意付出一點代價。不愿意付出任何代價來爭取多一點的,就不能算是多勝于少了——邏輯不容許我們反對這觀點?!薄 ?/p>
還云;“原則上,在社會中,一種經濟物品不一定有競爭,但例子極少,幾乎要想破腦袋才可想出一二?!睆埼宄O肫颇X袋,才想出來的一個例子就是——
“記得五十年前我在香港的灣仔書院念書,同學們看電影進場時,喜歡爭取得院方所派給的、有關在上映中的電影故事的一張說明書——俗稱「戲橋」。因為成群的同學都爭取占為己有,舊的(過時的)「戲橋」就變得缺乏,有價格,而比較難求的,小同學們就以港幣數元成交。那時,這數元是我一個星期的零用錢。舊「戲橋」變成經濟物品,有競爭。但過了兩三年,收藏「戲橋」的嗜好頓失影蹤,同學們由厭而至棄之。但有一位姓李的同學,愛「戲橋」成癖,繼續珍藏。于是,對這位有怪癖的同學來說,舊「戲橋」正是一種經濟物品(多勝于少),但卻沒有競爭。這是我所知的沒有競爭的經濟物品中罕有的實例。”
既然「戲橋」對于該同學是多勝于少的經濟物品,顯然他愿意出價買更多的「戲橋」。否則,「戲橋」對他而言就不是經濟物品了,即使他再怎么“繼續珍藏”。因為“不愿意付出任何代價來爭取多一點的,就不能算是多勝于少了——邏輯不容許我們反對這觀點?!薄 ?/p>
以上,其實是拾 余斌 先生《經濟學的童話》的牙慧,但這背后還有個更大的問題, 余斌 先生卻未言及。這個問題就是:既然該同學愿意出價買更多的「戲橋」,那么對于其他人而言,「戲橋」也是多勝于少的了——多了可以多賣錢呢!既然對于這些人而言,「戲橋」是多勝于少的,那么也就是經濟物品了。既然是經濟物品,那么這些人“就一定會愿意付出一點代價”而“爭取多一點”——于是,競爭出現了!
所以,原則上,在社會中,一種經濟物品一定有競爭——邏輯不容許我們反對這觀點。呵呵,一笑,一笑。接下來,就言歸正傳,看看亞當斯密——也就是張五常說的史密斯——了。依然拷貝,《經濟解釋》云:
“史密斯指出價值有兩種。其一是用值(use value) ,其二是換值(exchange value) 。顧名思義,用值是某物品給予擁有者或享用者的最高所值,或這個人愿意付出的最高代價。換值是獲取該物品時所需要付出的代價,而在市場上,換值就是該物品的市價了。
史密斯落筆打三更,因為一開頭他就談到鉆石與水的反論(paradox)。他說一件用值很高之物,其換值可能很低,而換值很高的,其用值可能很低。他舉例:水的用值很高,但換值(市價)很低;鉆石的換值很高,但用值很低。這個有名的「水與鉆石反論」,錯了三點。”
一和三,我們不管,只看其二:“史前輩從來沒有結過婚(有否談過戀愛有幾個版本),似乎不懂女人的品味。鉆石對他這個以心不在焉而知名天下的教授來說,可能沒有什么用值,但對女人,鉆石的用值何其高也。從選擇的角度看,一個女人自愿地出十萬港元(換值)買一粒鉆石,對她來說其用值必定不低于十萬港元。除非一個人作了錯誤的選擇,用值是不會低于換值的?!薄 ?/p>
也從選擇的角度看,任何理性經濟人都不妨拿鉆石來換女人的十萬港元。而且五 ?!∠壬f了,“除非一個人作了錯誤的選擇,用值是不會低于換值的?!蹦敲矗瑢τ谌魏卫硇越洕硕?,鉆石的用值是不會低于十萬港元的換值了??墒牵瑢κ非拜厑碚f,鉆石卻“可能沒有什么用值”。莫非?莫非史前輩不在理性經濟人之列?
我的個天呢,那不是說《國富論》的作者可能是白癡?亞當斯密的粉絲們,一定要冷靜啊,你們扔磚頭可不要扔我哦——我只不過是把張五常的潛臺詞擺到臺面上而已——你們還是應該找張五常理論去。閃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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