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我國社會的撕裂--兼釋當前頻發的群殺婦幼犯罪(上)
右而左
最近的社會有點沸騰,不是人們激情澎湃的沸騰,而是地火要爆發的沸騰。社會肌體深處的內傷,長期以來得不到及時和有效的治療,不可遏制的以各種方式,包括各色人等的無恥的、殘暴的登場,浮上社會的表層。那么多婦幼無辜被殺被傷,民憤在沸騰。與此同時,還有一個叫做袁騰飛的牛人,公然踐踏憲法,在社會泣血的傷口,猛地插上一刀。何以至此?眾說紛紜,或以外科大夫的眼光歸于社會肌體表層的局部潰爛,或以精神科醫生的經驗,歸于某些社會細胞的精神分裂。我則以為,過去30多年,我國社會在遭受撕裂,這些現象是進一步撕裂的表現,是進一步撕裂時候流淌的血和撕裂的肌體碎片,在我們眼前的飄飛。如果不從根本制度的適度調整入手解決問題,那么撕裂還會加深,還會更加慘烈,甚至會演變為全面的社會沖突。
何謂社會撕裂?
我用以指由于社會制度安排不當導致的社會不同人群之間的團結互信的喪失,代之以彼此漠視對立傷害乃至仇殺。橫向的看,表現為各民族之間產生隔膜嫌隙,甚至分裂(極端的表現如“疆獨”組織的恐怖活動)。縱向的看,表現為各民族和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離心離德,中央政府對各民族各地方政府支配能力的減弱(極端的表現就是某些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各民族內部不同社會階層人群之間政治的經濟的矛盾無法調和,彼此敵視、敵對乃至暴力殺害(如草民階級和精英集團的對立,暴富階級和赤貧階級的對立等等)。
社會撕裂如何得以發生?
概略的說,是因為我們在處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這兩大社會基本矛盾時,缺乏大智慧造成的。在前一個關系中,過分夸大已經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的“公有制”生產關系和還比較落后的生產力的不適應性,解決的辦法不是發展規模生產力來適應公有制的生產關系,而是有步驟的肢解公有制來適應較低程度的生產力。農村改革和城市國有企業轉制都是這種思想指導下的產物。在后一個關系中,我們過分夸大經濟基礎的作用,忽視上層建筑的反作用,主觀認為通過調整生產力結構,蠶食和肢解公有制生產關系,改變經濟基礎,上層建筑就會自動與之相適應,完全無視共和國的合法性來源,共產黨政權的合法性來源,沒有考慮到一旦改變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就必然動搖共和國的合法性和共產黨政權的合法性。縱觀過去幾十年的內部和外部的敵對勢力的對共和國的發難和損害,都是他們利用了我們在這方面所犯的主導意識思維上的錯誤。在上層建筑方面,我們忽視弱化乃至放棄柔性部分(意識形態)教化大眾順理民心民意的作用,過分強調和依賴剛性部分(國家專政機器)的治理作用和治理效果。在柔性部分,對內意識形態教育流于低俗,毛澤東思想被邊緣化,縱容反毛澤東和非社會主義化運動,對外意識形態斗爭繳械投降,迎合西方對我們的“和平演變”;文學藝術娛樂化、商業化,道德理想低俗化、虛化化、哲學宗教復古化、歐美化,國本動搖,社會主導意識混亂,民眾信仰迷失,國家精神自我倭化。在剛性部分,過分重視擴充公安警察隊伍,加強警備設施,卻又常常運用警力不當,不僅不能緩和矛盾,反而激化矛盾(如湖北“石首事件”);在立法和執法之間,強調立法(法律文本的建設,法律文本多如牛毛,讓百姓無所適從),忽視執法(主要指忽視執法方法和執法效果,如最近曝光的“殺人犯”趙作海坐冤牢11年案就是極端例子);在執法和司法監督之間,重視執法(主要指執法過程),忽視司法監督,以致司法腐敗成為社會矛盾的一支催化劑。
社會撕裂怎樣發生?
如果把我們的社會比作一個人的身體,那么我們社會的撕裂是從腦部開始向身體各部位逐漸演變的一場持續多年的自殘行為。一個人總是需要一點精神的,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更是如此。精神出了問題,肉體再強大,總有一天也要趴下的。一個“人人為自己,加起來就是為國家”( 白巖松)的民族是沒有精神、沒有靈魂的民族,是腦殘的、必然失敗的民族。毛澤東因為其偉大的成功和偉大的成就代表了一種民族精神,一種不可取代的國家意志,一種社會凝聚力。要替換他,需要一種比他更好的精神存在。如果沒有更好,就必須維護它。不幸的是,我們沒有更好的替代,卻把最好的既存,給徹底破壞。這是撕裂社會的精神和意志,是自殘的開始,也是后來一切問題的總根源。
“社會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毛澤東在1963年提出來的。1978年“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如果是一場純粹的學術爭論,對社會主義事業利益多多。然而它實質上只是一場權力斗爭的手段,迎合少數人否定毛澤東的要求,把黨內小范圍的分歧向社會公開。《決議》則滿足一些人的個人私心,對毛澤東三七開,為反毛澤東預留口子。這兩件事引發黨內思想意識的重大分歧甚至混亂,標志著腦部問題由局部紋裂進入撕裂,社會遭遇內傷。分歧和混亂很快在知識界和大學校園里反映出來,出現非議毛澤東和反社會主義的思潮。在1983-1989年的大學校園里,出現過許多后來消失在公眾視野中的“學生精神領袖”,如方x之,溫x凱等。在這些人的言論煽動下,1985年在安微、西安的一些高校出現學生異動,1987年元旦在北京形成一次學生運動小高潮,在1989年釀成全國范圍的巨大規模的學生風暴。這一系列的事件,不僅留給社會巨大的疑問和加重的內傷,而且標志著社會撕裂由腦部向腦部以下身體部位轉移。
“撥亂反正”和“清理三種人”都有擴大化和矯枉過正的錯誤。前者放過了許多壞人,后者傷害了許多好干部,為后來的干部隊伍的腐化墮落,造成干群關系緊張,社會全面撕裂,埋下了一條重要禍根。茅于軾聲稱自己是被準確的打成了右派,沒有冤枉,他說他當時就是想搞資本主義。這是矯枉過正的活生生的例子。成克杰得到破格提拔重用之時,知道他的底細的人,就說過,他的父親是反動派,被共產黨殺了,他是對共產黨充滿刻骨仇恨的人,怎么能重用呢?雖然有這樣的民意在那里,但他還是被思想解放者重用,后來成為地方諸侯級人物。更為極端的是,參與1959年西藏叛亂而在押的叛亂分子都被釋放,叛軍司令拉魯被請出山,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在“清理三種人”的時候,許多毛澤東時代的優秀干部,在組織上被清除,或者進了監牢,有的甚至肉體上被消滅。河南蘭考縣的張欽禮是當時被清理出的干部,幾十年后尸歸故里的時候,蘭考萬人空巷,淚別老書記。這是一個絕妙的歷史諷刺。
隨著意識形態領域的改變(精神的撕裂),經濟政策開始調整,社會問題陸續出現,社會撕裂開始初步表層化。列舉數例如次。其一,1978年以來刑事犯罪案件劇增,逼出1983年的“嚴打”,但是,由于不縝密,一味強調“從快從重”,導致錯捕錯殺比較普遍,社會治安沒有因此根本好轉,反而因為催生了大批的反社會人格,社會治安更加惡化。其二,部分國家領導人子女經商斂財(如當時的康華公司),首開權錢交易的先河。其三,價格“雙軌制”導致全社會物價不穩,民怨沸騰,迫使中央政府1988年“物價闖關”,引發全社會搶購風暴。其四,搞特區建設,沿海地區,依靠地理優勢,利用國家有意識的放松海關和邊境管理,走私販私,非法致富,引發內地民眾的不滿和社會上一些人的非法致富躁動。
1978年到1989年中期可以視為社會撕裂的第一階段。在這個階段,撕裂主要是圍繞對毛澤東的評價和要不要走社會主義道路而展開(“補課論”在當時是否定社會主義道路的委婉說法)。雖然黨內有了保守派(改革不能“丟刀子”,“砍旗子”,必須在社會主義的框架下進行,提出“鳥籠理論”的陳云可為代表)和激進派兩大陣營,知識分子有左右之尖銳對立,但是,由于農村改革,“生產力”瞬時爆發,造成一個農民致富的假象,向全社會進行了合法的致富示范,給全社會帶來希望,同時也由于允許合理的爭論,允許不同意見的合理表達,社會民眾與黨和政府之間沒有離心離德,民眾對精英知識分子給予厚望。換句話說,這個階段的社會撕裂主要在腦部——由紋裂開始變成撕裂;腦部以下身體對腦部的撕裂有了嚴重察覺和關注,對腦部產生了重大疑問和憂慮,并出現局部拉傷,挫傷等。總體而言,這個階段雖然社會整體撕裂還沒有實質性發生,但內傷已經鑄成,撕裂開始表層化,后面整體性撕裂已然不可避免。(未完待續)
右而左 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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