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傳國2000年就在網上以“昏教授”的筆名揭露方舟子是“逢中必反”、“反華小丑”、“敗壞中國人名聲”、“極端仇恨中國”,2005年,被方舟子逮住“昏教授”就是“肖傳國”之后,以方舟子的新語絲為中心和媒介的美國特工們就開始瘋狂報復。
肖傳國這種對中國一片赤誠的愛國科學家,有組織的被方舟子們圍剿和騷擾,他們的目的就跟美國當年軟禁錢學森五年放回國一樣,一是這種尖端科學,把你軟禁五年放回去,你學問和知識就過時了落后了;二是,無法軟禁你,我騷擾你,讓你沒時間和精力繼續搞科研,你不反駁,那就是你心虛,你反駁,就耗掉你的精力和時間,讓你的科研搞不下去、或者讓你科研滯后;三是,在美國混那么多年,哪能不抓住你點兒小把柄,把你搞臭搞爬下,看哪個在美國混的中國科學家還敢回去效忠。
方舟子特務集團在國內的煽動和蠱惑,使得肖傳國教授無法在國內正常開展工作,在很多中國這些病人眼里,他已經被宣傳成了騙子,他只好在世界各地飛來飛去救助那些“很傻”的外國人。方舟子們以“在海外國際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數量很少”這個“國際”標準來鑒定肖傳國教授的學術地位的,可是,肖傳國教授被世界各地醫學機構請去施治病人,這個時候,他們卻說:這是外國人上當受騙,要制止肖傳國在國際上敗壞中國名聲。
方舟子們在國內打擊“偽科學”的時候,總是一口一個“科學鑒定”、“雙盲實驗”,來為自己的撐腰,誰要說了“我親身感覺什么中藥、什么中醫療法有效”的話,他立即怒斥你:“這不科學,科學不能憑‘感覺’”。但是,他們證明肖氏反射弧是“偽科學”,肖傳國是“騙子”,并找來“手術無效”病人來作證的時候,只是問這些病人談感覺如何,并不進行“科學鑒定”和“雙盲實驗”。
肖傳國教授在世界各地親自以肖氏反射弧手術施救的病人多達兩千例,而方舟子們找來幾個“無效病人”的證人,就想把肖傳國教授打入地牢。他們這個時候忘了即使著名的雞尾酒療法治療艾滋病,也才七成有效。
肖傳國教授的“肖氏反射弧”被九十多歲的主編醫學教科書的裘法祖院士稱為足以獲得諾貝爾獎的醫學成果,七個院士聯合鑒定它為“國際先進”,卻被方舟子集團污為“偽科學”、“造假”、“騙子”,最終,把肖傳國教授給逼上了絕路。
肖傳國事件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打假事件”,這是以打假的幌子掩蓋的迫害歸國科學家的事件,目的就是——誰回國,就讓誰混不下去,誰幫忙說話,也讓你名譽掃地,所以,現在是廣大心知肚明的留學、歸國人員噤若寒蟬。這二三十年社會全方位市場化,男的誰沒做過假、騙過人?女的誰沒色誘過,或進行過性交易?在這個大環境下,沒人干凈的了。方舟子們就是以此來脅迫你就范。
例如,唐駿雖說是美國國籍,開始也是實用主義的,為了混口飯吃,人嘛,畢竟生存是第一的,只不過他后來在中國過的很滋潤,就忘記他是美國人這事兒了,一心一意只想當中國人,不為他“祖國”美國效忠,也許中情局命令他在中國搜集情報,這小子置之不理,不僅如此,還常常帶領自己公司的職工去韶山瞻仰毛澤東故居、弘揚紅色文化,顯露了他的毛粉絲本色,這首先是一種價值觀的背叛。
唐駿是微軟中國總裁這事兒,難道方舟子早年不知么,難道他的假學歷,方舟子后來才知道的么?微軟中國總裁這個億萬人關注的位置,他的情況和文憑,才過那么多年被人注意么?我認為,不可能所有人一致的疏忽大意。早年,唐駿因為是美國人,揭發了他,美國人臉上無光,后來,是唐駿漸行漸遠,背叛美國、不為美國效忠,這才是唐駿歸國后十年后才被方舟子集團揭發的原因。在唐駿被揭露持假文憑后,美國《時代》周刊報道此事,國籍的事兒竟然只字不提——全天下人都知道,他在中國用假文憑的事兒,都是的頭上頂著美國籍干的,方舟子和他美國主子卻在此裝糊涂,這唐駿干了好事兒,是美國人,干了壞事,他就是中國人,是中國社會的“黑暗”和“造假成風”一個折射。
唐駿的“加州理工學院博士學位”假文憑和信息,在網上信息資料到處可查,從未藏著掖著,竟然過十年才被方舟子獲悉,奇怪不奇怪?
附文:
判斷一下,方舟子是漢奸還是民族英雄?
以下是肖傳國教授備份的方舟子在他的讀書論壇的發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c79f2f0100mwhh.html:
我不是說了,不管要調查什么,都不能用扣人的方式 – 方舟子 (40 bytes) 05:43:52 4/05/01 (25788) (4)
不能以任何借口(包括調查)扣押住人不放。送交者: 方舟子 于 April 05, 2001 02:29:38:
回答: 調查總需要時間吧 由 hqqq 于 April 05, 2001 02:09:48:
軍政人員享有豁免權,就是說不能以扣押的形式調查(或審問)邦交國的軍政人員。
–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April 05, 2001 01:33:15: 回答: 轉貼:中國應有和美國周旋的魄力 (作 者: 陳冰) 由 med 于 April 04, 2001 23:21:33: 中國應該立即歸還美國飛行人員(也可說是驅逐出境),這不是什么日內瓦“善待俘虜”政策,而是根據國際法,軍政人員在為國家工作時享有豁免權。按照國際法,如果一個國家的軍政人員執行命令在另一個國家從事危及國家安全的活動,后者有權將其拒捕,但無權扣押不放,必須將其歸還祖國(或者美其名曰驅逐出境)。中國現在的做法,是只有在斷交或戰爭狀態,國際法無效時才做得出來的。
以下是十年前我在方舟子的論壇玩兒時備份的,我十年前正是因為在方舟子的論壇質疑他這條發言,而被他封了發言權,當時我在他那個論壇的網名叫“聽泉”。我備份的方舟子這條發言,恰好跟上面肖傳國先生備份的方舟子發言形成鮮明的對比,看看方舟子的雙重標準玩兒的多么瀟灑,美國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他認為“大使館通常都是間諜結構”,言下之意炸了活該,而中國收押撞機事件中的美國軍人,他認為這些人享有豁免權,應該“立即歸還”: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July 23, 2002 15:12:34:
回答: 美國炸中國大使館應該是標準的恐怖主義吧 由 Xiaohua 于 July 23, 2002 06:55:15:
“故意”必須有動機,炸使館對美國國家利益有什么好處?
炸完了還得不停地道歉、賠償,你以為美國是憤青,圖一時之快?
使館是政府機構,而且通常是間諜機構,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平民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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