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為何非要賣掉通鋼 |
時間:2009-12-19 新聞來源:方圓法治 |
作者:韋洪乾 |
12月底,省部級官員有個小調整,其中吉林省的調整力度最大:省委書記王珉調往遼寧擔任“一把手”;省長韓長賦調任農業部黨組書記(部長需走人大任命程序)。就在這兩人離職前,吉林省最大的國企——通鋼集團,又醞釀了一次重組活動(通鋼職工稱之為“賣掉”),首鋼、鞍鋼、華菱三大鋼鐵巨頭“爭購”通鋼,但未果。有媒體說,“婆家難找”,但吉林省要“賣掉”通鋼的“堅定決心”由此可見。 此前,7月24日,吉林省政府將通鋼“賣給”民營企業(北京建龍集團控股66%),引發了一起影響國內外的重大群體性事件,通鋼集團上萬名職工聚集在一起,堅決抵制省政府的決定,并將北京建龍集團派駐通鋼的總經理陳國君扣押為人質,迫使省政府“就范”。省政府也不是好惹的,集體研究通過的“賣掉”決議不會輕易改變,在拉鋸中,人質被毆打致死,事件升級,省政府被迫撤銷了自己的決定,宣布民營企業永不參與重組通鋼。 記者在后來的采訪中了解到,吉林省高層認為:雖然省政府被迫撤銷了自己的決定,但并不證明省政府的決定錯了。就是說,吉林省政府的決定是正確的,之所以撤銷正確的決定,是為保證人質安全。職工的抗議目光短淺,是違法的。省政府在這一事件中沒有任何責任,而是職工的覺悟不高,需要教育。 所以,我們始終沒有看到有人出來為通鋼事件擔責。 《方圓》雜志如何做新聞 《方圓》早期一般很少介入國內外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后來隨著形勢發展,需要提高雜志的影響力,就不斷介入國內外一些重大新聞報道,并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但在互聯網時代,一個半月刊如何做新聞?如何做重大新聞?在通鋼事件的報道中,我就有親身感受。 去吉林通化采訪,已經是一周后了。“你這個時候來采訪,黃花菜都涼了,你是記者嗎?”吉林省政府派駐通化的工作人員都不耐煩了,“別采訪了,回去吧,到網上看看就行了。” 這個工作人員的話,對我刺激很大,決心在適當的時候,梳理一下《方圓》雜志做新聞的思路,譬如,重大新聞事件發生后,《方圓》如何介入?如何“跟新聞”?如何做出自己的特色?如何才能“后發制人”?如何才能找到我們需要的“第三落點”?但新聞這個東西實踐性太強,就自我安慰,還是從具體的個案入手吧,等時機成熟了,也許會有一個“理論”出來。所以,現在也只能是粗線條的梳理,算是“交差”。 還是以通鋼為例。事件發生后,媒體的報道主要是還原事實真相。這個時間大約有一周。推而廣之,國內重大新聞事件發生后,披露事實真相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這是“中國特色”。大家都知道,中國有宣傳紀律,特別是一些地方官員,包括省部級官員,面對突發性事件,管制是非常厲害的,有過親身體驗才能更好地理解這一點。這一時期的報道,以電視、報紙、網絡為主,我們雜志基本不需要介入。介入的最佳時期是一周后,雜志不承擔還原事實真相的任務,而是在其他媒體還原事實真相基礎上做深度報道。 任何一起重大新聞事件的發生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它發生、發展和演變的規律。為什么會發生?為什么會在這里發生?發生的程度為什么是這樣?事件發生后對國家政策、法律有什么影響?對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有多大?事件的發展趨勢和方向是什么?“讀者”在了解了基本的新聞事實后,接下來就會有對上述問題的思考和閱讀欲望,而這樣的人,正是我們的目標讀者,也正是我們雜志發揮作用的時候。 說得文雅一點,就是透視新聞事件的來龍去脈,將重大新聞事件放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之下,在各種事物的互動中加以報道,探究新聞事件的深層含義、背后原因及發展趨勢,逐步接近新聞事件的本質。借用一下我們的新聞理論,新聞報道有“三個層次”:第一層報道是事實性的直截了當的報道;第二層報道是發掘表象背后實質的調查性報道;第三層報道則是在事實性和調查性的基礎上所做的解釋性和分析性的報道,簡稱深度報道。《方圓》雜志主要是做第三層的深度報道。 《新聞學大詞典》給深度報道的定義是:運用解釋、分析、預測等方法,從歷史淵源,因果關系,矛盾演變,影響作用,發展趨勢等方面報道新聞的方式。一篇優秀的深度報道通常包括如下12項具體指標的部分或全部:事件、背景、有關資料、說明、原因、意義、過程、分析、前景、時效、時態和建設性意見。 要告訴讀者這些東西,記者真的需要下一番苦工夫。 為何非要賣掉通鋼 《問責通鋼》的采寫,需要感謝我們雜志社通聯部的姜國利。他開著一輛捷達,圍繞吉林省轉了大半圈,更重要的是,通鋼在吉林市的項目是通過他“找到的”,這是我們的獨家內容,對認清事件真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尋找一位知情者(農民),大熱天在鄉村走街串巷,刺鼻的氣味差點把人熏倒,記憶太深刻了。還有他開車穿行在通鋼吉林精品鋼基地,7000多畝農田被毀,建成的只是半拉子工程。 通鋼在吉林的精品鋼基地“缺錢了”。占地7875畝的項目,省委書記王珉、省長韓長賦等領導都曾出席奠基儀式。因為是《東北地區振興規劃》的一部分,預算總投資56.4億元,吉林市政府也投入數億元財政投入“支持精品鋼”,但實際投資需要100億元以上,項目只好停建。其實,項目在征用環節就問題不斷,當地農民一直上訪,政府按每畝(大畝,1000平方米)6.4萬元征地,賣給通鋼是30多萬元,通鋼用不了這么多土地,就二次轉賣給了水泥廠、白灰廠,從中牟利。 這個項目的審批問題更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精品鋼之類的項目,需要報國家發改委立項,而吉林精品鋼基地只是吉林省發改委立了項,并沒有上報國家發改委。另外,還需國家環保部審批——這個吉林精品鋼基地距離松花江只有5.6公里,一旦投產,將會污染松花江。有人已經就此舉報到國家環保部,但項目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決定的,最后不了了之。 只有把項目“賣掉”,才能“漂白”這些問題。這就是深度報道要解決的問題,或者說是有深度的新聞。事實上,關于通鋼事件的深度報道方向,不止于問責一個層面,譬如,還有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改造問題,還有國有企業如何改制誰受益等問題。只是問責與我們雜志的法治定位比較契合。 《問責通鋼》涉及了一點“產權理論”與“主人翁”的沖突,但不深刻。吉林省國資委認為,作為出資人(老板),按照產權理論,國資委認為其改制決定合情、合理、合法。但遭到了通鋼萬名職工堅決反對,職工以企業“主人翁”的身份對抗國資委。雙方都有道理。難道是產權理論出了問題?國企的“主人翁”理論是錯誤的? 我對新聞深度的理解,主要是通過實踐操作來完成的。再舉個例子,河南漯河三任市委書記連續落馬,前兩任書記落馬,媒體都已經廣泛報道過了,只是第三任書記剛剛被“雙規”,當地線人就告訴我了。經過分析和綜合,我把三任書記聯系起來看,意義就不一樣了。因為在目前的政治體制框架下,“一把手”對一城、一地、一個單位的發展舉足輕重,甚至連一個城市“性格”的形成也與“一把手”有關。連續三任市委書記落馬,對一個城市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這樣,就不拘泥于具體的案件報道,拓展了報道視野。類似的例子還有《阜陽中院三任院長連續落馬》。 新聞不是支離破碎的,每個新聞事件都是一個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歷史進程。三任書記也好,三任院長也罷,都是把案件綜合起來,從表層拓展向深層,從案件本身拓展向事件之間的聯系。深度來源于對社會問題的快速透視力,既要看得透,又要反應快。 |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