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記者會。姜瑜就戴秉國國務委員訪問朝鮮以及諾委會授予劉xx和平獎等問題做了回應。當被問到BCC等網站是否因為諾和獎頒獎儀式被屏蔽時,姜瑜回答,我們的管理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當被問到中方為何不允許劉xx和他的朋友赴挪領獎時,姜瑜回答說,對危害本國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的犯罪行為,依法判處刑罰,是世界上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鏈接:http://world.people.com.cn/GB/8212/9491/181874/13442776.html)。
關于諾和獎的兩件事情,都是依據中國的國內法處置的,這兩件事情都是涉及中國國家主權的問題,別人是無權置喙的。但是姜瑜在回答這兩個問題時,均強調了“符合國際通行做法”。這種回答看起來很搞笑,因為在涉及國家利益沖突與糾紛的一切事件中,根本沒有國際通行的做法。如果非得說有,那就是各國都會堅決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然而這樣的處理結果,卻又是迥異的,絕對說不上是“國際通行”。
比如,在處理諾和獎問題上,中國堅決維護自己主權利益,而有些國家卻總是希望通過媒體品頭論足,指責批評中國,侵害中國的主權利益,那么中國與這些國家之間是否有可能有“國際通行”的做法?又比如,1950年代,美國打著聯合國的名義入侵朝鮮,其做法顯然是“國際通行”,那么中國是否要接受這種“國際通行”的做法?再比如,1900年,八國聯軍組成“國際社會”軍入侵中國,英、法、日、俄、德、美、意、奧八個國家,國際上的頭面國家,他們的入侵顯然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那么中國是否也要接受這種“國際通行”的做法?實際上,對于國家主權問題,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利益。國家主權利益符合所謂“國際通行做法”,要堅決維護;不符合所謂“國際通行做法”,也要堅決維護。換句話說,在主權所及的領土、領海、領空內,“國際通行做法”沒有存在必要,而所謂“國際通行做法”,僅適用于主權所及范圍以外。在自己的國家主權范圍內,還得小心翼翼地去迎合別國的“國際通行做法”,未免底氣太也不足。一句全球化,就能把中國外交打成現在這副樣子,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如姜瑜所言,中國真地就那么重視“國際通行做法”嗎?卻也未必盡然。印尼暴徒屠殺數名千華人,強暴數百名華人婦女,如果按照“國際通行做法”,中國應當出兵嚴懲暴徒了,當年中國只殺了一個為非作歹的馬神甫,法國就來“國際通行”了,但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偏偏沒有“國際通行”。奧巴馬、薩科奇堅持會見達賴,如果按照“國際通行做法”,中國在外交、經濟甚至軍事上都要進行嚴懲的,然而中國也沒有“國際通行”。日本強占釣魚島,如果按照“國家通行做法”,中國應當出動軍隊,堅決進行打擊,然而中國亦沒有“國際通行”。美韓黃海軍演,如果按照“國際通行做法”,中國至少應當針鋒相對,像俄羅斯那樣派出一、二架飛機去騷擾一下,況且已經一再聲明這是“核心利益”,卻也只是發布了一個自稱是“重要消息”的非常不重要的消息了事,仍然沒有“國際通行”。既然如此,外交部何以在這個時候又偏偏衷情起“國際通行”來了?
那么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國際通行做法呢?筆者認為,還是有的,那就是“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然而這個真正國際通行的做法,目前卻只與歐美、俄羅斯等強勢國家有關系,與外交部所講的“國際通行做法”,卻是挨不上半點邊。而那種打輸了架卻用吹牛找回場子的阿Q式的“國際通行做法”,卻只能是存在于據稱是即將倔起的中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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