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律師趙東民2009年8月19日,應邀到西安東方大酒店為員工提供法律咨詢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利,而被西安警方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至今未放。非常明顯,西安警方的這一罪名是不成例的.趙東民維護酒店員工的合法權利,就是以國家法律為依據的。顯然,事件起因是酒店員工和酒店老板之間因某種利益問題發生了糾紛,員工們認為自己得到了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不公正待遇,所以請來懂得國家法律的趙東民律師根據國家法律給他們解決不公正待遇問題,這怎么能說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呢?根據國家法律辦事,就是擾亂社會秩序的說法是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都扯不上邊的胡說八道,是一點道理也沒有的。
如果說真擾亂了什么秩序的話,那也是擾亂了老板規定的對員工們的不合理不合法的秩序,這個秩序不僅要擾亂而且應當鏟除,而且應當徹底的鏟除,而且要對違法的老板給預應得的法律制裁。可是現在,違法的老板沒有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依法辦事的趙東民律師卻被拘壓于國家專政機關達一年之久,不審不判,請問,天理何在,國家的法律尊嚴何在?
客觀的說,作為法律人士不是沒有犯罪的可能性的。很多公檢法部門的腐敗案件就足以說明,任何人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如果任何人犯了違背國家法律的罪行,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趙東民律師真有違法犯罪之事,我們誰也不會反對利用法律對其進行制裁。問題是,趙東民律師是無罪的。否則,西安警方也不會將趙東民拘壓一年之久也不審不判了,因為西安警方根本拿不出趙東民的犯罪證據。
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那些實施拘捕趙東民律師的警務人員和趙東民是無怨無仇的。他們拘捕趙東民是受到了上峰指派的。能夠調動警方上層領導拘捕國家律師的酒店老板決非等閑之輩。一定是一位手眼通天的人物。我們為什么要請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插手此事呢。這就是問題所在,因為對于手眼通天的人物,非得重量級的天大人物方能奏效。胡錦濤同志溫家寶同志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是肩負著維護國家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的最高代表,又肩負著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的重大責任。要不然,我們尊敬的溫家寶總理也不會為小小的農民工討取工資了。今天,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插手管一管別人管不了的通天人物一手造成的趙東民律師無理被拘達一年之案,正是理所當然。要不然國家法律的尊嚴何在?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民的合法權利何在?如果一個國家主席一個國家總理看到這樣的事情不管,或者管不了,那么,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權威又何在呢?我們的國家主席我們的國家總理又如何向國人交待,又如何向世界各國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威嚴呢?又如何向歷史交待呢?
記得還是這個西安,有一個叫封西霞的女公民上訪有幸在上訪中見到了胡錦濤同志,有幸得到了國家主席胡錦濤同志的批示,結果又如何呢?我們看下邊這段記述:
“一次奇跡出現了,他們碰見了國家主席胡錦濤,胡錦濤相信,群眾沒有冤情是不會坐到家門口的,胡錦濤接見了他們,并且給予了批示。他們以為奇跡真的會出現,但封西霞回到西安,等到的確是一頓毒打,一個人一邊打一邊說:‘看胡錦濤還能接見你幾次?’”(http://www.maoflag.net/?action-viewthread-tid-1455468)
西安警方人員這樣看待國家主席胡錦濤,這樣毒打受過國家主席批示過的上訪群眾,這是何等的囂張和猖狂。這無疑問也是受到警方上層的慫恿和默許,請問,西安警方又把一個國家主席的尊嚴放在什么位子上了呢?難道這樣的事實還不足以說明,西安警方的所作所為是在放肆的踐踏著國家法律的尊嚴嗎?難道西安真是一個獨立王國嗎?如果西安真是一個獨立王國的話,這不是一個事實上的封建割據又是什么呢?難道在二十一世紀的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中國還允許封建割據存在嗎?清除這樣的封建割據,顯示國家權威和現代歷史的民主權威,清除最反動的封建余孽正是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義不容辭的神圣職責,如果放任這樣的封建余孽存在下去繼續危害社會危害人民,就是國家領導人的最大失職。
這就是我們強烈要求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家總理溫家寶理應過問趙東民案件的基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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