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被判無期的江西于都縣原縣委書記胡健勇再獲減刑7個月。
綜合多家媒體的報道,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涉案金額累計達170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江西期間,胡健勇憑著驚人的記憶力,在獄中寫下了舉報信,詳細列舉了300多人的違法違紀行為,“誰什么時候送給他什么東西,他又曾經給誰送過什么東西,都記得一清二楚”。最終,包括廳級干部、縣處級干部等多人被調查后交代了貪腐事實。
胡健勇的舉報行為給自己爭取到了立功減刑機會,在2017年被減為有期徒刑22年,2019年再次被減刑8個月20天,2023年6月再獲減刑7個月。
看了胡健勇的“神奇”事跡,筆者內心震撼不已,真實事件竟比小說家的文學創作還要精彩,只能用“不可思議”四個字來形容。
不可思議之一:胡健勇“東窗事發”的原因
2011年,時任于都縣委書記的胡健勇攻擊誹謗時任贛州市委書記,導致其落馬被查,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也浮出水面。
而胡健勇的貪腐行為主要發生于2004年至2011年,在其擔任贛州市委副秘書長、興國縣縣長、定南縣委書記、于都縣委書記期間。
也就是說,胡健勇在擔任地方要職的七八年時間里的貪腐行為都是平安無事的,出事的偏偏是在他“誹謗時任贛州市委書記”。
據2011年發布的《中共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于胡健勇干擾換屆嚴重違紀問題的通報》:
2011年4月以來,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為擬提任副廳級干部人選而心存怨恨,指使原司機李小華組織其妻侄劉鵬等人,肆意捏造虛假信息,通過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匿名書信、知名網站發帖等方式,對贛州市2011年換屆工作和有關領導同志進行造謠污蔑。
另據南方周末的披露,被胡健勇“誹謗”的“時任贛州市委書記”等領導不是別人,正是2020年才落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誹謗”的內容是史文清“私自提拔、用人不公”。
這份“誹謗”沒有扳倒史文清,反倒讓胡健勇成為了被調查的對象,最終于2011年7月27日被免去縣委書記職務,并移送司法機關……
不可思議之二:史文清落馬的原因
之所以說胡健勇的原因“不可思議”,就在于史文清在任上被下屬舉報,不僅僅發生于時任于都縣委書記的胡健勇身上,也就是說舉報很可能并非捏造。事實也正是這樣,史文清落馬之后被查實的罪狀之一就是“違規選拔任用干部”。
2014年8月,贛州中院審理原安遠縣委書記鄺光華受賄案,鄺光華當庭舉報時任贛州市委書記史文清,稱史文清意圖插手安遠縣稀土礦進獻給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的親戚,鄺光華不從,遭史文清打擊報復被抓,鄺光華還當庭展示被刑訊逼供的傷痕,導致公開審判轉為封閉式審判。
然而,史文清依舊安然無恙,還在2015年7月升遷離任時,上演了大批“群眾”拎著雞蛋、端著米酒揮淚送別的場面:
按人們現在的常識,大多數老農民可能連一任縣委書記的面都見不到一回,卻能對一個市委書記感情至深,這樣的一幕難道不是在侮辱大眾的智商嗎?
2020年9月,史文清落馬的消息正式傳出,一眾媒體步調一致地將報道的焦點放到了“企業家實名舉報”上:
這三名“企業家”都是在贛州做稀土生意的,原因無一例外是被史文清敲了竹杠、收割了財富,其中一家媒體的標題更是“吸睛”:
贛州擁有全國30%以上的中重稀土儲備、有著“稀土王國”之稱,10多年前的贛州幾乎每天都在上演一夜暴富的神話,而借此“暴富”的所謂“企業家”恐怕沒幾個是干凈的。
2011年以后,媒體曾廣泛報道了贛州稀土濫采的狀況:
2010年10月,就任贛州市委書記的史文清,一面開始落實上級部署,整治“贛州稀土私挖濫采現象”,一面繼續將贛州稀土當作招商引資的重要渠道。
而“信封稀土大王”2011年被史文清敲詐、索賄的事情恰好發生在贛州整治“稀土濫采”的過程中,這不是“黑吃黑”又是什么呢?
入世以來,贛州的稀土濫采可謂觸目驚心:稀土賤賣,肥了跨國企業和一小撮企業家,造成的后果卻是國有資源流失、稀有礦產銳減、環境嚴重破壞、禍及子孫后代!該不該整治?當然該嚴厲整治。然而,到史文清這里卻成了索賄的手段。
史文清整治稀土濫采的效果究竟怎么樣?
2014年4月,贛州當地媒體發布報道稱“贛州稀土私挖濫采現象一度嚴重整治后好轉”,以此宣揚史文清的政績:
然而,2016年-2017年《經濟參考報》、《中國工業報》等媒體的實地調查采訪,發現贛州稀土私挖濫采依舊觸目驚心,這無疑是打了史文清的臉。
不過,在“善待企業家”的輿論空氣下,史文清終究還是落馬了。
不可思議之三:1貪扯出300多貪,紅色于都犧牲英烈何以瞑目?
一個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就能舉報出300多個貪官,腐敗發生率之大、“塌方”式腐敗發生的面積之廣,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而這每一樁腐敗案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于都老百姓要因此遭殃。
提起胡健勇曾任職縣委書記的于都縣,筆者想到了歷史上著名的“于都事件”。這是1934年蘇維埃時期查處的共產黨縣級政權的第一個集體腐敗案:
于都縣蘇軍事部長造假賬向動員武裝部冒領公款;縣蘇主席熊仙璧、縣委組織部長、縣軍事部長、縣勞動部長與文書等貪污公款,營私謀利;縣委書記劉洪清和少數工作人員合伙做生意縣互濟會主任還組織了所謂“互助合作社”,利用互濟會公款做投機生意;城區3個區蘇主席和6個部長也合伙做投機生意……
早在1932年,針對蘇區第一起腐敗案——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腐敗案,毛主席憤怒地指出:“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斗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盡管謝步升以對革命有巨大功勞為由為自己申辯,但毛主席仍然力主槍斃了謝步升。
在蘇區反腐敗斗爭中,毛主席十分重視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來克服政府中的不廉潔行為,發動群眾開展廣泛的檢舉運動;甚至規定如果發現各機關內的官僚主義者和腐敗分子,必要時可以組織群眾法庭,以審理不涉及犯法行為的案件,群眾法庭有判決開除工作人員、登報宣布其官僚腐敗罪狀等職權。
1933年,接到群眾舉報于都腐敗現象之后,毛主席非常重視,委派當時的蘇維埃副主席項英到于都檢查工作并開展斗爭,對于都事件的解決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最終槍決了貪污數額最大的4名貪污犯,全面改組中共于都縣委和縣蘇維埃政府。
蘇維埃對腐敗的零容忍,是共產黨人獲得于都人民信任與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由此才讓于都成了中央蘇區全紅縣之一,成了中央蘇區堅守到最后的一塊根據地,是中央紅軍長征出發地,也是南方三年游擊戰爭起源地。
長征出發之前,中央紅軍在于都集結10天,其間擴紅3萬多人,僅30萬人的于都,就有1.7萬父親的兒子、妻子的丈夫主動加入了這支正在遭受空前劫難的隊伍。搶渡大渡河的小號手張生榮,在于都參加紅軍時年僅12歲;烈屬鐘招子生養了10個兒子,其中8人參加紅軍,最終一個也沒能活著回來……在于都烈士陵園僅被記下姓名的烈士就有16356人。
為了掩護和支持紅軍戰略轉移,于都人民踴躍地籌糧、籌款,充當挑夫幫助紅軍運送物資;為了給紅軍架設浮橋,于都的老百姓把自家的門板甚至棺材板都捐了出來……
1934年年底開始,國民黨反動派在中央蘇區開始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江西省總人口從1933年的1930萬驟降到1936年的1370萬,短短兩年時間,贛南被屠殺的百姓高達數百萬之巨,其中就包括很多于都百姓。
英烈們在天上看著,看著胡健勇、史文清之流在自己當年拋頭顱、灑熱血的這片紅色沃土上為非作歹、官商勾結、魚肉百姓的時候,又該作何感想?
想到這里,筆者又想起了毛主席晚年的話:
“建立新中國死了多少人?有誰認真想過?我是想過這個問題的……”
“我現在活著呢,他們就這樣!要是按照他們的做法,我和許多先烈們畢生付出的精力就付諸東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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