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方學研究,至今已有三年歷史。在網上張貼出來的“反方”文字,已經超過百萬。大致來說,對于我的方學研究,好評多,劣評少。而方舟子本人,除了造謠污蔑之外,三年中只發出了兩三次哼哼,并且每次都被我給予迎頭痛擊。在劣評之中,最主要的意見就是批評我的語言過于尖刻,主觀色彩過于鮮明,因此使文章顯得不那么客觀,不像是學術研究,甚至有人因此說我與方舟子有私仇。
我承認,我的方學文章,語言確實非常生猛兇悍。實際上,我自己就曾兩次主動檢討過這個問題。但是,我至今依舊故我,“拒不改正”。這又是為什么呢?我為自己找到了如下理由。
第一,諸位如果翻看一下我在三年前撰寫的“方學”文章,就會發現,我在最初對方舟子還是相當克制的。只是到了后來,我才大量地使用諸如“小偷”、“騙子”、“打手”這類侮辱性詞匯。這是為什么呢?原因就是,我在使用這些詞匯之前,已經充分地證明了方舟子確實是“小偷”、是“騙子”、是“打手”。因此,不論是按照魯迅還是方舟子關于“婊子”的論述,我這么做,都是正當的。
第二,在充分了解了方舟子的之后,一個人仍舊能夠保持所謂的“客觀”和“冷靜”,是需要非凡的克制能力的。很抱歉,亦明兄沒有這樣的能力。實際上,七年前,年逾花甲的野鶴先生在批判方舟子時,其語言之生猛,與我今天的文章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我這么說,并非拿野鶴先生當擋箭牌,而是要說明這樣一個事實:要求一個學者在面對方舟子的邪惡時,壓抑心中的義憤,是不現實的,甚至是“不人道”的。
第三,方學大致屬于人文學科。而人文學科之所以被認為“不科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研究者和被研究對象之間會在感情上發生糾葛。也就是說,亦明兄在研究方學時所表露出自己的感情,是這個學科本身所容許的。
第四,實際上,“方學”在目前并非是純學術研究,而是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的“應用研究”。且不說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就算是沒有感情,他也擺脫不了利益的牽扯。也許有人會說:難道亦明兄承認自己反方是因為利益受損?是的,我承認:
方舟子阻撓地震預測預報研究,我感到自己的利益受損:方舟子如果得逞,我的同胞和后代就可能享受不到這類研究所能夠帶來的福祉;
方舟子打擊環保人士,我感到自己的利益受損:方舟子如果得逞,我的同胞和后代就可能會遭到大自然的懲罰;
方舟子販賣轉基因產品,我感到我的利益受損:方舟子如果得逞,我的同胞和后代就失去了做出不吃轉基因食品的天賦權利;
方舟子攻擊中醫,我感到我的利益受損:方舟子如果得逞,我的同胞和后代就會失去這一人類文化、科學寶藏。
就算我從事方學研究,完全出于上述的“利益”考慮,難道有什么不正當的嗎?更何況并非完全如此。我以前曾一再強調說,自己和方舟子沒有私仇。現在,我要更明確地說,我對方舟子一伙,只有義憤。而發自義憤的文字,又如何來壓抑自己的感情呢?
俗話說,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社會、文明的進步,并不在于物質財富的積累,而在于人與人之間的容忍和理解。假如那些批評我的人能夠容忍方舟子一伙的邪惡的話,我也乞求你們對我也施予相同的容忍。假如你們看到了亦明兄具有某些缺陷或者不足的話,我還希望你們能夠以此來鞭策、激勵自己,從而使方學更臻完善。
也許幾十年后,等我們這一代人都進入了墳墓,那時會有幾個、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方學博士來對方舟子及方舟子現象作出“客觀”的、“冷靜”的、“理性”的研究和探討。但對于現在的我來說,對不起,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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