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決定》說:“政府購買服務,權力讓步,逐步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有兩個問題,一方面我們長期按照萬能政府的格局,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管,沒有很好地扶持和支持社會組織。”
看來,該省區受新自由主義小政府主張的影響匪淺,企圖把“廣泛擴大社會團體”,“鼓勵大量的民間組織應運而生”,作為其殺出一條血路的主攻方向。
“政府購買服務,權力讓步,逐步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當個“甩手掌柜”,花點錢給社會組織,把社會矛盾都丟給社會自己去解決。好精明的算盤,即無需自己勞心費力,又可得一方長治久安之政績,好啊,好啊!何樂而不為之呢?
可這么好的主意其他30多個省市自治區咋就想不起來呢?更奇怪的是中央政府怎么也想不出這樣高超的社會管理辦法?
其他30多個省市自治區想不起來這樣的社會管理辦法好解釋,因為他們沒有忘記他們是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可以有花錢當“甩手掌柜”這樣好事的話,那不是意味著地方政府從功能上而言是可有可無的嗎?由中央政府直接購買服務,權力讓步,逐步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把社會矛盾都丟給社會自己去解決豈不更省事?中央政府何苦多加地方政府這樣一層二道販子徒增流通環節的費用呢?
中央政府怎么也想不出這樣高超的社會管理辦法?或許要費些思量了。但至少有一條制約中央政府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如果社會組織也像某省政府一樣來個層層轉包可該怎么好喲?服務也購買了、權利也下放了,某個社會組織坐蠟后逃跑的可能性倒是比地方政府小得多,但誰能保證這些社會組織比自己的組織更可靠,更值得信任呢?不管怎么說,地方政府是自己組織多年培養、考察的干部,不稱職隨時撤換就是了,可沒有久經考驗的社會組織一旦地球村里多頭中央政府手里拿錢就很難說為誰服務了啊!!!
不過,這里建議中央政府,如果哪個地方政府要想當“甩手掌柜”的話,還是及時更換為宜,因為與其讓他層層轉包的話,還不如中央政府來如法炮制更有效率,中央政府畢竟掌握著軍隊、外交、國家安全、財政金融等重大國家機器,防止社會組織地球村里多頭中央政府手里拿錢的實力要比地方政府強大得多,另,社會組織坐蠟后逃跑的可能性也比地方政府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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