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的官方簡歷中稱:劉志軍,漢族,1953年1月出生于湖北鄂州。研究生文化程度。1972年2月參加工作,歷任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廣州鐵路局政治部副主任,武漢鐵路分局分局長、黨委副書記,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湖北省國防工辦黨組書記,沈陽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1994年11月任鐵道部黨組成員、總調度長,1996年8月任鐵道部副部長,2002年9月任鐵道部黨組書記、副部長,2003年3月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媒體對官員的經歷描述一般都會有文化程度或者學歷的介紹,如果是名牌學校畢業的,也往往會作為一種榮耀直言不諱地寫入簡歷。但諸如劉志軍這樣的簡歷,明眼人一看便知道,這種文憑是后來因為升遷的需要而走過場弄的。筆者和劉志軍是同鄉,劉志軍只有初中文化在家鄉是盡人皆知的,他的仕途通達主要是因為其前妻家的良好政治背景。
劉志軍從小受過不少的苦,直到改革開放之前,他的人生處境都未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后來,他在鐵道部門工作的時候,上級看他做事認真,而且寫得一手好字,口才也不錯,所以在有更上級的人下來視察時,安排他一起招待。頗具有戲劇色彩的是,劉志軍終于因為有了和鐵道部門高官接觸的機會,而得到上級的器重和提拔,并被某級別較高的鐵道官員招為乘龍快婿。從此,他便官運亨通,在短短的時間內就成為了武漢鐵道系統的權力巨頭,并最終取代了其岳父的位置。
劉志軍和他前任妻子的婚姻并非是基于真正的感情,而是基于對權力的欲望,自然而然,他對其岳父的應允也就成了一種赤裸裸的媚上行為,甚至于是一種特殊交易。“愛江山更愛美人”,劉志軍在享受岳父蔭蔽的同時,更難免對真愛的渴望。等到自己的權力關系網建立之后,劉志軍便提出了和前妻離婚的要求,岳父自知已經失去了利用的價值,無奈年邁氣衰,只得聽之任之。雖然一度換妻,據說,他仍然人心不滿,在和第二任妻子離婚后,又再次走進了結婚的禮堂。據說,劉志軍第二次離婚的原因竟然是老婆“沒有生兒子”。
在一些地方官場上流行這樣一句話:“一朝有權在手,不用過期作廢”,在官場里面已經摸爬滾打多年的劉志軍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這種壞思想。用中國的一句熟語“一人得道,雞犬飛升”來形容劉志軍的家族可以說毫不過分。劉志軍憑藉他在鐵道系統一言九鼎的“威望”,不斷地提拔自己的親戚在鐵道部門擔任重要職務,劉志祥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3月16,曾先后擔任漢口火車站站長、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的劉志祥,因涉嫌故意傷害、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審,后被判死緩。按照中國的法律,貪污受賄金額高達4000萬元的劉志祥不知道可以被判多少回死刑,但是,就因為有劉志軍在當鐵道部部長,劉志祥最終得以免死。
原以為提拔自己的親人可以讓全家共享榮華富貴,殊不知,不安分的弟弟卻是掣肘自己權力升級的攔路虎,引發自己權力危機的導火線。面對這種嚴峻的現實,劉志軍也許是徹夜難眠,悔恨交加。他萬萬沒有想到,他對弟弟劉志祥的“關心”會出現這種可悲的結局。劉志軍在鐵道系統任職的親戚朋友還有很多,一個個都是有權有勢的人物,即使有人比這些人的官大,因為他們和劉志軍的關系,凡事別人都得讓他們三分。
自從劉志祥東窗事發,有關劉志軍的不利傳言便不絕于耳,其中不乏和他關系親密的同事和同鄉,以及鐵道系統內部傳出來的。鐵路交通已經是十分發達的中國,在每一年的春節期間,民工返鄉都成為一個問題,因為火車票的販賣已經異常猖獗,一些票販子和鐵道部門建立了良好的“客戶”關系,所以在春運期間對火車票的經營形成了壟斷,民眾對此民憤極大。
當看到劉志軍被中紀委調查并被中組部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的消息時,互聯網上可謂是一片歡呼。早已四面楚歌的劉志軍終于因為涉嫌嚴重違紀而走到了權力的盡頭,雖然可喜可賀,但是,對于其他尚在任的官員而言,他應該成為一面鏡子,更應該成為一掛警鐘,時刻牢記胡錦濤總書記的話:“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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