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36條意見的隱憂
余斌
原文:http://blog.gmw.cn/u/36946/archives/2010/193110.html
最近,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36條意見(http://www.gov.cn/zwgk/2010-05/13/content_1605218.htm)。這些意見的目的無疑是為了穩定發展中國經濟。但是,由于它沒有抓住根本問題,反而有可能導致中國經濟未來更大的不穩定。
事實上,當前的民間投資不僅僅是一股積極的力量,也是一股消極的力量。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就是民間投資造成的,已經給中國的金融系統和國民經濟造成了巨大的風險。
吳敬璉和許小年都曾表示,高房價是央企造成的。如“許小年表示,只有主業不是房地產的央企退出,只是打掉了一些‘小船’,而主業是房地產的央企才是‘航母’,‘只打掉“小船”保留“航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吳敬璉認為,“房價漲勢迅猛的主要原因是錢太多了,央企錢那么多,勢必要尋找最有回報率的投資渠道。而國家在政策上也是傾斜于央企,錢都給了大央企了。這是體制形成的,解鈴還需系鈴人。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改體制。”(http://business.sohu.com/20100325/n271101454.shtml)
但是,既然房價漲勢迅猛的主要原因是錢太多了,那么鼓勵民間投資不是同樣會造成錢太多的問題嗎?而民間投資如何引導呢?對于央企和國企,政府部門可以明令其退出房地產市場,但是對于民間投資,命令管用嗎?那就只能大大地讓利。那么誰來承擔這個利潤呢?當然,只能是普通老百姓。36條意見要求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而歷史的經驗表明,當民間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其后果往往只是提高公共服務領域的服務價格,從水電煤氣到有線電視網絡,無不如此。因此,落實這些意見的后果難免不會加重百姓負擔,導致更加嚴重的兩極分化。36條意見要求積極推進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還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但是,百姓口中的新的三座大山“看不起病、上不起學、住不起房”,不正是過去的市場化改革或市場導向的改革的嚴重后果嗎?
36條意見中要求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但是,36意見又要求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參與電力建設、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參與電信建設、參與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難道這些行業和領域不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
如今中國的房地產泡沫比美國的房地產次貸泡沫還要嚴重。因為,美國的房地產次貸雖然貸給了資信等級低的人,但畢竟這些人還是房地產的消費者。而中國的房地產價格之高已經超出了普通房地產消費者的貸款承受能力。因此,房地產貸款主要是貸給了高收入的投機者。這些人的收入水平雖然高,但由于其貸款量即投機量已經超出了其收入的合理水平,因此其資信能力與美國房地產次貸者的資信能力相同,都是建立在房價只漲不跌上。如果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其貸款方向會不是房地產嗎?而且只要借款的抵押物可以是房地產,那么金融機構的“蓬勃”發展也就離不開房地產泡沫,因為泡沫越多,可以貸款的金額也越多。整個地復制著美國次貸危機的模式。因此,中國的房地產泡沫一旦破滅,其后果比美國次貸更嚴重;而且如果國務院不痛下決心堅決降溫,非要在世界經濟熊市之時維持高增長,那么中國金融泡沫必然會越來越大直到最終的破滅。
36條意見還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民間資本之間的重組是非常困難的,而且當民間資本大量進入金融領域和投機房地產時,也談不上民間資本的重組。能重組的就是國有企業重組了。溫總在天津時強調宏觀調控處于兩難。為什么會這樣,就是因為國有企業的比重太低了,從而沒有多少可以利用調控的手段。如果還要繼續降低國有企業的比重,宏觀經濟的調控將更加艱難。而且當民間資本從國有企業的改制中獲得巨額利益時,錢太多了又會如何呢?更重要的是國家對這些錢的使用就只能引導,而不能指令了。
36條意見中真正對中國未來有正面作用的是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但這恰恰要求打壓房地產投機。這是因為,當房地產投機的收益大于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的收益時,民間資本怎么可能被“引導”到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上去呢?36條意見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但是,只要房地產投機盛行,這種融資支持不管是以什么名義比如自主創新進行的,最終都會進入房地產,加大經濟風險。
最后,當前中國民間投資缺乏投資領域并不是因為國有企業占有了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而是因為中國的外資企業太多。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資都強調利用外資的數量。這才是擠壓民間投資的根本所在。要真正做到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就必須騰退外資,限制對外招商引資,而且既然國內的民間投資已經無處可去,需要國務院發表意見,那就說明國內資本過剩,也沒有必要對外招商引資了。當然,即便有關部門為民間投資騰出了空間,但只要不把房價真正地打下來,民間投資也不會輕易“被”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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