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傳國醫生一案今天審理, 從公開透露出的信息, 一場尼羅河慘案式的案情, 逐步展現在人們面前......以我們都熟悉的大偵探波洛先生來看,方玄昌應該起訴方舟子雇人打他。
今天得到的新消息:
1、方舟子集團鼓動一批人到法院門口示威,誰問他們的身份就和誰急——他們是怎么在不足18小時內知道開庭、并趕來的?誰出錢來的?別當大眾是弱智說他們都是自發來的、自己出錢來的。
2、肖醫生不承認雇兇,說是錢是給戴建湘用于孩子出國——戴的孩子要出國、需要錢。問題是:孩子9月出去了嗎?
3、肖醫生強調自己并沒有主動要求戴某去打,是戴某主動請纓,自己是在報道中才知道方舟子被打。
4、戴否認肖說別打重了。
5、沒有披露的:肖醫生的視頻是怎么情況下說要教訓方一頓的?還有就是“作案工具”是否出示,不過方舟子的博客說除了肖和戴、其他三人都保釋了。
其實,從案情一開始,就存在很多讓人不解之處:
1、6月25夜方玄昌被打。
2、8月29日方舟子被打。不一會,劉菊花女士就在博客上向媒體發文章——大家都知道,女士比較容易慌,如在開車出事,應該也包括家人被打。然而此女在老公出事后似乎就忙著寫博客,大家都覺得有些別扭。
3、緊接著,在新聞媒體(包括美國媒體)鋪天蓋地的譴責聲中,肖醫生的聲音出現了:說方是報假案,警察可以找他。
4、9月9日,方舟子懸賞20萬,引起人們的注意:兇手為何要在白天動手?在北京到處都有攝像監控,兇手如果如方所說是職業的,怎么會這樣低級錯誤?雇保鏢和懸賞,方舟子的國外基金曝光,人們開始納悶他哪來那么多錢。
4、9月12日,方被打2周后,其撩衣服露后背的照片被曝光(主要是博客中國于欽誠那篇一天就被點擊41萬次的文章)、三處傷或者兩處傷,怎么也看不出是錘子打的。特別是在褲腰帶地下的橫線式的傷。
5、9月13日,方舟子博客轉廣州日報《肖方二人再掀隔空罵戰》,看起來肖一直高調質疑方報假案。
6、9月21日晚,警方突然發布新聞,說是抓獲了主犯——肖醫生。人們奇怪,從出事起,肖就一直在高調說方報假案,被抓也是在出國回來的機場。如果真是像當天晚上警方通過媒體說的:肖出10萬雇戴建湘,肖之后的活動怎么好像一直不知道戴真的打了方?
7、其次,警方出示說繳獲了做案工具:“殺手”居然一直保存著隨便可以買(不需要身份證)和揀的錘子和鐵管?!作紀念?
8、9月28日,在肖醫生被拘一周后,媒體忽然又從警方獲得視頻,有肖醫生承認說過要教訓方的話,還說“你們打了,我就說是我干的”,然而在什么情況下說的這話、10萬元等以前披露的案情,則全部沒有。
9、10月初,案子又忽然以“尋釁滋事罪”轉檢察院,10月9日下午說10日早開庭,開庭后讓我們知道了最上面的5點。
好了,按照大偵探波洛先生的看法:這從一開始,就是方舟子集團(后臺老板)策劃的、陷害肖醫生的陰謀。方玄昌先生被打,其實他的“冤有頭債有主”的是方舟子!
首先,戴建湘的反應非常反常:如果是雇傭,職業打手知道供出雇主,錢不僅沒了,可能還要受到報復;從親戚看,供出肖醫生,以后就沒有親戚朋友敢資助他的孩子了。
其次,今天的消息:戴說方玄昌被打后肖醫生給了他5萬、打了方舟子后給了2萬——9月21日說給10萬后他給了那2-3人五萬。等于戴是說肖醫生在沒有給他錢的情況下,他去雇人打的方玄昌!呵呵,不收定金打人,職業打手業內有這規矩么?
第三,今天的消息:肖醫生說強調自己并沒有主動要求戴某去打,是戴某主動請纓,自己是在報道中才知道方舟子被打。看起來戴也沒有告訴肖醫生說打了方舟子:按常理肖在知道方被打后,應該給戴電話,問是否是他干的。如果戴說是,那肖就當按承諾出面說是自己干的,或者干脆躲起來/出國。如果戴說沒有,肖出國行醫一切如常也合情理。注意這里的第三個如果:戴告訴肖沒打著,肖于是高調說“北京警方可以來找我”,比較符合邏輯。
開始,大偵探和我們一樣,覺得戴的行為不合邏輯,但戴的動機是什么?真的僅僅是為那一點錢就出賣親戚?而今天肖醫生說:7萬元是給戴的孩子出國的費用(從時間上看,7/8月肖給戴錢是合理的、8月底9月初再給點兒也是合理的)。如果戴的孩子真的在9月出國,那一種合理的脈絡就清楚了:
方舟子集團(已經5年的時間一直在調查肖醫生)收買戴、承諾幫助戴孩子出國、還給錢。戴配合:先雇人打了方玄昌,打得比較狠(方玄昌不知情),用來給媒體“預熱”。然后,讓戴安排8月29日前后,在白天演第二場,就是為了方便警方調用監控錄像。
然而,演砸了,方舟子太怕疼了,跑得太快,錘子沒有砸到方。劉菊花女士除了發提前準備好的博客,只好趕緊幫舟子弄出點傷,還讓醫院出具“4小時前被鐵錘砸傷”的診斷(后來實在拿不出手,就不提這茬了)。
按照預案,戴安排留著“鐵錘、鐵管”,以便“鐵證如山”。此前在和肖醫生一起時,以攛掇肖說出“揍他個鼻青臉腫”類似的話,用于在肖醫生被拘后,以其坦率的性格、承認說過此話。于是乎——鐵案辦成了!
方舟子集團沒有料到的是,中央突然講“人民內部矛盾”、北京警方承辦人員可能看出玄機,突然“移交”,因此方舟子集團想以“故意雇兇殺人罪”判刑肖醫生、威嚇國內科學界的預案 就 沒戲了!
所以,與賣國集團靠得太近是危險的——以方玄昌為例,就活脫脫被當成了一次“犧牲品”。所以啊,方玄昌應該趕緊去告方舟子,才能“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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